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ysky (我是壞人~科科)
看板politics
標題[問題] 問一個我一直疑惑很久的問題
時間Mon Jan 10 23:59:56 2011
我國歷史上
自兩蔣類軍閥似的統治之後
是否有過總統兼行政院長?
此舉是否可行?
於法可容乎?
我只知道過去曾有過副總統兼行政院長
但是依中華民國憲法
我國總統應是虛位總統
若要當強勢總統
勢必要擔任行政院長方能推行政務
不知是否有強者能夠為小弟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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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不識愁滋味
愛上層樓 愛上層樓
為賦新詞強說愁
而今識盡愁滋味
欲說還休 欲說還休
卻道天涼好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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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209.78
→ stevegreat08:非也,台灣總統從不是虛位元首, 61.60.212.162 01/11 00:53
→ stevegreat08:尤其是修憲後更是如此。 61.60.212.162 01/11 00:53
→ dreamysky:可是沒啥事是憲法要總統去做的阿140.109.246.251 01/11 09:28
→ dreamysky:周法官不是把總統職權定義得很清楚?140.109.246.251 01/11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