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evegreat08 (厚黑教主門下)》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NEW_ROC 看板 #1DQ21XPf ]
: 作者: stevegreat08 (厚黑教主門下) 看板: NEW_ROC
: 標題: [討論] 論台灣新憲政的可能
: 時間: Sat Feb 26 05:34:18 2011
: 台灣目前的憲法是「中華民國憲法」,
: 正確來說應該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所有憲法本文都被凍結了??
: 我國憲法明文規範將各個人權為「法律保障」地位(人身自由除外),
你的法典沒印到憲法第九到十八條??
: 換言之,政府由總統、內閣、獨立機關組成,
: 不設置副總統,總統不由國民直選,改由選舉人大會不經討論選舉,
: 選舉人大會由地方議會推舉三人至五人,國會全體議員,參議院全體議員組成
: 總統大部分為禮儀性質,內閣由議員兼任,獨立機關由總統提名任期制,
很好
台灣這種水準的立法院一變而掌握行政和司法
國家元首變成地方派系搓圓仔湯下的人選
: 值得一提的是,我希望讓法務部變成獨立機關,改為「司法總部」,
法院才是司法,檢察屬於行政,必須分流
你把行政機關稱為司法,到底是行政還是司法??
: 死刑的執行非經總統與司法總長確認無誤簽署不得執行
你這個總統等於擁有司法權,哪還是虛位元首?
: 其四,國會採「聯立制」單一選區兩票制,細節不再贅述,
很有機會變成泛藍萬年執政
: 另一方面,設置「參議院」,
: 由原住民族、客家民族、離島、經濟社會文化學術等三個參議會組成,
外省人為什麼沒有??
: 其五,「兩岸事務」由「國安會議」決議,由總統主持但沒有最終決定權,
: 國安會議成員由總統、總理、內閣代表兩名、國會各黨團主席與參議會主席組成,
這算啥虛位元首??
: 如此總統、內閣、國會、參議院各有部分權限,只是所有發言由總統發布之,
: 當然宣戰媾和或其他協定,也要由國務會議提出,要得國會同意,
: 換言之,兩岸事務不是任何一個部門的權限,也非執政黨所得左右,
: 或許會有人質疑,這樣會事權很不統一,但事實上執行者還是內閣,立法還是國會,
: 這種國安會議只是諮詢性質,暫時為超越內閣的組織,平時就單純為諮詢機構
國安大政被一缸子人插手,還能做啥事...
而且虛位元首總統就是插手的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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