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問題] 負責要到甚麼程度?
時間Sun Oct 17 16:13:10 2010
※ 引述《stevegreat08 (大厚黑海賊團長---雨燕)》之銘言:
: 想清楚唷!發起人沒有其社會義務嗎?
: 凡是有權利,就有相對應的社會義務,
: 否認社會義務下的權利就是濫權!因此才有法律限制之。
: 集會遊行是人們基本的權利,妄加限制不對!
: 但是別忘了,和平集會是該人的社會義務,因此有必要採取措施防止之。
: 報備制與指定負責人就是為了這樣而產生的制度。
請問就實務上
負責人如何防範偏激者加入活動而違法?
有能力執行者,就必須到
: 否則,當發生暴力衝突或者交通嚴重癱瘓等,誰負責?
: 如果集會遊行的自由式可以無限上綱的,
: 那麼意思是允許天天發生法國大革命那樣的暴動嗎?
發生違法,警方就是解決違法事件
會違法暴動的有集會遊行法也會違法暴動
不會違法暴動的沒有集會遊行法也不會違法暴動
會不會暴動跟集會遊行法無關
集會遊行法的功效是減少集會遊行的次數
是讓人恐懼不敢走出來展現自己的理念
也就是限制言論自由。
: 當名之有人鬧事卻不去勸阻或者明知有人意圖攻擊他人卻不加以監督,
請問這如何判斷?
: 這與明知桌上放一瓶毒藥會致人於死,卻不採取必要措施放任犯罪的發生,
請問這如何判斷?
: 難道這無須歸責?您對歸責理論似乎理解不是很精確!
: 一個負責人不夠,可以委任糾察啊,集會遊行法不就寫了?
所以這就是言論自由的門檻
兩蔣時代 言論也是自由的 前提是要有被抓的醒悟
現在台灣 言論也是自由的 前提是要有錢組織糾察隊
: 現在人民之所以對集會遊行法反感,除了媒體煽動與政客害怕外,
: 難道不是每次集會遊行都發生意外而膽顫心驚嗎?
難怪每次集會遊行,都會有人說有不明人士在騷動
也搞不清楚,這是遊行者卸責的說法或是反遊行者故意加入奸細。
有你這種心態,就是這個亂象持續存在的原因
現在攝影監視設備如此發達,為何警方無法針對肇事者處罰?
揪出肇事者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你的這種憂慮只會淪為爭辯,而汙名化集會遊行
事實上台灣已經存在很多和平的集會遊行
林義雄的『千里苦行』遊行都幾乎走遍台灣了
而你還在對集會遊行而膽顫心驚
: 大部分的人都說:
: 政治都被大財團與政客操作,我們這種小百姓只會痛苦啦!幹麻去投票?
: 集會遊行一方面被人以「暴力」活動污名化,另一方面其功用又不彰顯,
: 與其看起來很亂,不如把門檻調高點,這樣可以減少「眼前的社會亂象」!
: 您不去思考,如何讓集會遊行不會發生暴力狀況,認為要無限上綱,
: 這樣反而讓集會遊行的污名更嚴重!
: 反不如讓報備制真能發揮功用,
: 然後說服大眾報備制與許可制一樣可以防止暴力,
請問報備制如何防止暴力?
請問之前讓你膽顫心驚的集會遊行 是未經過許可的嗎?
: 而且更能讓人民有發聲的權利,不會讓政府把輿論壓制住,這樣才對吧!
可是報備制就是可以讓想要表達的輿論無效
例如 我要抗議工廠是血汗工廠
當外資參訪工廠評估下單與否時
才是最佳時機
請問報備後這種時機還存在嗎?
: 因此無論是支持集會遊行要完全解放,或者要加強其限制,
: 為何不想想如何讓集會遊行法合理化,
: 畢竟防止妨礙社會秩序與防止妨礙他人自由是人權的兩大社會義務,
: 這無論是美國、或者我所欣賞的德日兩國憲法的精神都是很重要的。
: 人權與社會義務是一體的兩面,要取得平衡而非維持替代關係!
其實你的反對 都建立在預設集會遊行必定妨礙他人的前提上
你無法想像單純十數人在路邊舉舉牌子,不妨礙別人表達自己的意見
因為這種現象是在集會遊行法下無法實現的事情
因為集會遊行的門檻,要搞就要搞大才符合效益
因為和平的集會遊行已經違法,所以既然違法人就會亂搞這就是人性。
想像一下,某群人因為醫療糾紛要去診所抬棺抗議
為了合法他們去報備,結果那天診所休業一天
這是哪門子抗議?
結果當然就是不去報備,然後警方舉牌違法
然後激怒抗議者,開始起鬨開始亂鬧了
這就是目前的現狀,也就是讓大眾反感的現狀。
為什麼不能抗議者就讓他抗議,警察維持秩序
違反交通就是照違反交通制止取締
違反清潔噪音,就是照環保法規制止取締
這樣不是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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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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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215.212
→ XSZX:你這篇所有的論點在之前一次的討論已經通通講 58.115.9.242 10/17 17:01
→ XSZX:過了,你確定還要再提一次浪費時間? 58.115.9.242 10/17 17:02
→ XSZX:你真的確定你上次PO完文有看後續的討論? 58.115.9.242 10/17 17:03
→ stevegreat08:十幾人與幾萬人難道注意義務會沒差別 61.60.212.162 10/17 17:55
→ stevegreat08:嗎?警察要取締時,群眾不會反抗? 61.60.212.162 10/17 17:55
→ stevegreat08:只看到警察打人可有看到群眾打人? 61.60.212.162 10/17 17:56
→ stevegreat08:警察打人有礙觀瞻,往往被模糊焦點! 61.60.212.162 10/17 17:56
→ stevegreat08:重點在於自己發起的自己要負責! 61.60.212.162 10/17 17:57
→ stevegreat08:就好比你有言論自由但要注意不要妨礙 61.60.212.162 10/17 17:57
→ stevegreat08:他人名譽,難不成妨礙他人還等警察? 61.60.212.162 10/17 17:57
→ stevegreat08:難怪,大家認為現行集會遊行法很好! 61.60.212.162 10/17 17:58
→ mackywei:ㄟ以前遊行的時候是有糾察隊的耶~ 219.84.241.13 10/17 18:08
→ roxinnccu:發動集會的自己不想控制加入成員跟秩序 218.166.120.91 10/17 20:24
→ roxinnccu:怪警方蒐證不認真是嗎? 218.166.120.91 10/17 20:25
→ roxinnccu:僅此一點,你所有論點我都反對 218.166.120.91 10/17 20:25
→ roxinnccu:反正,你還是不敢對已經具體發生的脫序 218.166.120.91 10/17 20:25
→ roxinnccu:事件表態 218.166.120.91 10/17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