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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對於國際間政府體制並不甚關心, 總是以地方派系啦,有大企業主啦,政黨利益啦, 當作因循制度與傳統的理由,哪怕明知道這制度本身不甚合理, 當他國已經把民主的價值昇華到「審議式民主」時, 我們還在說多數決就是一切,就是價值, 當他國已經把社會福利當作是除了經濟發展外另一指標時, 我們還在說人民不可能想要增加自己的稅負,容許不了偏左的想法, 當他國已經把環保、少數族群權利當作是努力目標時, 我們還在說部可能犧牲經濟利益來滿足環盟與少數族群的「少數派」, 於是乎,只把關心的重點放在他國制度上的弱點, 從不考慮我國制度如何給他國作借鏡,讓自己更激進步。 當然,面臨選舉問題時,要停止選舉,這會發生很多問題, 難道現在就沒問題嗎?兩者相權取其輕,孰輕?孰重? 不只是暴力發生時,就連發生貪污行賄或足以影響選舉的事件, 只要有參選人獲選務官員向法院或某機關提出「延期選舉」時, 就要依據相關法律延期,至多兩個月, 至少把相關事情處理清楚,然後公告週知,這不是違反有罪推定或啥的, 而是為了選舉公平性,以及選舉的有效性。 再者,提出保證金會使很多參選人空有熱誠卻無法參選, 難道不能以公民連署的方式或地方議員推荐為之嗎? 另外,地方上選舉還保留複數選區不可讓渡選制,這也是不合時宜的, 難道不該以政黨比例或單一選區來解決嗎? 還有,地方自治難道就是繼續選出民意代表,由代表來管理該區事務嗎? 鄉鎮市區與村里真不能如美國或歐陸各區小鎮或社區那樣, 選舉自己的財政官、檢察官、治安官、警長、社會福利專員或教育專員? 我不是個實務家,當然無法用大量的實務經驗告訴大家,什麼制度最好, 但是實務家也無法告訴我們何種事務最好,頂多告訴我們缺點, 不思改進,因循苟且,那麼還要政治類的討論版嘛?說爽的? 實務界不是不好,而是當他們也發生一些問題呢,如認識上的問題? 我如果說: 整合鄉鎮市民代表與村里長,改以民選官員或考選公務員去填補, 讓行政機關真正的落實行政程序中陳情與聽取意見的規定,甚至招開公聽會, 讓各公會(不是工會)去代替政府部門從事一些公權力的職務, 讓民眾有更多機會可以直接參予政治,而非談論政治而已, 那會是怎樣的光景呢? 每個上任的總統都說要拼經濟、解決失業率、物價膨脹的壓力, 請問經濟成長代表什麼?貧富不均與社會福利不彰又有何用? 失業率哪怕是景氣最好,也一定會發生失業,這種失業稱作自然失業, 要不要稍微計算一下,台灣與各國自然失業率會是多少? 社會福利越好的國家,失業率都是偏高的,相對的經濟發展不好的國家卻偏低, 前者如美國、歐陸與澳大利亞,後者就是不丹或非洲國家,有失業可言? 我只是想發表一件事,那就是: 該改的制度就是要改,不該管的東西就不要管,需要還給人民的就要還, 政府不過是個服務部門或生產部門罷了,沒啥特別的, 讓人民感受不到政府存在的壓迫,卻能夠讓人民感受沒政府不行,政府就成功了。 --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損不足而補有餘。 ---出自「道德經下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1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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