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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er1ohn (虎!虎!虎!)》之銘言: : ※ 引述《stevegreat08 (仁慈的暴君)》之銘言: : : 對啊,沒假期,我聽說啊,以前耕種應該太陽下山就收工, : : 然後現在是??請問您幾點下班呢? : 基本上所謂「太陽下山就收工」這種說法,根本就是不了解農業工作型態才講的話 : 太陽下山是回家,但是回家不代表收工 : 不提別的副業,今日回家的收拾、明天上工的準備都要在家裡做 : 農具要不要保養?農藥要不要準備?光是這些就足以打槍你所謂「太陽下山就收工」 : 到底哪個農夫跟你說他太陽下山就收工? : : 自欺欺人??非也!! : : 直接一句話,你為何會想生小孩嗎?? : : 只問一句,大家幾點上班幾點下班?? : 就算早上六點半上班,下午六點半下班的保全還是會生小孩的 : 以我現在工作的場所來看,就是所謂「低收入、高上班時」的地方 : 問題是同事間有老婆有小孩的實在不少 : 然後看看一堆其他人工時比我們短、收入比我們高 : 卻一直喊「沒時間生小孩,沒錢養小孩」,整組讓我覺得不知所謂 : 有了小孩LP捏著,花在自己身上少一點,就可以花在小孩身上多一點 : 當然,我們這群人裡面比較傳統的不少,就是跟長輩一起住 : 所以長輩可以發揮一些替代父母的功能 : 不過我也得說,現在的人還沒結婚就整天討論以後要搬出去 : 那搬出去以後小孩當然就得自己養,沒人逼你搬出去,但是有一好沒兩好這種事情 : 我以為大家應該是早就知道了? : : 不要只課予個人義務,先問問社會是否也負起了義務? : 所謂的「社會」,就是「我們大家」 : 當你把社會改成「我們大家」的時候,我想你應該會發現你的邏輯整個出了問題 : 從一開始我就覺得你的文章裡面一直把「社會大眾」和「國家」當成是他人 : 然後一直要求「他們」要負起責任之類的 : 國家有讓你找到工作的責任,但是國家沒有讓你找到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的責任 : 我一直覺得你的文章控訴的就是國家給我的不夠多,所以我不想生小孩 : 但是我得說,所謂沒錢生小孩很多時候是基於一種莫名其妙的幻想 : 小孩子還沒出生就在算小孩用品要多少錢,生下來又要怎麼樣又要怎麼樣 : 開始算補習班才藝班,國小去補習、國中請家教、高中上名校之類 : 問題是,這樣搞你要多少錢才養的起?反過來問,你有這樣長大嗎 : 你沒有這樣長大,你現在過的痛苦至極嗎?(聳肩) : 說什麼社會欺壓你,政府欺壓你,我怎麼看都覺得是反過來? : 國家給你的不夠多,社會對不起你,所以你不想生小孩 : 我以前看過一段話,雖然很粗俗,但是覺得非常中肯 : 「什麼草莓族說法霸凌年輕人,怎麼另北看來是年輕人在霸凌政府?拜託 :  這是政府,不是你老母,吃喝拉撤睡,樣樣找政府照顧,台北市房子買 :  不起,老子就是一定要住台北市中心,買不到新板特區他媽就是你馬英 :  九無能,老子因無一技之長,所以找不到工作,但月薪要五萬起跳,你 :  給我22k就是對不起我偉大的才能,拉低年輕人薪水,馬英九下台! :  好了爽了吧!那你分清政府和你老母差在那嗎?」 : 看你的文章,老是讓我想到這段話…… 話說,每個世代都有上個世代看不起下個世代的話,並不意外, 再說了,我強調是農業生活在家時間,以及大人會互相關心,那現在呢? 講一句難聽一點,政府高層都是上個世代, 而要求政府照顧的往往都是下個世代抗議而要求來的。 可笑的是,大家似乎都只看到說「下山收工」而打我槍, 卻忽略了,別忘了這是在家做呢,還是繼續下田呢? 說準備肥料好了,說準備耕耘機好了,在哪準備呢? 精神方面的疾病是農業時代還是工商時代嚴重呢? 社會或國家說成我們大家,那麼最基本的負擔與保障是一體兩面, 而憑什麼以課稅要求政府處罰不生小孩呢? 那麼是不是有空屋者,政府也可以強制徵收? 濫砍濫伐、排廢廢氣、浪費電力水力等,是不是也應該限制呢? 基本權的保障就是保障,無資格以莫名奇妙的理由限制, 這麼說,似乎很難聽,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不要把義務放在權利之上! 納稅的目的是幹麻?服兵役的目的是幹麻?義務教育的目的是幹麻? 單純只是一種義務,還是這也是保護自己的基本權利呢? 拿「我們大家」代替「社會或國家」的說法, 今天「我們個人」拿出貢獻,就必須相同得到保障,且是具體保障, 因此不但是經濟發展,更需要社會福利保障自屬應當。 動不動只想到「處罰措施」,就直接問說基本權保障在哪? 「不生小孩,就該處罰」,因為這會導致人口負擔過大國力衰退云云, 說了,幾歲該生,生幾個?處罰措施又如何?而政府如何提出照顧? 草莓族?話說上個世代好像也有「某個族」? 說了,上一代總是看不起下一代,這自屬應當,往往以老賣老啊! 民主自由國家就是保障基本權,才有資格課以「負擔」, 課予其他義務可以啊,請拿出具體明確且適當的原因, 並且符合各憲政原則,最基本:公平原則、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 並且採取義務的結果與提出之原因具有相當性,自然可以課與, 我自己既然不想生小孩,自然甘心情願被課稅,因為這是社會安全必須的。 但是我一直強調的是,今天課以一個義務,就煩請給予相當補償, 這是「為了公益而犧牲私利」的法定義務而需要做出的保障。 就如你說的,政府只能消滅非自願的循環性失業, 而依靠自己努力,興建企業並賺取的利潤,何必負起責任? 買不起房子,政府有必要給予相當的補救措施, 而依靠自己努力,擁有大片田產與房產,為何要被徵收? 不要凡事以「我們大家」當觀點,小心最後變成法西斯國家, 因為我們依然沒有懂得尊重少數與弱勢,以為「多數意志」代表一切, 但這只是多數暴力+寡頭政治的綜合體罷了! -- 基本權的核心精神是人性尊嚴,  而基本權必伴隨著其社會負擔與義務, 基本權利的制度保障,乃是政府的首要義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12.162
PlasmidDNA:課以義務要補償?那我當過兵的要不要什 114.36.2.191 01/29 11:23
PlasmidDNA:麼呢?你幫我想一個好不好? 114.36.2.191 01/29 11:24
william2001:有理。 59.121.132.32 01/29 12:36
Iser1ohn:是說陸一特可以要補償,那我可不可以跟118.171.196.161 01/29 12:37
Iser1ohn:不用當兵的世代要補償?118.171.196.161 01/29 12:37
若是「一般性」義務,則必須照顧到公平與比例原則! 當政府以法律課以更多非憲法規範的義務時, 就必須做到基本權的客觀性保障,以及加以制度化! 若將當過兵的人可以減稅,那麼相對來說不就是「補償」嗎? 所謂的「義務」,最基本的就必須符合保障基本權, 其中公平原則、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是重要的政府行為限制! 人性尊嚴、基本權社會化、社會保障是政府的三大義務, 也因此政府「有權力」去以「法律」明文界定基本權的「範圍」, 防止「基本權的濫用」,或督促行使基本權時要符合「最大公益」, 就是一個民主政府被要求的義務。 然而,政府的任務是否真需要無限上綱,或者說政府行為是否有其界線? 促進就業是一般國家的義務,但是卻無需提供待遇優的工作, 保障弱勢是一般國家的義務,但是卻無需毫無效率的付出, 維護治安是一般國家的義務,但是卻無需將每一行為都以法律加以規範之必要, 試問,提高生育率可算是國家義務嗎?是為了哪一種「我們大家」的福利呢? 手段與目的是否一致?促進經濟與國家安全為理由是否妥當? 醫療進步與衛生知識的普及對人口老化難道不是必然的發展嗎? 因此,在既定稅率下,如果能夠降低有生孩子的家庭減少賦稅, 另方面,給予更多生育的社會保障,能夠如法國那樣,何愁無法維持一定生育率? 捨去如此,又要如何說服人們去生小孩呢? 人有生命、自由、財產與追求幸福的權利,憑什麼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 現代化的民主國家,政府也需要負擔相當的社會義務,自不待言, 然而,卻不斷做許許多多的限制,忽略了基本權與人性尊嚴的保障。 講一句難聽一點,人民負擔稅收,盡兵役與教育義務, 已經算是仁至義盡,況且能誠實盡到這些,也算為社會盡一份心力了, 至少不項像某些人逃避稅收與兵役,捲款潛逃惡性倒閉, 也不會殺人放火,或破壞他人的財務,或妨礙他人自由, 這是生活在民主法治國家中,最基本的態度,也算仁至義盡了。 沒有任何合理正當的理由,要求你生小孩小孩就要養你, 更沒理由要求你生小孩,也要別人或你的小孩繼續生小孩, 我不生,自然有其他人會生!反正納稅、服役、受教育,一樣都沒少! 保有財產權與遺產權,該課的所得稅、財產稅與遺產稅,我一樣都沒少, 為了享受國家安全的保護,我也準備要去服兵役了, 為了因應政府提升國民素質的期待,我們也「自費」上學了! 試問:要我們繳稅服役的同時,不用要求政府給予我們相當的自由? 或者應該說,政府理應在保障我們基本權的同時,才有課以我們負擔。 勞動者靠自己的勞力去謀生,所賺取的薪水或報酬, 資本家也是依靠祖先庇蔭,以及自己節約與承擔風險,獲取利息與租金, 這些我們被政府課稅了,那麼相當程度而言,政府該給我們什麼? 一些老一輩的人,總是說自己很辛苦,下一代好吃懶做云云, 每天都要唸唸叨叨的,別忘了自己的上一代也是如此,你們從不抱怨? 而現在的年輕一輩難道就都是一群好吃懶做,不盡義務之徒? 就業的多,還是沒工作的多?憑什麼說年輕人好吃懶做? 想要提升自己幸福與生活水準而抱怨東抱怨西,有何過錯? 老一輩的辛苦大半輩子,不是為了提升自己的生活,不然呢? 先不論現在年輕人如何如何,就說說我常坐計程車遇到的司機吧! 兩年前,一個年約四十歲的司機,自稱就讀東吳法律系畢業, 結果一直在說學校只教他一些沒用的法律知識,不交他如何考律師, 讓他最後「淪落」到當計程車司機,諸如此類的。 這種大人也是一堆,可不是說只有我們這七八級年生才有這想法的, 好逸惡勞、投機取巧、強取豪奪的一堆,成功就說他們很強, 沒成功的就說他們是社會人渣,活該遭此報應等等! 以前人離群索居就說他們富節操,不食周粟就說他們剛毅忠誠, 如今人們窩在家裡就會被人說成宅男,但是殊不知他們終究還是必須要工作, 還沒跟人走在路上、坐在橋上「跟人分(台語)」呢! 想想自己活了這麼久,該課的稅、該服的役、該受的教育都有了, 那政府是不是該給我們什麼?是不是也該不要妨礙我們該有的生活? 「生孩子」是我們該有的生活嗎?要不要生是我們的自由,憑啥限制? 當我們該做的都做了,政府要我們多作就是給我們報償,否則免談! 否則也算是妨礙基本權!因為這並非合理合法與的限制,不是?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61.60.212.162 (01/29 16:07)
dans:『權利的社會化』是人民的義務 乖 多讀書喔140.119.135.210 01/29 16:36
stevegreat08:記住!!在社會化前,必須先有保障!! 61.60.212.162 01/29 17:07
stevegreat08:別忘了財產權社會化或強制勞動, 61.60.212.162 01/29 17:08
stevegreat08:也有一定基本權保障,哪怕是兵役也有 61.60.212.162 01/29 17:08
stevegreat08:良心理由可由以其他方式為之! 61.60.212.162 01/29 17:09
stevegreat08:放心,該讀的我沒少!! 61.60.212.162 01/29 17:09
avalon1:精神疾病自古有之,難以證明現在比較多 220.136.20.77 02/08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