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evegreat08 (暴君)》之銘言:
: 標題: Re: [心得] 重組「權力」的架構
: 時間: Tue Nov 1 16:01:3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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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takase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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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1.249.129.145
: → takase:1.你要反對的根本問題是以黨領政,卻拿 123.205.55.3 11/01 16:11
: → takase:內閣制做解藥?....不好意思,真的會讓我 123.205.55.3 11/01 16:12
: → takase:想到議行合一.... 123.205.55.3 11/0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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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我從不認為該廢掉政黨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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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要反對的是「過度的造神運動」所引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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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制或雙首長制,容易以領袖個人魅力來主導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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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對於台灣民主演進上,有許多問題
.......你這麼回,倒讓我更擔心了
過度的造神是果不是因,根本原因就在於高度集中的政黨設計以及隨之而生的
以黨領政弊病
我的意見不是廢掉政黨政治,然而現狀就是這樣
你想避開以高度集中,以黨領政導致的"造神",卻又提倡內閣制?
不覺得很矛盾嗎?
: → takase:2.司法獨立大家都會講,問題是你要怎麼在 123.205.55.3 11/01 16:13
: → takase:安排? 123.205.55.3 11/0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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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獨立如何安排,這問題一直是個很有趣的問題,
: 「司法獨立」最基本的要求是回到「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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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是,司法官選拔上,如何讓他們能取得公眾信任?
: 安排了什麼制度,難道民眾就會信任其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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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獨立必須具備的要件,其中的一項是:法律的健全,
: 當法律穩定,司法就會獨立,倘若特別太多則最後仍會傷害司法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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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這問題不是制度上的問題,而是如何法治健全的問題,
: 在這之前,至少作到法官資格必須嚴格審查,其任期除彈劾外不容侵犯,
:
: 其俸祿不得減少由法律規定之,其退休必須受到保障,
: 另外,上訴門檻應該放寬,法官與檢察官在訴訟法上應分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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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起訴時,人民無須煩惱訴訟係屬是否發生問題而使其訴訟成本降低
承上,司法權"應該"獨立 大家都知道,可是實際上"能不能"獨立?
這不光是強調法治的問題.....
簡單的講,台灣的司法改革與司法獨立是在民主化過程中確立的
光是有完備的"法",在黨國體系下也不能"治"啊
法官嚴格審查,表面上不錯?但實際上誰來審查?誰來推舉?
這不是在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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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kase:3.有專業的監察官...誰指派,誰公推? 123.205.55.3 11/01 16:14
: → takase:這又不是回到了老問題 123.205.55.3 11/0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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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沒有發覺,當你問這個問題時,有沒有想到其他國家的監察使如何指派呢?
: 是不是廢除了民選元首,就沒有元首或相當於元首權限的職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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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直是台灣人思考上的迷思,似乎「誰」公推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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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卻忽略了,所謂的「獨立」並非只是制度上的問題而已...
: 請參考瑞典與丹麥監察制度,以及紐澳地區的監察制度,或以色列監察制度
你還是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光就台灣現有的條件而言
監察院是幹嘛的?監察委員又在幹嘛?
這不光是制度的問題,問題在於橘越淮會不會變成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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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kase:4.你在談各國的民主模型時,有沒有注意到 123.205.55.3 11/01 16:15
: → takase:"中華民國"本身體制的演變 123.205.55.3 11/01 16:15
: → takase:甚至為什麼台灣弄到半天會吵成四不像的 123.205.55.3 11/01 16:16
: → takase:"雙首長制" 123.205.55.3 11/01 16:16
: → takase:忽略了這些,大談北歐如何如何,英國如何如 123.205.55.3 11/01 16:17
: → takase:何會不會太理想主義了? 123.205.55.3 11/01 16:17
: → takase:橘越淮為枳說的就是這個問題 123.205.55.3 11/01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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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中華民國本身架構出了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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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中華民國體制到底誰可以明確告訴我們演變是什麼?
: 我明話點說,中華民國也好,台灣也好,從來對憲法體制都是方便就好,
: 「雙首長制」不是如台灣這般的,那為何最後會變成這樣呢?
: 請問,台灣是否曾經有過「內閣制」的精神呢?
: 還是說我們要把「雙首長制」當成國王的新衣呢?
: 我不大談特談,而是把之前的東西作一個整理,發了兩篇文章,
: 要知道,「制度」這東西是一連串規定與習慣的,
: 倘若,依照你的說法,就是把憲法放給他爛,然後說這本來就是如此這樣!
我沒有說"把憲法放給他爛",但是你提的這些意見有沒有考慮過可行性?
全部推倒重來不是改革,是革命
先有人才有法,要有人去遵守、去行使,去認同,法律才有意義
你光是喊內閣制很理想,要尊重法律、司法獨立很容易啊
可是真的在做的人怎麼想呢? 90年代初台中地院的事情可以仔細研究研究
: 政治學,總是會以比較方法作為討論?
: 難道他們也不知道「橘越淮為枳」?否則為何還侃侃而談?
: 甚至有學者把台灣這體制當成雙首長制,政黨宣傳著,民眾盲信著,這樣!
: 別以為學著們、政治人物們都不懂這些道理,那為何總有人提出這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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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歸納出兩點原因:第一為方便,第二為改善,至於誰是後者誰是前者,在所不問!
政治學沒有你想的那麼簡單,謝謝
我不知道你濃厚的不信任情緒是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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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CrazyMarc:這個世界的問題不在於欠缺理想,而在於 1.171.106.177 11/01 16:18
: → CrazyMarc:如何實現,有夢固然最美,希望未必相隨 1.171.106.177 11/0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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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現之前,必須先有規劃,
: 否則在未發生前,所有的事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事,那麼我們還做不做呢?
要達成你的理想很簡單,那就是KMT和DPP一夕之間都轉性了,變得正直善良
進行黨內改造,然後雙方合作推行政治革命,重頭修一個以內閣制為準,
前後一貫的憲法
用說的很簡單
: 我在「重建法的秩序」的一文中提到一個概念,
: 「錢、權、拳」被視為世界秩序的三頭馬車,「法」只是他們的遊戲,
: 但是,到底誰是誰的遊戲呢?
: 如果沒有「法」,「錢」與「權」何來?最後徒剩「拳」!
: 然而用「拳」時,自己力氣大就一定會贏嘛?力氣就一定會輸嘛?
:
: 「錢、權、拳」是強人的遊戲,「法」是弱者自保的工具,
: 自認弱者,又把「法」棄如蔽屣,就等同於自己赤裸裸的曝露在蜂群之中,
: 因此,我自認弱者只好以「法」自救!民主沒有憲政,何來民主?
民主和憲政從來都不是單純的因果關係
不是先有了憲政才有民主,先有了法治才有民主
甚至,你強調"法的秩序"到後來,是不是就走上了Schmitt的決斷論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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