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公共工程要有預算,才會去發包,給廠商設計
、施工,因為,不可能先讓廠商施工設計完後,再去
申請預算,除非,預算是行政單位決定,不是民意機
關決定,否則,讓人家做完,預算又被擋、被刪,那
豈不是要廠商白做?
所以,在立法院審查預算的時候,不可能有細項,有
可能會有評估報告,但那跟將來實際去設計、施工,
仍然會有一段不小的距離。
舉例:
800億治水預算,只是幾張廢紙,增加到1千多億,也
增加不了幾張廢紙,立法會審查預算,絕大多數是靠
feeling、喊巴啦拳、看顏色,不會有細項可以審查
的。
※ 引述《dreamysky (國家動物中心鹽柱)》之銘言:
: 理論上
: 政府要作什麼都要預算
: 作之前都要送議會審查
: 然後應該會有細項
: 以及質詢的機會
: 那如果花博有這麼多的問題
: 當初這些議員怎麼沒有在審預算的時候
: 就把它預算砍了
: 或是好好質詢一番?
: 不懂~~
: 可否請強者提供一下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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