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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廢死與支持死刑兩方,理由都一大堆,也講很久。 支持死刑的理由就是兩個字:正義; 支持廢死的理由也不過就是,另一種正義。 我剛好是站在廢死的那一方所謂的正義, 所謂的正義是「衡平」,以及「保障弱勢」, 而這個正義是建立在法律上的衡平,能以強制力保障弱勢。 衡平是在補償而非純報復, 「以命償命」是在補償被害人的心理, 「以暴制暴」也讓社會的心理得到滿足,甚至可以告誡社會, 這是死刑的好處,也符合我對正義的認知,因此我非完全厭惡死刑, 反而肯認這種刑罰的好處。 但是,民主國家所擔心的事要防止以前那種「暴力」治國的方式, 並且要盡國家一切努力給予真正的補償,包含被害人與社會, 進一步論,死刑不過是建立在一種恐怖的統治之下, 當「以刑去刑」與「治亂世用重典」的想法慢慢滲透人心時, 到時候刑罰只會越重不會越輕,犯罪也會加重而非減輕, 大家總是說死刑犯都是罪大惡極之人,當然,法官也是人不敢隨意判死, 然而,死刑犯就監獄人數而言,多嗎? 監獄的功能是在矯治與防止犯罪,監獄很擁擠,花費龐大, 社會每個人都認為能多殺幾個重案者可以紓解, 卻不想,為何不可以少關一點?我一直拿吸毒者來作例子,就是如此。 吸毒者是該用刑罰處置還是帶他們到勒戒所?當他們少了,監獄可以多空? 死刑一天存在,政府依真正重視是監獄、犯罪預防與補償被害人, 反正死刑已經滿足被害人與社會的心理了,自認責任已了。 但是死刑的功能只是為了「爽」,然後呢? 當廢死了,人民對於政府的監獄功能、防止犯罪功能要求自然會更高, 看看那些廢死聯盟出來後,大眾對他們的要求是什麼? 不就是--誰養?關哪?有何代替措施? 但是這些為何不去質問政府?喔!對了,因為政府支持死刑啊! 站在同一陣營的,都是與自己認同相同正義的, 要一致抗外才是--那些該死的廢死聯盟,枉顧人情,枉顧法理。 我只問,然後呢?死刑執行千年,犯罪只有越嚴重越精密,沒有減少, 因為科技進步,人民的腦袋變的更好,刑罰是沒有用的, 保護弱勢,是正義的另一個要求, 偵辦與預防並在犯罪發生後,能迅速的處置並盡力彌平傷害, 時間拖越久,傷害越大,而非殺越少,傷害越大。 台灣停止死刑幾年,一般大眾可知道?死刑犯是死是活,可會影響生活? 所謂的保障弱勢,是保護誰呢?不是死刑犯,而是被害人, 廢死聯盟的要求是在說,政府首重保護被害人並在防止犯罪, 其次才是處罰犯罪,但也要以最合適、最有效的方法處置, 第一樣工作都沒做好,卻一直跟著被害人說第二項才最重要, 死刑只是讓那個「無法」不再犯而已,但是卻無法「有效」喝止犯罪, 當然,對於那些被法官與一般大眾都認為有與世永絕的必要時, 若讓「無期徒刑」真的變的終身監禁,永遠不得假釋或關上個60年後才能假釋, 這樣,放出來早已經無法再度犯案,且也與其生活背景時空變遷了, 誰還會記得他們是重刑犯? 有期徒刑已經可以累加到30年, 那種一年以下的受刑人改為勞動服務,並以在家監禁或限制行動範圍代替, 讓一年以上想假釋的受刑人若是初犯則關滿1/2才能申請假釋, 若已經二度犯了,則要關滿2/3才可申請假釋, 若是已經三度犯了,則要關滿全部。(就是讓刑法第77條的限制放大) 再者,若是那種重複率很高的還有罰金、保安處分作處置, 監獄本來就是給重刑、急需矯治,以及做隔離之用, 但是,大家卻只認定監獄的第三者功能,忽略前兩種, 以為所有的罪都可以用刑罰加以避免,或至少可以懲治, 結果犯罪手法只會誒來越多,犯罪黑數只會越來越嚴重。 哪裡做到了「保障弱勢」?與衡平社會傷害? 真要執行死刑,就公開執行,星期日中午在總統府或最高法院面前執行, 這才有真正做到一般預防與懲治之效。 暴力犯罪者就繼續以暴制暴的手法,使用鞭刑與公開勞動服務, 性侵犯罪者就以化學去勢的方式,防止再犯; 毒品犯罪者吸食者強制勒戒並隔離,販毒者重刑..... 這樣才較有效,當然前提是,要能夠真的抓的到,不是只有刑罰放著而已。 再說了,大家都擔心殺人犯會出來繼續犯案,所以有必要死刑, 但是,別忘了根據刑法第19條將有精神障礙者可以減免刑罰, 刑事訴訟法第465條第一項,心神喪失中為停止死刑事由, 試問:精神障礙反而成為更容易出去再犯的,但卻可以停止死刑, 似乎也不擔心,是否會放出去,而一般死刑犯卻會擔心他們出去後繼續害人, 難道政府可以好好的監督控制那些精神障礙者, 對於沒這方面的人無法控制? 那到底是沒好好控制,沒好好處理,還是說順應大眾需求:只要死就好, 就可以不用把監獄健全化嗎? 結果,死刑執行千年,沒人在意, 反倒是要廢死的人去處理上述這些沉痾已久的事情, 所以,我才說,如果政府可以讓監獄功能便完善,偵查與預防犯罪能做更好, 對於那些罪不致死但會重複犯者可以永久使其喪失犯罪能力, 然後對於被害人與社會能夠給予補償,給個交代, 那麼,我支持死刑。 因為已經沒有沒有讓我質疑執行死刑政府的理由了, 這種政府是一個真正知道何謂「正義」的政府。 -- 人權的基本精神是人性尊嚴與意思自由  而一個人的人權與其社會義務是一體的兩面,   當人成了工具,或忽略了義務,都不是真正的人權保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12.162
kdn:你的正義,只是你的正義,需要套到所有人身上? 59.104.151.186 11/14 16:35
kdn:你提出一個新理論不是應該由你們去完善嗎? 59.104.151.186 11/14 16:37
kdn:怎麼又變成別人的責任? 59.104.151.186 11/14 16:37
solsol:[死刑執行千年犯罪越嚴重]這說法不知從何來 183.23.114.42 11/14 17:36
solsol:就我認知,犯罪程度應該和時代背景關聯大 183.23.114.42 11/14 17:37
solsol:[到時候刑罰只會越重不會越輕]這句也是 183.23.114.42 11/14 17:38
solsol:不知道怎麼來的,實際上不是因為監獄滿了 183.23.114.42 11/14 17:39
solsol:刑罰實際上在變輕嗎 183.23.114.42 11/14 17:39
solsol:為何對廢死聯盟要求替代措施 183.23.114.42 11/14 17:41
solsol:因為他們自認人權.先進.懂司法 183.23.114.42 11/14 17:42
solsol:還有許多外界援助資金拿 183.23.114.42 11/14 17:43
solsol:反正要出力的地方 大家都很懶都說對方該做 183.23.114.42 11/14 17:44
solsol:廢死.不廢死兩邊差不多 183.23.114.42 11/14 17:44
julianscorpi:[刑罰是沒有用的] 唔...... 58.114.235.73 11/14 17:45
julianscorpi:非斷章取義,我指那一整句,只是推文 58.114.235.73 11/14 17:45
julianscorpi:條太短 58.114.235.73 11/14 17:45
julianscorpi:那法律直接改成四個字[力強者勝]好了 58.114.235.73 11/14 17:46
solsol:另外 這10年來 政府從來也不是支持死刑的 183.23.114.42 11/14 17:48
solsol:為了宣揚自己理念 造假.虛構現實 183.23.114.42 11/14 17:49
solsol:所謂的正義這麼廉價嗎? 183.23.114.42 11/14 17:49
shaka1aka:少數的正義,不願推動完善配套的正義。 114.40.158.200 11/14 18:00
shaka1aka:只想做廢死之父,不管廢死漏洞的正義。 114.40.158.200 11/14 18:00
stevegreat08:廢死的漏洞就是死刑的漏洞 61.60.212.162 11/14 18:51
stevegreat08:正義就是衡平,不是以暴制暴 61.60.212.162 11/14 18:52
stevegreat08:如果真要以暴制暴就不用民主法治了 61.60.212.162 11/14 18:52
DSNT:廢死的漏洞就是死刑的漏洞?廢死最大的漏洞就 218.164.3.165 11/14 21:43
DSNT:是讓其他人得要擔心這些渣會不會有一天離開監 218.164.3.165 11/14 21:44
DSNT:獄再犯,死刑倒是可以很完全的把這個漏洞解決 218.164.3.165 11/14 21:44
DSNT:又何來廢死的漏洞就是死刑的漏洞之說? 218.164.3.165 11/14 21:45
stevegreat08:我的後半段你完全沒再看,就來說話? 61.60.212.162 11/14 22:40
stevegreat08:你不去擔心精神病跑出來反到怕那些 61.60.212.162 11/14 22:41
stevegreat08:死刑犯跑出來,這是合邏輯? 61.60.212.162 11/14 22:41
solsol:心神喪失 - 重度以上智能障礙。 183.23.114.42 11/14 22:53
solsol:心神喪失會那麼容易跑出去嗎 183.23.114.42 11/14 22:53
solsol:講的好像重度智障比沒智障聰明會逃獄似的 183.23.114.42 11/14 22:55
solsol:而且無限期暫緩執行跟放出去還差得遠呢 183.23.114.42 11/14 22:57
DSNT:講得好像廢死之後精神病就不會跑出來勒..拿精 218.164.3.165 11/14 23:13
DSNT:神病的例子出來哈拉,廢死就能解決這個問題? 218.164.3.165 11/14 23:13
DSNT:要我說,管他有沒有精神病,只要是有殺人,就 218.164.3.165 11/14 23:14
DSNT:是唯一死刑,這樣子就不怕精神病跑出來了喔.. 218.164.3.165 11/14 23:14
DSNT:同理,酒駕肇事致人於死一樣死刑..販毒同理! 218.164.3.165 11/14 23:18
DSNT:另外,我在推文說過好幾次了,你還在死刑的唯 218.164.3.165 11/14 23:18
DSNT:一功能只有爽?別人寫的東西也讀一下可以嗎? 218.164.3.165 11/14 23:19
DSNT:還有哪個支持死刑者告訴你是因為覺得監獄太擠 218.164.3.165 11/14 23:19
DSNT:才支持死刑的?..老愛張冠李戴的習慣很不好喔 218.164.3.165 11/14 23:20
kdn:講的好像重度智能障礙=重刑犯一樣... 59.104.151.186 11/14 23:35
goliathplus:無法有效嚇阻犯罪應該要恢復碟刑跟車220.133.134.239 11/14 23:57
goliathplus:裂才對阿?220.133.134.239 11/14 23:57
owenkuo:不是字寫得比較多 用幾個刑法學或犯罪心理218.164.123.190 11/15 00:11
owenkuo:學的字眼當關鍵字,就代表廢死這套論述是218.164.123.190 11/15 00:12
owenkuo:應該強迫台灣社會去接受的:p218.164.123.190 11/15 00:12
stevegreat08:d大說的完全不符現行法律規定,與無知 61.60.212.162 11/15 12:22
stevegreat08:(無視)法理 61.60.212.162 11/15 12:22
stevegreat08:我從沒要你們聽,而是不要把廢死當作 61.60.212.162 11/15 12:22
stevegreat08:瘟疫 61.60.212.162 11/15 12:23
stevegreat08:在台灣難道還有不能討論的事? 61.60.212.162 11/15 12:23
stevegreat08:還是說法表意見要符合主流? 61.60.212.162 11/15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