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yinalive (當代對話 百年論述)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論台灣新憲政的可能
時間Sun Feb 27 11:54:07 2011
※ 引述《stevegreat08 (厚黑教主門下)》之銘言:
: ※ 引述《stayinalive (當代對話 百年論述)》之銘言:
: : 所有憲法本文都被凍結了??
: 你看憲法是依怎樣的順序?尤其是有關於政府組織的部分....
憲法本文有關政府組織的部分,除國民大會和立法監察部分條文外
行政 考試 司法 大多都沒凍結呀
: : 你的法典沒印到憲法第九到十八條??
: 你完了,法條竟然沒看清楚,讀法條請每一字都讀到,
: 有讀到「人民『依法』有...之權利」,這是學理上所謂法律保障,
: 還有為何是從第九到第十八條,是整個第二章,好嗎!!
: 除了第八條人身自由屬於憲法直接保障外,都是由法律保障的,
這些林林總總的自由,都是憲法所保障的,而不是法律層次的保障
因為憲法只做概略的保障規定,內涵與措施由法律進行詳盡規定
所以稱為 "法律保留", 但仍然是 "憲法保障"
: 沒錯,德國總統怎麼產生的?之前法國第五共和與美國總統如何產生?
: 台灣總統參選人不用考慮地方派系?黨內各派?
: 無論哪種選制,都無法規避這種問題,
: 之所以改為「間接」選舉,只是為了突顯國會最高性以及民主唯一性,
: 這就是內閣制基本論調,我信奉之
: 內閣由議員兼任,這是內閣制的精神,
: 沒有一個國家馬上就變好了,日本當初也是有一定的熟悉,
: 況且,內閣與議員兩者合併,對內閣安定反而也有一定作用,尤其在台灣,
: 嫌目前立法院怎樣怎樣,為何你還要選出他們呢?
: 我相信,一旦閣員由議員兼任,各政黨至少在政黨比例代表名單會出現幾個像樣的,
: 何況,內閣各部本來就不應該這麼多,望眼放去哪個國家參加閣議有超過20人的?
: 德國才幾個?日本才幾個?英國更不用說,法國也看看去,
: 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看看,看我有沒有亂說^^
: : 法院才是司法,檢察屬於行政,必須分流
: : 你把行政機關稱為司法,到底是行政還是司法??
: 有看到我這段全部嘛?另一方面,司法行政首長再各國中多少有建議法官的權利,
: 甚至還有管理律師,以及指派大律師或治安官的權利,你認為這是怎樣的官呢?
: 法院與檢調應該分流,並非指完全分開,只是在審判時為持獨立性而已,
: 法官一旦任命享受終身待遇,且無法由行政部門干涉即可,具有獨立性了,
: 沒有一個國家可以讓行政、立法、司法三者完全分離清楚,
: 不信,你可以去看看美國憲法、法國憲法、德國憲法,若稍有程度可以看學說
: : 你這個總統等於擁有司法權,哪還是虛位元首?
: 虛位元首只是面對政策問題而已,換言之不過問內閣,
: 但是一般來說,總統有赦免權的,且有實質影響力,譬如諮詢總理或發言等
: 況且某些國家就算是虛位元首,也會有某些不會干涉國政的國事權力,
: 不然,為何可以在外國享受元首待遇,可以接待外使,接受國書呢?
: 在德國,總統提名總理人選如果無法獲得國會多數支持可以逕行解散國會,
: 在之前總統提名前可以諮詢,但卻無明文規定要接受諮詢
: : 很有機會變成泛藍萬年執政
: 很好,那是民進黨的問題,況,並立制的結果是藍佔四分之三,有疑異嘛?
: 變成聯立制是希望符合政黨比例性,且可以讓少數政黨易於存在
: : 外省人為什麼沒有??
: 冒昧說一句,外省人若你以38年來台的軍民,那麼請問他們權力如何?
: 屬於政治上或文化上的弱勢嘛?那又為何我沒舉出閩南人?
: 若想說我不重視外省人,為何不說為何我不重視閩南人?
果然還是所謂 "外省人統治"
: 客家、原住民是屬於文化的弱勢,且也有一定人數以及居住歷史,
: 離島是因為人數過少,且地理位置特殊,是用來增加他們發言份量,
: 經社文學的代表只是希望將來政治風氣能往「民主社會主義」發展,
: 並且可以處理基本薪資、社會福利、文藝活動保存以及科學研究等諮詢機構,
: 在義大利與一些新興「勞動國」與「社會國」都會設置相當的機構,
: 是為了要緩和各階級的利益
: : 這算啥虛位元首??
: : 國安大政被一缸子人插手,還能做啥事...
: : 而且虛位元首總統就是插手的人之一...
: 你還是沒看清楚,總統的權限到底在哪呢?
: 我認為總統是憲法的守門員與當前政治活動中最資深的元老,
: 因此,主持國安會議是拿來調節的,英國女王也有相當「權力」,
: 靠的是什麼?靠的是她的修養,以及歷經邱吉爾、柴契爾等首相的政治經驗,
: 簡單來說這個機構,與其說是機構不如說是諮詢與協調會議,
: 要知道,國安大政就算沒有這個機構,也是一缸子人插手,
: 譬如,宣戰到執行戰爭,要歷經多少部門呢?締結條約又要經歷多少部門呢?
: 至於你說虛位元首為何干政,有嘛?我有說嘛?
你的總統選舉機制裡包括地方議會和立法院
而這兩者裡會有相當部分來自相同的派系
大型派系有臺中的紅黑,高雄的紅白,其他還有黃蕭,
其他還有許多小派系如林廖劉...等
他們在立院和議會都有人馬,然後這批人馬可以選出總統
到最後,鐵定就是變成由大型派系 "協調" 出人選
實例就是日本閣揆全是派系平衡產物,你當一年,我當一年...
台灣的話,照你的機制,很可能就是王金平選院長,標哥選總統
結果標哥還可以主持國安會議,國安會議的其他成員,
你說還有內閣 國會黨團..也都在派系強大影響下
這種情況標哥絕對不是虛位元首,而且是實權元首
派系實力透過內閣制放大後,讓標哥成為中華民國總統
他還可以利用國安會議決定要監控誰...
你對憲政制度的理想的用心值得肯定,但請考量一下特殊國情
尤其是日本,日本內閣根本就是大型地方議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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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214.174
推 CrazyMarc:某人要的是憲法保留啦111.241.130.194 02/27 23:04
推 stevegreat08:樓上去看看憲法第8條與德國憲法前19 61.60.212.162 02/28 11:10
→ stevegreat08:條的規範模式......那是我希望有的 61.60.212.162 02/28 11:11
→ stevegreat08:我講了n次了吧 61.60.212.162 02/28 11:11
推 CrazyMarc:你先分清楚你指的是規範密度、具體性還111.241.130.194 02/28 12:41
→ CrazyMarc:是規範層級再來談111.241.130.194 02/28 12:41
→ CrazyMarc:憲7到憲22全都是憲法予以保障的基本權利111.241.130.194 02/28 12:42
→ CrazyMarc:差別在於憲8的規範更具體,但是憲8可沒111.241.130.194 02/28 12:43
→ CrazyMarc:要求到人身自由的限制完全由憲法規定,111.241.130.194 02/28 12:44
→ CrazyMarc:「依法定程序...」依的當然是法律111.241.130.194 02/28 12:45
→ CrazyMarc:憲法文本不夠具體和憲法未予保障是兩回111.241.130.194 02/28 12:46
→ CrazyMarc:事111.241.130.194 02/28 12:46
推 CrazyMarc:其次,個案中不能援引憲法來拒絕適用限111.241.130.194 02/28 12:49
→ CrazyMarc:制基本權的法律,其基礎也不是因為憲法111.241.130.194 02/28 12:50
→ CrazyMarc:文本對基本權規範的具體性,而是我國釋111.241.130.194 02/28 12:51
→ CrazyMarc:憲權是集中壟斷,只有大法官會議對憲法111.241.130.194 02/28 12:51
→ CrazyMarc:有權威性詮釋的地位,以下法院自然不能111.241.130.194 02/28 12:51
→ CrazyMarc:直接援引憲法而拒絕適用法律(未經大法官111.241.130.194 02/28 12:52
→ CrazyMarc:解釋),是以,不止是基本權的部分,包括111.241.130.194 02/28 12:53
→ CrazyMarc:其他條文在司法實務上自然也只有對法律111.241.130.194 02/28 12:54
→ CrazyMarc:進行合憲性解釋而適用時有出場機會111.241.130.194 02/28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