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seypie:所以說有些人還活在十七世紀咩 128.146.33.26 03/26 05:41
→ caseypie:把死刑名詞更換成有期徒刑,論述一樣成立 128.146.33.26 03/26 05:46
→ caseypie:這種論述的結論就是拒絕任何法律而已 128.146.33.26 03/26 05:47
→ stevegreat08:現代的自由主義論者並非完全否定法律 61.60.212.162 03/26 05:53
→ stevegreat08:要知道主張人有自由的那群人,最先 61.60.212.162 03/26 05:53
→ stevegreat08:都是法學者 61.60.212.162 03/26 05:53
→ caseypie:那群法學者也沒說不該有死刑 128.146.33.26 03/26 05:55
→ caseypie:要講社會契約論,契約本來就是大家來決定 128.146.33.26 03/26 05:55
→ caseypie:哪有說合你意就是自由反你意就是極權 128.146.33.26 03/26 05:56
→ stevegreat08:那群法學者也不會說絕對支持死刑, 61.60.212.162 03/26 06:13
→ stevegreat08:我這裡說的集權者是指那些極權統治者 61.60.212.162 03/26 06:13
→ stevegreat08:如果你要對號入坐,也要看看你夠不 61.60.212.162 03/26 06:14
→ stevegreat08:夠格,以及是否能爬上那個位置 61.60.212.162 03/26 06:14
→ caseypie:那就更糟了,你的主張背離自由主義更遠 128.146.33.26 03/26 06:14
→ caseypie:你是在否定一群人獨立思考的能力 128.146.33.26 03/26 06:15
→ caseypie:把這些擁護死刑者都描述成被極權者洗腦 128.146.33.26 03/26 06:16
→ stevegreat08:自由主義指的是啥,你知道嗎? 61.60.212.162 03/26 06:52
→ caseypie:這個問題應該先問問你自己 128.146.33.26 03/26 06:54
→ stevegreat08:至少我熟知的,絕非放任主義的同義詞 61.60.212.162 03/26 06:56
→ stevegreat08:更不會是干涉論者的計畫社會模式... 61.60.212.162 03/26 06:57
→ caseypie:不過放任正好是你這篇文章的結論 128.146.33.26 03/26 06:57
→ caseypie:所以你顯然完全誤解了自由主義 128.146.33.26 03/26 06:57
→ caseypie:干涉論這種東西,只有你在提而已 128.146.33.26 03/26 06:58
→ caseypie:傳教士腦中自創的敵人,可以不必說出來 128.146.33.26 03/26 06:58
→ stevegreat08:我的結論,看來已經預設立場的, 61.60.212.162 03/26 06:59
→ stevegreat08:說啥都是白說 61.60.212.162 03/26 06:59
→ stevegreat08:干涉這詞,至少比獨裁統治或計畫好聽 61.60.212.162 03/26 07:00
→ stevegreat08:而且更為「具體」... 61.60.212.162 03/26 07:01
→ caseypie:那也一直都是只有你在講而已 128.146.33.26 03/26 07:01
→ caseypie:我知道傳教士的激情有時候很難維持 128.146.33.26 03/26 07:01
→ caseypie:不過也不必向聽眾宣揚自己心中的敵人 128.146.33.26 03/26 07:01
→ stevegreat08:這剛好也是反自由主義者所做的事, 61.60.212.162 03/26 07:02
→ stevegreat08:有時候自由主義比較不激情了! 61.60.212.162 03/26 07:02
→ caseypie:這裡是傳教場合,不是宗教法庭 128.146.33.26 03/26 07:03
→ caseypie:反自由主義是異端審問時的罪名 128.146.33.26 03/26 07:03
→ caseypie:不要搞不清楚場合 128.146.33.26 03/26 07:03
推 CrazyMarc:用康德的話來說,脫離經驗所做的先驗推 114.25.233.100 03/26 12:36
→ CrazyMarc:論,不過就是理性的誤推 114.25.233.100 03/26 12:36
→ stevegreat08:不知我在說啥的,就別說我在審判你們 61.60.212.162 03/26 20:59
→ stevegreat08:到底是誰在審判誰呢? 61.60.212.162 03/26 20:59
→ caseypie:大家都知你在說啥,只有你不知別人說啥 99.103.133.119 03/26 22:15
→ stevegreat08:你真的知道我在說啥?就不會有這麼多 61.60.212.162 03/26 22:50
→ stevegreat08:要問我的東西了..... 61.60.212.162 03/26 22:50
一直以來,我們生活在一個價值觀極度矛盾的社會中,
從沒有一個真正一貫的脈落,
也因此面對問題時,常常會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先驗」這詞在米塞斯的「人的行為」中是這樣說的,
人的經驗因為每個人經歷、背景不同,
在討論一些「共同價值」時,或在整理一般化的基礎時,
必須要先拋棄我們每個人彼此的差異
當在討論憲政的本質,或者在討論基本權或公益的衡量時,
我們所討論的是一些「目前」、「普世」、「合乎邏輯」的準則,
譬如,自由、生命、私人財產要受保障,違反道德規範要受譴責,
傷害別人要補償別人,行使自己權利時要謹慎,是為了讓自己權利更加永久,
平等原則、民主原則、共和原則等「討論的方法」也應要繼續存在,
確定了這些準則後,之後會去討論「為何會有這些準則」,
然後逐漸的建立一套可以用來解釋、適用與判斷的「理論」,
此時當理論與這些準則有衝突時,就是修改理論或者揚棄理論,
當時空背景改變,「這些準則」不認為還具有價值,或與現實生活脫離,
就會修改,或者放棄,譬如東方儒家的忠君,西方基督宗教的事神,
到今日不一定會成為大家普遍接受的價值!
能夠拿在手上的資料,或者能夠被看到的事實,
到底是不是就是真的能夠證明「某些事情就是這樣呢?」
又或者,反而會因為蒐集資料的方法不同,取得樣本不足之類的,
導致資料所呈現的,往往各自有各自的答案?
海耶克在「致命的自負」中提到:
「有些表面上看起來最科學的方法常常是最不科學的....
在討論人的行為的科學也是如此.....如對科學相信過度,認為我們可以按照
科學原則去控制人的行為,那就超過了它們所能完成的程度,是會產生惡劣後果的」
我所要說的是,
當我們看到「人的行為是因社會結構或是其他什麼群體因素所影響的」,
就認為這是對的,或者說這難以改變而依賴社會改變,
那麼,很多時候受到傷害的人會是自己,而非只是單純的個人
姑且不論立場如何,就坐下來兩手一攤開始提出適用於這社會的「通用規則」時,
到底可以得出多少「通用規則」?
這些規則若真能普遍為大家承認且適用,就是屬於「先驗」的,
因為人的行為是複雜的,並非由客觀方法可以探求的,
憲法中各種條文的背後價值,其實就是這種「先驗」的概念,
並非可以從當前我們所生活的社會中可以清楚表達,
也因此,我們肯定了基本權利的保障,社會公義的平衡,分立政府等,
而下位階的具體憲法條文、法律、規則、命令、判決,都是要適應社會而稍作更改,
但卻不能違背那些在適用於社會前的「原則」,否則自當違憲,
今天,討論死刑存在與否就法律或道德層面上,
到底有沒有一個「一貫的、普遍的判斷基準」呢?
在種討論上,本來就是「應不應該」的問題,
為何總是有人喜歡說:「某某某這就是存在啊,哪來應不應該」?
我們的討論應該是一種「價值判斷」的問題,似乎不是在做「實證分析」吧?
我的立場一直很鮮明,那就是「死刑與生命權的保障是有衝突」的,
而站在現代憲政秩序下,我們的核心概念是「人性尊嚴」,
肯定了生命可以剝奪時,是否也否認了其人格,那麼與憲政精神是否衝突?
自由刑與財產刑,其目的或理由是在「實質補償」與「再社會化」,
而非單純的只是「處罰」與「一般性預防」而已,
若按刑罰學的「教育刑」觀點,死刑是不是應該要廢除呢?
當然若以「應報刑」的觀點,死刑似乎是用來損害他人生命最適當的,
但是若行為人傷害了不只是一條的人命時,死刑的功用是有問題的!
因此,死刑不過是「一般預防」的功能而已,但是否有其他方式代替呢?
終身監禁未嘗不可,但是就不該有假釋的可能之類的討論,不是我所要談論的,
真正的問題,應該是實質補償、治安維護與法律生活教育等,
若真要存在死刑,就是要徹底執行,而非沽名釣譽,
如果那些已經四年不執行的死刑犯沒被報導出來,
到底多少人會知道,或去重視死刑有沒有被執行呢?
那些死刑犯的過去在怎麼不堪,令人髮指,但是政府面對那些人的心態,
也實在不是一個憲政秩序下的政府應有的作為,完全把「人」當成工具而已!
這才是,我反對死刑真正的原因!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61.60.212.162 (03/27 00:02)
推 CrazyMarc:有一項先驗規則叫做「罪人該死」,至於 114.25.233.100 03/26 23:53
→ CrazyMarc:這項先驗規則怎麼來的?諸位得先把以往 114.25.233.100 03/26 23:54
→ CrazyMarc:所學全部拋棄,那些都是經驗,從經驗是 114.25.233.100 03/26 23:54
→ CrazyMarc:得不到先驗知識的,因此,請關閉您的經 114.25.233.100 03/26 23:54
→ CrazyMarc:驗系統,用您的先驗理性去體會先驗規則 114.25.233.100 03/26 23:55
→ CrazyMarc:自然會得其奧妙,也會聽到宇宙的聲音跟 114.25.233.100 03/26 23:55
→ CrazyMarc:您訴說:「罪人去死吧」 114.25.233.100 03/26 23:55
→ Eventis:推大宇宙的意志.........XD 61.64.152.7 03/26 23:57
推 downtoearth:願風指引你的道路..... 121.11.237.101 03/27 00:24
→ caseypie:沒有人在問你東西,因為傳教士就那幾句話 99.103.133.119 03/27 00:47
→ caseypie:大家都是在要你聽一下別人說話 99.103.133.119 03/27 00:47
罪人該死,與人的性命應予保障,
這兩個觀念是否衝突,
如果有衝突點在哪?如果沒有是為什麼?
先驗理性會同時告訴你
在一般保障下,哪些人該活著,某些人該死?
憲法保障是一普遍性的保障,
為何某些人生命該保護,某些則應該去犧牲或剝奪?
死刑根本不是什麼刑罰,也不是什麼補償之類的,
就只是一種一般性保護而已,既然如此就應該徹底執行,
之前停止執行四年,原因是什麼?
法國也好,英國也好,停止死刑後他們是在宣傳,
以及盡可能想辦法使社會衝突減到最低,
讓被害人家屬心理與實質上都能得到補償與照顧,
甚至,之前英國的死刑,往往會由英王直接赦免之,
今天台灣政府的心態是我不執行死刑,但也不去宣傳或改變,
只是在那邊停止死刑,當廢死聯盟出來說話而人民反彈時,
就開始一一「拿」出來殺掉給人看所謂的「政府決心」,
似乎,正義的一方都是政府,邪惡的一方都是廢死聯盟,
該非議的是政府那種心態,那是執法精神問題!
學刑法的也好,學憲法的也好,都會討論到死刑與生命法益的衝突,
但是,那也只是學法律的會去在那裡從法理學上討論,
政府前說人權治國,減少死刑,但是後說又去執行,
那是如何呢?難不成直接推說,這都是社會討論的結果?
法律上的問題,就該攤在法院上用法律解決,
解決後,就應該要讓結論不斷反覆的去施行去運作,
如今的狀況是,既沒有辦法在法律層面上站住腳,
又無法說服大家去改變想法,也沒辦法拿出決心繼續停止執行,
這到底是誰該有的責任?通通推給廢死聯盟?
大家都知道,現代的死刑很「人道」了,
沒有凌遲處死,沒有車裂,沒有絞刑,沒有亂棒打死,
更沒有菜市口斬首,也沒有誅滅九族的刑罰,
那為何判決後不立刻執行,剛好是所謂「一般性預防」,
沽名釣譽,完全把人當作政治工具,
停止死刑與民眾對話,在外國可不是馬上就廢除死刑,
都要十幾年的時間,從減少死罪、減少死刑判決、停止執行到最後廢除,
每個階段都要與民眾溝通對話,尤其在停止執行時更是如此,
停止多久而已,四年!就想得到什麼結果?
要嘛就是一開始就是執行,要嘛先把死刑犯依次殺光在減少判決,
再要嘛就是繼續停止執行死刑,然後想辦法去做其他補償或維護治安等,
嘿嘿!可是啊,就是等到被別人罵了才又恢復,其心可誅!
死刑到底是什麼呢?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61.60.212.162 (03/27 11:42)
推 CrazyMarc:在我放空經驗系統後,大宇宙的意志和先 114.25.233.100 03/27 12:42
→ CrazyMarc:驗理性躍然出現在我的腦海裡,以無上威 114.25.233.100 03/27 12:42
→ CrazyMarc:光發出誡命:汝等須知罪人當死。有大宇 114.25.233.100 03/27 12:43
→ CrazyMarc:宙的意志做背書,顯然我的先驗理性是對 114.25.233.100 03/27 12:44
→ CrazyMarc:的,大哥一定是對的 114.25.233.100 03/27 12:44
推 downtoearth:在我放空經驗系統後,腦海中浮現了 121.11.237.101 03/27 14:31
推 downtoearth:大地之母會照看你們的 121.11.237.101 03/27 14:34
原來每個人都是只會看自己的不認同的,
先預設立場,然後推論,所以我後面是白說了....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61.60.212.162 (03/28 05:09)
→ downtoearth:我道不覺得你有哪部分不是白說的... 61.146.40.131 03/28 08:25
→ downtoearth:願風,指引你的道路.. 61.146.40.131 03/28 08:25
推 CrazyMarc:等你聽到大宇宙的聲音,自然理解 114.25.232.143 03/28 10:36
→ stevegreat08:嘿嘿,那就各自看各自要看的囉 61.60.212.162 03/29 03:29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61.60.212.162 (03/29 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