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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自由」或者「民主」的時候,我們經常處在一片混亂的情況。現實總是許多思 想潮流的混雜交戰之處,若沒有清楚的辨明,很容易造成在特定情況採用了完全對立 的立場而渾然不知。經常碰到的情況是,高喊自由等各種價值的人,他的主張卻全然 不是這麼回事;即使是一個威權的政府,也會標榜自己正在「捍衛自由」,其官員人 民對此尚能堅信不渝。只有在重要的思想家身上,比較能夠找到較為純粹的脈絡傳承 ,閱讀這些人的重要作品,對於瞭解價值的核心根源是有相當幫助的。 這裡要稍微談談二十世紀自由主義的一個代表人物Hayek,Heyak將他自己的自由主 義,定位在「老輝格黨人」這個英國經驗主義式的傳統上,與法國理性主義傳統的自 由觀相對應。接下來我儘量別吊太多書袋,用白話點的方式來敘述吧。 自由在Hayek(或Hayek所承繼的傳統)有個很基本、也是很簡單的定義:個人處在 一種不受他人強制而影響的狀態下。這個定義的關鍵元素之一,是個人面對到的關係 性質,在這點上很多後續的「自由」理論悄悄地被置換了。舉例來說,「集體的自由 」,這是民族主義經常採用的論點;「不受情慾所控制的心靈自由」,這是宗教或者 理性主義會採取的用法;「個人能力可以自在地發展不受限制,免於恐懼、匱乏等等 的自由」,這在社會主義或人權理論常見的用法。這些「自由」觀點都是很常見的用 法,但是在Hayek眼中,這些混淆很多時候是危險的;Hayek認為,很多時候這些「自 由」提出的主張,是會以摧毀最原始自由定義作為前提的。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是民 族主義,它經常以「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來做號召,許多時候民族主義也讓國家朝 向威權政府的形式轉化。 問題是這樣的,因為實際操作上,必須要有一個代表該民族的東西來進 行統治,也就是一個領袖、一個政黨,或者一個政府。當這取得代表民 族的正當性時,它便是不容挑戰、不可質疑的了。 盡可能減少對個人的強制,是自由主義的基本主張,但是這樣的主張在現實上也很 容易造成混淆。最常見的謬誤是:國家是最明顯、也是唯一具有合法性的強制力量, 以此很容易推導出一個想當然耳的結論,亦即推翻國家或「暴政」統治之後,人民就 獲得自由了。這個論點的最大錯誤是,國家之所以是唯一有合法性的強制力量,是因 為在國家統治下人民間彼此的強制失去了合法性。推翻統治不會保證強制消失,反而 更可能導致個人間彼此傾軋、彼此迫害的情況。 用霍布斯的寓言來說,人和人間原本是如同野獸的關係,他們將攻擊掠 奪的權力「讓渡」給國家,讓國家成為唯一合法的暴力使用者。因此, 推翻國家後就會讓暴力消失的主張,無異是種一相情願的想像。 用更白的話來說,國家必須倚賴人民的彼此相互監視,才有可能掌握人民的一舉一 動。這種集權主義式的體制,不需要國家也仍然可以運作。透過公審、「監督」、群 眾大會的手段,每個人都可以成為職業學生或者特務,這也是為什麼從自由主義的角 度來看,文化大革命的那種「權力下放」、人民民主專政不是一種自由,強制是這種 老輝格黨式的自由主義,最為關心的判準所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136.87 monopoliest: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4/27 13:44
oodh:借轉 話說政策板創板板規有要支原政府理論的 114.136.212.85 04/27 13:58
oodh:探討 114.136.212.85 04/27 13:58
oodh:轉錄至看板 Policy 04/27 13:58
stevegreat08:海耶克贊成自由,卻也不反對為自由而 61.60.212.162 04/27 20:23
stevegreat08:計畫的計畫,所以我很佩服海耶克!! 61.60.212.162 04/27 20:24
semicoma:他的方向是人類整體的最大自由吧? 108.21.74.2 04/27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