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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kuro (月黑風高)》之銘言: : ※ 引述《zbuda (未來鼓手)》之銘言: : : 當初就知道了,一步步從對岸抄來的伎倆 : : 每個我都已經想好 : : 從自己甚麼人的底層自卑疑惑感到認同動搖 : : 開始想以為這些才是賺錢之道 : : 開始夜郎自大後住民自決的內涵完全無視 : : 自己霸佔土地就算了吧 : : 恐怕最後還是自己要賣台 : : 呵呵呵的沒出息 : 這篇回應的文章是不是寫錯地方了?請看清楚吧。 : 另外有讀者說:該把土地還給原住民,讓他們自決。 : 並說移民都沒資格自決。 : 你的口氣實在很大,我們的前途,還輪得到你來"讓他們自決"嗎? : 這和馬英九說:「我把你們當人看」根本是同一掛的。 : 再說,我們原住民的胃口也沒大到要將台灣全部要回,只有中國人才有這種想法。 : 另外,也請看清楚原文,這裏說的是"住民"自決,是不分族群的,不要亂扯。 : 如果認為台灣住民沒有自決的權力,就大方地說出像樣的主張,不必拿我們原民住 : 當檔箭牌。 住民自決,所指的是:  讓「目前」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永久居民」有自己決定自己事務的權利 因此有三點,是住民自決的要件: 1. 目前:不管過去或未來,只要是現在住這的人都算 2. 這片土地:因此排除已經移民的人 3. 永久居民:不代表之後不能遷,而是已經生活一段時間,且無預見離開的可能,       進而排除只是來這邊旅遊或工作的外籍人士 也因此,反對住民自決的,並無理由拒絕非原住民的投票權, 事實上,如果按照這樣的邏輯,甚至我們連選總統都不行, 可是事實上、法律上,卻無法排除非原住民的參與權 給予原住民「必要的優先意見表達保護」很重要, 這樣的保護,是為了保護他們經濟上的弱勢,以及對傳統文化保存與尊重, 因此,我認為,國會沒有設立獨立的原住民委員會, 讓涉原法案由原住民提出,或諮詢過原住民,是很不好的, 在政院設原住民委員會,事實上十分的不妥,就跟設客家委員會一樣, 國會的他們幾乎沒有實質的發言保障,光有投票權或發言權豈夠? 最後,我十分希望, 台灣總有一天能在憲法中的國會組織條文下點功夫, 如何讓「經濟弱者」與「經濟強者」有平等對話的機會與資源, 如何讓不同語系與生活的民族可以平等的對話,並「給予弱勢民族一些優待」, 而內閣組成上,總是能夠照顧到各種代表性:包含民族代表性等 當然,這也是希望 -- 心非菩提樹,心非明鏡台, 何必勤拂拭,難免惹塵埃                    -----暴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36.40
dreamysky:我衷心期待我國會跟澳洲、美國一樣有 112.104.96.29 10/25 21:55
dreamysky:原住民自治區(對岸好像也有?) 112.104.96.29 10/25 21:55
stevegreat08:但是台灣土地小,我怕到時所謂的自治 111.249.136.40 10/25 22:46
stevegreat08:區反而更像保留區... 111.249.136.40 10/25 22:46
stevegreat08:再者,保護區不如國會有席次保護自己 111.249.136.40 10/25 22:46
stevegreat08:且那些席次有發言權 111.249.136.40 10/25 22:47
dreamysky:這兩者並不衝突阿!︿︿ 112.104.96.29 10/25 23:20
dreamysky:可以有席次也有土地的自治區~ 112.104.96.29 10/25 23:20
stevegreat08:對,我不是衝突,而是誰比較重要, 61.60.217.44 10/26 13:13
stevegreat08:我怕原住民自治區最後變成保留區... 61.60.217.44 10/26 13:14
stevegreat08:甚至變成化外之地,對雙方都不好, 61.60.217.44 10/26 13:14
stevegreat08:我指得是對原住民與漢人相處上都不好 61.60.217.44 10/26 13:14
dreamysky:化外之地有啥不好~平地人的法治真適合140.109.246.251 10/26 14:08
dreamysky:原住民嘛?140.109.246.251 10/26 14:08
dreamysky:為什麼就不能尊重原住民的處事態度?140.109.246.251 10/26 14:08
現在的社會,並無法獨立生存, 台灣這麼小,能夠用的土地與資源也是如此, 如果,東劃一塊西畫一塊,彼此不相往來, 那麼只要發生嚴重山難,是不是漢人也可以拒絕向原住民提供援手? 每個生活在同一土地上的人民,無分漢人或原住民, 誰也無法離開誰,或誰也無法拒絕他人進入自己的生活, 否則,那是個怎樣的恐怖境地? 就是因為要「最大程度」的尊重原住民文化, 所以更不能劃定保護區,或保留區,因為這塊土地不屬於某一種人的, 原住民只是比漢人先來的而已,在原住民來之前有沒有其他族群呢? 如果有,為何現在不見了?是被消滅了,還是融合了? 如果是消滅了,是不是科學程度高的可以消滅低的? 如果是融合了,那不是更應該大家一起坐下來,彼此尊重呢? 如果沒有其他族群,那為何有這麼多證據說「有」? 原住民,就經濟或社會上,已經無法與漢人劃分清楚了, 所以任何法案都可能涉及原住民,漢人都應該要諮詢他們意見, 因為,尊重少數,是憲法基本原則,也是人與人相處的基本原則! 少數人不可能因為自己是少數,就拒絕與多數人合作, 多數人也不能因為自己是多數,就拒絕與少數人和平共處, 每個人的智識都有不足與有限的地方,原住民有,漢人也有 基於人類互助的原理; 退一步想,基於居民互助的的社區合作理念, 彼此互相幫助,在立法上尊重原住民文化的意見, 並且用來補充制度上的不足,難道不應該嗎? 給一個「化外之地」,對原住民而言是一種羞辱的話, 何謂「化外」?原住民的文化難道就不如漢人嘛? 難道原住民不需經濟上的幫助,或者當天災人禍時受別人幫助嘛? 倘若真的話地保留區,讓文化自然凋零,那麼對原住民文化的延續有好處嘛? 漢人的法制就因為有缺失,原住民的保留地就是因為可能傷害他們, 所以,我才說應該請原住民各族派代表出席國會, 而非只是保留6席或8席,那不過是政黨的代表,不是各族的代表! 我主張的是: 各族組成自治議會,而各自治議會推舉1至2名代表,組成原住民參議會, 除了處理原住民自治與文化保護的相關事項外, 還要推代表參與國會對於其他政策的討論,以及法律的施行等, 因為,所有法律是通行全國的,不可能有所例外,這是我認為最重要的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61.60.217.44 (10/26 17:49)
dreamysky:天災人禍是誰幫助誰還說不準123.194.141.162 10/26 21:08
dreamysky:沒有漢人經濟時,原住民還是原住民123.194.141.162 10/26 21:09
stevegreat08:你確定現在依然可以嘛?111.249.143.195 10/26 22:38
stevegreat08:叫已經在城市工作的年輕人回去山裡,111.249.143.195 10/26 22:39
stevegreat08:你確定這樣真的可以嘛?我很擔心...111.249.143.195 10/26 22:39
dreamysky:原住民不是該死都屬於山裡的~112.104.207.203 10/27 20:30
dreamysky:台灣是有平地原住民的~112.104.207.203 10/27 20:30
stevegreat08:所以也要在平地畫保留區?111.249.143.195 10/27 20:43
stevegreat08:不如把整個台灣畫成一個保留區,111.249.143.195 10/27 20:43
stevegreat08:把漢人趕出去...只是真的很沒意義...111.249.143.195 10/27 20:43
dreamysky:漢人可以到山裡阿~當初漢人不就是這樣112.104.207.203 10/28 02:03
dreamysky:趕原住民?閩南人不就這樣趕客家人?112.104.207.203 10/28 02:03
stevegreat08:我意思,保留區要畫哪?? 61.60.217.44 10/28 03:14
dreamysky:一部分山區一部分平地140.109.246.251 10/28 10:03
dreamysky:中央山脈以東畫為自治區,稅收100%由原140.109.246.251 10/28 10:04
dreamysky:住民使用,管理由原住民血統者才可參選140.109.246.251 10/28 10:04
stevegreat08:所以把中央山脈以東的漢人感到西部去111.249.143.195 10/28 20:52
stevegreat08:把他們的房地產通通徵收給原住民??111.249.143.195 10/28 20:53
stevegreat08:甚至乾脆讓原住民自成一國??111.249.143.195 10/28 20:53
dreamysky:Not a bad idea~ 112.104.114.23 10/28 21:21
stevegreat08:喔,我沒意見,感覺不錯111.249.143.195 10/28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