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仁慈的暴君)
看板politics
標題[討論] 試論公務員考選、訓練、待遇與監督
時間Sun Jan 16 18:00:32 2011
一直討論18%,為何就不去討論一下,公務員的資格與責任呢?
公務員是服務於公部門的人,不是呢?
他們比一般私部門的勞工,更應被要求操守的問題,
因為他們做的事足以影響整個社會與政府威信,這難道不重要嗎?
18%這個東西,據我所知,就算是以前也非一定都有,也非無限制的,
什麼叫做「適不適當」,應該要問那些反對者為何不該?
甚至還說要「排富」,請問這樣又是怎樣呢?
公務員說要被課稅,這是合乎公平正義的,應該要舉雙手雙腳贊成!
但是,公務員本身的福利還有多少可以刪減呢?
今天說18%,之後說要課征所得稅,進行投資時也被要求須符合一堆規定等,
除了貪污瀆職,公務員豈不餓死?尤其是退休之後,他們還能幹麻呢?
因此,我認為公務員待遇本來就應該如此,甚至我還嫌不足!
別忘了,與其談論公務員的待遇,為何不多討論如何監督公務員呢?
公務員的「資格選定、操守要求、訓練進修」三項人力資源監督,
公務員經由考試任命後是否還需要一些訓練與進修以及「試用期」?
而公務員參加考試時,是否應該要被課予一些更高的道德要求?
一旦上任後,面對民眾的言語或書面陳情、申請辦理事項、要求解釋等,
他們面對民眾的態度、辦事的效率、行為操守的要求等,也要有一定的訓練吧!
我認為,公務員考試要經過「基本筆試」,及「訓練進修與試用」等,
而在基本筆試前就先去調查之前是否有犯瀆職貪污或侵占等犯罪,
及格後,就給予一定期間的訓練期,以及訓練其後的試用期,
並且給予一些「禮貌課程」與「實習課程」,也讓他們熟悉所有相關法令,
上任時,就是課予他們很高的財產申報、投資限制、出入境限制、利益迴避等責任,
重點是我們真有課予他們這麼嚴格的選拔標準與責任要求呢?
還是說,所謂的「帝力與我何哉」,人民只要不多繳錢就好,讓我爽就好!
公務員的待遇一定要好,否則憑什麼課予他們更高的責任呢?
而當公務員待遇已經變好呢,那如何讓公務員的責任真的可以更高呢?
「待遇」、「責任」與「資格」這三者,是構成優秀公務員系統的三大支柱,
現在常看到民眾對公務員不滿,政府團隊說要設立排富條款等,
似乎都跟「霸凌事件」、「廢死議題」與「貪污賄賂」一樣,
都單純為了防止政府的施政滿意度下滑而處置罷了,然後呢?
把公務員的待遇一一的刪減,如何課予他們義務?
別忘了,經濟好的時候沒人要做公務員,政府給公務員的待遇又如何呢?
調高公務員待遇,並且課予他們責任,提高他們的資格門檻,
被發現有貪污瀆職等,或服務品質不好時,就給予他們相當的處罰等,
這應該比針對他們「待遇」部分,更有意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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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必須建立在環境保育,
社會安全,必須建立在人性尊嚴,
而環境保育與人性尊嚴,
都是立基在人類永續發展的磐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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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212.162
推 KJupiter:公務員的資格與責任,一定要有,至於,待 112.104.83.175 01/16 20:25
→ KJupiter:遇與公務員的責任的關聯性,我想這由市場 112.104.83.175 01/16 20:26
→ KJupiter:的機制來決定。 112.104.83.175 01/16 20:27
→ KJupiter:換言之,公務員的責任、資格先固定好, 112.104.83.175 01/16 20:27
→ KJupiter:而薪水當都沒人想報考公務員時,就是知道 112.104.83.175 01/16 20:29
→ KJupiter:要提高薪水了。 112.104.83.175 01/16 20:29
→ KJupiter:而不是公務員的薪水少時,可以付少一點責 112.104.83.175 01/16 20:29
→ KJupiter:任,多一點的時候再付予更大的責任。 112.104.83.175 01/16 20:30
→ stevegreat08:我意思,與其討論待遇不如先討論責任 61.60.212.162 01/16 22:42
推 downtoearth:責任跟資格,都有法令規定了 61.146.40.131 01/17 18:26
→ downtoearth:或者是你這邊說的是指每個職缺的 61.146.40.131 01/17 18:27
→ downtoearth:工作內容以及怎麼去評鑑每個職缺 61.146.40.131 01/17 18:27
→ downtoearth:是否盡到他的工作內容 61.146.40.131 01/17 18:28
→ downtoearth:那就是績效評鑑的問題,前一段時間 61.146.40.131 01/17 18:28
→ downtoearth:不是推過一次? 不過失敗了 61.146.40.131 01/17 18:29
→ stevegreat08:績效不代表責任, 我意思是要求資格與 61.216.248.109 01/18 03:33
→ stevegreat08:所謂的道德操守, 基本禮貌與效率, 61.216.248.109 01/18 03:34
→ stevegreat08:印象中被民眾寫意見書不是被打丙等的 61.216.248.109 01/18 03:34
→ stevegreat08:的依據, 不是嗎? 61.216.248.109 01/18 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