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ion:但是講到集會遊行之類的話題時這個板的風向 70.138.81.199 06/08 01:52
→ Scion:就又向左轉了 70.138.81.199 06/08 01:52
比如說2002年集會遊行法修法的時候是吧?
邱委員議瑩:接著本席要請教余部長,集會遊行法修正條文第四條中對於在駐華
使館或國際組織駐華機構附近集會遊行的規定,外交部規定是不得
超過三百公尺,但是我們覺得內政部對於集會遊行的管制做得還不
夠。本席認為,現在只要能夠逮到媒體的焦點,民眾就可以任意在
外交部前面抗議,也可以到AIT前面丟雞蛋,甚至可以提著骷髏
頭到總統官邸前申冤,在這方面,內政部如何管理?
※ 編輯: monopoliest 來自: 122.117.65.145 (06/08 03:06)
推 Scion:所以呢? 邱議瑩跟這個板有什麼關係? 50.15.175.0 06/09 07:42
推 poolplayer:沒關係?! 最好你們可以切得這麼乾淨~:P118.167.187.190 06/09 16:52
推 Scion:我們?我跟邱議瑩又有什麼關係? 50.15.175.0 06/11 18:47
→ Scion:那你跟邱毅有關係嗎?是不是邱毅說過的話都 50.15.175.0 06/11 18:47
→ Scion:可以當作你說的?莫名其妙的邏輯 50.15.175.0 06/11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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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談的話,那我就說一下吧。
當這個版討論到集會遊行法的時候,跟左或右一點關聯都沒有,有的只是一種幾近
於無知的叫囂,不只是對於歷史的無知,也包括對於政治理論的無知。
歷史的無知就在於前面我舉的這個例子。明明集會遊行法在公布之後最大規模擴大
禁制區的修法出自於2002年民進黨主導的修法,這些人卻可以完全假裝沒有發生過這
件事,更別提從沒聽說過2002年有人因此提出抗議。
而政治上的無知則表現在「集遊法限制人民自由」這個膚淺、卻沒有更進一步深入
探討的主張上。因為事實上政府有太多合法限制人民自由的行為了,比如說要求人民
報稅徵稅侵犯人民的財產權、徵兵制度限制個人自由甚至可能威脅到最基本的生命權
等等。這樣的質疑根本不到左或右、自由主義或極權主義的爭論,卻很多人想要無量
上綱到如此的層次。
實際上,如果你檢查當年野草莓的發起人,你會看到一票非法律系、非政治系的學
者,比如說社會系、心理系或者傳播系。追溯整個事件,也可以發現到沒有幾個政治
、法律系的學者教授加入。蔡宗珍是有在當時提出幾個論點,但這些論點內容和整個
運動沒啥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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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94.188
→ ChangWufei:簡單的例子 你主張你有一堆人上街 1.169.173.195 06/13 13:08
→ ChangWufei:壓馬路的自由 但我不想人家壓馬路干擾 1.169.173.195 06/13 13:09
→ ChangWufei:的自由呢 1.169.173.195 06/13 13:09
→ ChangWufei:你集會遊行的自由比我大? 憑啥? 1.169.173.195 06/13 13:10
這裡可能不屬於保障自由的論點,讓我以報稅徵稅的例子說明吧。
不管你怎麼解釋,報稅與徵稅在實質上就是政府侵犯了人民財產,強制奪取了人民
的部分收入。在前面提到Sandel的演說裡,他就提到激進的主張認為這等於是竊盜,
甚至是種奴役制度。
但是你會以這樣的論點來主張,任何的稅法都是惡法,應該加以廢除,讓人民依照
自由意願去報備收入,並且捐獻稅收才是自由的國度嗎?至少在現在,這不是自由主
義者的共識,因此這不是左與右的問題。
政府確實會侵占個人的部分自由。在大部分的社會契約論裡,政府的形成已經預設
一些自由的被剝奪。但是如果只是把這種侵占直接等於集權主義的作法,那就真的只
能說是無知,而不是向左轉或向右轉的問題了。
※ 編輯: monopoliest 來自: 140.128.194.188 (06/13 13:31)
→ sPz101:念歷史的野草莓也不會追究集遊法修法經過阿111.240.224.180 06/13 13:24
推 CrazyMarc:法律系有到場聲援的教授和研究生是有啦118.171.162.107 06/13 13:28
→ CrazyMarc:我看電視都看到熟面孔了,只是沒什麼人118.171.162.107 06/13 13:28
→ CrazyMarc:寫出曠世巨作...118.171.162.107 06/13 13:29
→ ChangWufei:我的意思是 當你集會遊行的自由侵犯 1.169.173.195 06/13 13:34
→ ChangWufei:到我的自由的時候 這之間要怎麼協調 1.169.173.195 06/13 13:35
→ ChangWufei:至少我認同現在的集遊法 1.169.173.195 06/13 13:36
→ ChangWufei:兩者間的協調是有公權力掛保證的 1.169.173.195 06/13 13:36
→ ChangWufei:不過有些人的集遊法根本是想要無限 1.169.173.195 06/13 13:37
→ ChangWufei:擴張自己的自由而不打算負啥責任 1.169.173.195 06/13 13:37
→ ChangWufei:遇到這種狀況我就想抱怨說憑啥你集會遊 1.169.173.195 06/13 13:38
→ ChangWufei:行的自由比我大能侵犯我的權利 1.169.173.195 06/13 13:38
→ lostt:野草莓的集遊法是在懷舊,失去政權後的懷舊 114.26.181.223 06/13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