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與經濟,都是社會科學,
所謂的社會就是人的行為以及人與人之間關係,
而社會科學就是研究「社會」的科學,也是人的行為學,
既然名為「科學」就是要以科學方法來討論分析,
而不是憑感覺或思考,以前政治與經濟都是哲學的,
但是現在習慣用演譯、歸納、比較、計量等方法來討論,
既然是名為「人的行為」科學,就是自然界原本不實際存該名詞,
而是必須給予各種「定義」,然後再來描述,或者設計模型。
簡單來說,經濟學研究消費者行為、廠商行為,然後是市場,
再來是給予「理性」的假設,描述後形容這類的人會怎樣決策,
放到市場中會發生怎樣的事情,如何形成供需,如何決定價量等。
延伸至總體經濟學,開始討論整個經濟體,定義「經濟計算(國民所得會計帳)」,
然後發現總體經濟問題,提出原因的可能理論,再提出政策有效性,
凱因斯提出凱因斯革命,使得總體經濟學與個體經濟學分流,
打破古典經濟學認為「沒有總體問題」的論述,然後就是這80年來的總體論戰。
因此,要討論經濟學,要使用經濟學的用語,除非你是「主流的定義」,
否則你必須先給人定義與基本假設,然後描述在行分析與設計模型,
不然,當你的定義與假設受到了挑戰,基本上你就要花很大的工夫就解釋了。
政治學也是如此,比較法、歸納法、計量方法都是常用的方法,
他們也很謹慎的使用的他們用的名詞,就怕會發生定義上的衝突,
再來是「制度選擇」與「理性選擇」兩派的衝突等,
以及總統制、內閣制的政治穩定性,何謂「左派」、「右派」
還有人民進行投票的決策過程,總之,很多定義,社會科學如果沒有定義,
就是要服從「主流」,譬如你沒說是向量的加減,問人說1+1=?
別人答2,你沒資格說錯!誰知道你再說啥啊!
因此,有時候供需的定義必須要定義的很清楚,否則你的推論就會有很多問題,
不然我給的建議就是用「主流」定義或不要用,免得貽笑大方;
另外如果不是在說主流學說,那麼也必須講明,否則會讓人誤會。
譬如,所謂的「假性需求」是像那種百貨公司門庭若市,但成交量不多的那種景象,
經濟學上,需求數量的定義是(完全競爭市場下的供給也是這定義):
「在其他條件不變下,特定價格下消費者『願意』且「能夠」消費的數量」,
凡是實際影響到市場的,都是「實際需求」,非「假性需求」。
譬如,一般而言,失業率與物價上漲率具有抵換關係,兩者合稱「痛苦指數」,
只是長期來說,Phillips曲線會有移動的狀況,造成兩者都有上升的現象。
再譬如,「房屋價格」與「租房價格(即租金)」是決定於兩種不同的市場,
雖然或許會有影響,但是那是一般均衡分析做的,不是同一市場決定,特此聲明。
再譬如,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同是「社會安全制度」,
目的都是在解決社會問題,經濟上來說,所謂福利提升就是民眾消費能力提升,
因此政府的移轉性支出,就會讓總合需求的Y=C+I+G+NX中的C上升,
(總和需求由家計部門、廠商部門、政府部門、國外部門四大部門組成)
但是若說,社會福利必須照顧經濟效益什麼的,那麼就是搞錯了「社會安全」的目的了。
其實,台灣目前有這麼多社會問題,就應該從社會安全的層面下手,
房價過高除了政府去調節市場機制代替「那隻看不見的手」使市場達到效率,
更重要的是推動社會安全制度,譬如社會住宅、低所得補助等,
不然就是推動基礎建設,如捷運網、公車網等便捷的交通,舒緩都心壓力,
至於政府,就如我在「難勢」那篇回文與推文中,我希望是「無妄為」,
相當程度下,我會比較期待是「君主立憲制」吧!這或許對東方會比較好!
但這只是期待,不可能發生!(話說袁世凱好像「想」搞過了一次了...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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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的基本精神是人性尊嚴與意思自由
而一個人的人權與其社會義務是一體的兩面,
當人成了工具,或忽略了義務,都不是真正的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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