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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韓非子與老子,這兩位的著述, 有種莫名的嚮往,因此對秦漢政治的推崇,遠高於以後各代。 「法、術、勢」三者構成韓非的法家大成的理論體系, 到了秦代卻有了具體的組織建構, 相信熟讀高中課本的附錄,或者對這方面有興趣而自行翻閱政治史的人, 秦朝的皇帝制、三公九卿、郡縣制等體系,幾乎把世襲官職革了一次, 要是說「勤政的聖君」,往往是那些被後人說成暴君的人, 「秦皇漢武、洪武雍正」其惡名天下週知,其豐功偉業又是如何呢? 他們一意孤行,集天下權勢於一身,暴虐是史上出了名的, 但是如果沒有他們,他們的後代會怎樣咧? 如韓非所言,大部分的君主都是中等之君,其實放到民主國家,不也是嗎? 看看總統制的總統,內閣制的總理,他們真的是聖明之領導者? 不也是乘著「多數決」的「勢」才能夠有這些行政資源, 他們可以推動自己的「法」,運用自己的「術」,可以「為吏師」, 但是他們卻無法做到真正掌握「勢」的奧義, 法家中的「勢」派多是源自道家老子所形容的「道」, 老子認為能夠「法道」才是有「德」,何謂「道」:就是「清靜、無為」。 「清靜」是讓君主不要隨著他的情緒而做出不當的反應, 「無為」是期待君主不要隨意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即「無妄為」, 在民主國家中,內閣制的君王總要依著國家傳統而清鏡無為,乃至於「國王不得為非」, 這又與老韓的「有功屬於君主的知人威信,有過則是臣下辦事不力」不謀而合。 但是,民選元首有固定任期,為了能夠連任,只要有利自己,任何事任何話都是敢說的, 於是國家政策反反覆覆,一個好的制度不到一任總統就更替兩三次。 所謂「要在中央,事在四方,聖人執要,四方來效」, 秦代從郡守、縣長(縣令)、郡尉、縣尉等都是君主一人任命的, 雖有三公輔政,但是秦皇在世時,日理萬機事必躬親,丞相與九卿也無法專權, 再者擁有全國最高軍權的太尉,久久不設,頂多設置國尉,那也只是在負責庶務而已, 御史大夫,猶如副宰相,他是皇帝的秘書,更是監察丞相以下(含)的官吏, 人事、法制都在皇帝一人之手,而執行則在各大臣與地方, 尤重廷尉,他是個管司法的,也是皇帝的法律顧問,後代的「大理寺」的前身。 有人說,秦皇並非只是個法家,更是雜家的實務家皇帝, 老子的清靜無為、墨家的「一同、尚賢」、陰陽家的五行(秦皇身穿黑色龍袍)、 儒家的奉天、祭天禮儀(還設有博士數十人,當做諮詢顧問), 所有先秦的學說凡是可以鞏固黃帝地位的,有利於稅收與繇役的都用。 李斯曾說,不要將情緒想法形於顏色,則可為「天下師」,要秦皇把「術」發揮到極致。 上至丞相、九卿,下至郡縣官員,沒有人比皇帝更懂政務與天下大勢, 所有人都要謹慎請教皇帝,因為皇帝懂最多又只聽不說,一說就是「上諭」,人人都怕。 放諸民主國家的君王,除非是在任已久的世襲君主,否則有辦法嗎? 民主國家沒有一個人會是共主,因此每個人都自認為自己是老大, 然而世襲的君主與百姓的利益根本上不同,因此反而更能照顧所有人, 老子曾說:「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損不足而補有餘」。 我想,這也是孟德斯鳩之所以強調「貴族制」的原因,而把英格蘭政制當作理想。 當時英國國會是由國王(王室)、貴族院與平民院三部份組成,不是兩部份, 法案通過最後都要英國最最後的確認。 孟德斯鳩是法國人,是以外國人的觀點,以及自己故意「托古、崇外」而「非今」, 因此由羅馬政制與英格蘭政制推出三權分立, 洛克本身是英國人,對英格蘭的政制有更深的體悟,因此他雖也有權力分立, (其實也是三個權力:立法權、外交權、內政權),但不及孟德斯鳩有名。 總而言之,我是覺得有時候總統太機哩瓜拉了,又有連任的任期問題, 最好不要讓人感受政府在做事,被問到為何社會如此合諧時,能夠「人民皆謂我自然」, 畢竟東方人對政府的態度是:「帝力於我何哉」,政府不要侵犯人民生活, 不過,對民主國家的政府或政黨而言,似乎難了一點。 --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損不足而補有餘。 ---出自「道德經下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12.162
weller:推 183.16.216.250 12/19 21:51
zeuklie:推不要讓人感受政府在做事 然後敗選下台111.248.167.128 12/19 22:01
kevinjl:中國書看太多的後遺症:人不是人 118.170.32.244 12/20 01:04
stevegreat08:人還是人,只不過政府(尤其是元首)應 61.60.212.162 12/20 17:52
stevegreat08:該盡可能將政治魅力用在協調紛爭, 61.60.212.162 12/20 17:53
stevegreat08:而非凸顯自己的偉大,否則勞民傷財 61.60.212.162 12/20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