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日都會帶」不是「行政區劃」,
應該沒有人會想到合併西部吧,
這點我指的是都會區合作的問題與規劃,
跟行政區劃無關。
第二、離島三縣作的整合,與上述一樣,主要區域整合,
與縣治無關,這點或許是我對其他著作斷章取義的來的結論,
但是卻認為,並無理由讓他們享受與本島小縣一樣的名額。
第三、大南投縣地區(我在文中以高山地區代替)的問題,
重在問題一次性解決,而非讓必須統合的項目分離成這樣,
台灣發生這麼多問題有人曾提出一個建議:封山二十年,
但是這是一個天方夜譚,卻無寧說是在告訴大家,高山地區真要謹慎保育了。
第四、樁腳就跟古代地方仕紳與朝廷中的朋黨相類似,只是名稱不同罷了,
一樣有地痞流氓,一樣有退休官員,一樣是功臣後代,一樣是常年落第「舉人」,
縣市整併就能「完全」解決樁腳問題,這是我也不相信的,
充其量,只是節省地方層級,看能否提高效率罷了,真要重新洗牌,
只能靠戰爭或者真正的落實地方民意可以直接反映給中央,但是很難。
第五、台灣是單一制國家實行地方自本來就很困難,也很難實行負責,
或許h網友你看了很多吧,我還看不多,只能就周圍聽來的聲音說出而已,
上理髮店、坐計程車、公車上、菜市場等,這些地方應該是「最基層」的聲音,
當然,還有很多我沒聽到,但我只知道他們根本是「帝力於我何哉」的心態,
誰選或選誰不都一樣?樁腳能反映民意?還是阻撓民意?
沒錯,行政區劃不是地圖上隨便畫一畫就可以的。
但是一個行政區劃就各方面而言,應該儘可能做到盡善盡美不是?
就像是法律條文無法規範到每一個行為,
但至少要做到構成要件明確,法律效果適當的程度吧?
不過我記得,h網友之前有說過,
本來就認為單一制國家沒有真正地方自治,
不曉得是我看錯,還是我誤會了?
那麼,h網友所認為的意見呢?措施是?該做啥?能否賜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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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有在這個時候,這個地方,
被正在這裡的我們互詡為天才,走出面前這扇門,
我們就什麼都不是,只不過就是個人,而不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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