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jou (小潔我愛妳)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心得] 單一選票可讓渡制度
時間Fri Nov 4 16:16:22 2011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看來是不錯得制度,
: 但是在候選人出現後,才改變制度。
: 好的制度也會被抹成黑的
: 還有這不是 這三個人同意就可以決定的問題
事實上 就是這三個人同意就可以決定了
因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的增修條文還有總統選舉罷免法
這裡面所規定的只有" 相對多數 "這個絕對不可以變的原則
而目前在世界上所執行的可讓渡制度是屬於絕對多數當選制度
1.絕對多數單一選票讓渡制
這是世界上採取讓渡制度的國家用的方法 其核心價值是絕對多數當選
而在執行面而言就是在讓渡的時候 由最後一名的選票開始進行讓渡
讓每張票都可以不斷的因為順序而都有歸宿( 只要有順序就不會被當廢票 )
選民的可排序人數等於參選人數
2.單一選票讓渡兩輪制~~依然是絕對多數
在第一輪投票後 只有前兩名的候選人有資格接受讓渡
在投票的時候選民只有第一優先跟第二優先兩個選擇
然後根據前兩名的候選人的第一選擇跟第二選擇票( 非這兩名的選擇票 )
決定誰是當選人
英國倫敦市長是這樣的制度 詳細可以看WIKI英文版的資料
目前2012年要新選倫敦市長 英國各黨也都用這個制度進行黨內初選
http://en.wikipedia.org/wiki/London_mayoral_election,_2008
3.我們希望採用的是單一選票可讓渡制相對多數當選
我國的選制規定是相對多數當選
但是對於是否可以讓渡是完全沒有談論
而這個制度的特色是選擇可以接受讓渡進入第二輪的條件
是以該候選人之選票+ 落後其候選人之選票總合必須大於總得票數五成
也就是說第一輪投票之後 依然保有勝選希望的就能接受讓渡
沒有任何勝選希望的就會由第二輪進行讓渡
而最終開出來的票依然是相對多數當選的精神 跟絕對多數制不同
這個制度保護了小黨 也維繫了兩大黨政治的基本局面
最重要的是 這個制度緩和了政爭 這是兩大黨政治最大的問題
這個選制只是遊戲規則
遊戲規則只要符合法律跟憲法規定 都是可行的
不需要修改法律 只要三位候選人同意 中選會就可以執行
另外 修改成兩輪絕對多數制度部分
親民黨在半年前就在要求了
或著應該說親民黨在成立之後就在要求了
不過由於兩大黨是相對多數制度的既得利益者
今天自食其苦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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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64.79
※ 編輯: Anjou 來自: 114.43.64.79 (11/04 16:18)
→ harken:國民黨不要把賄選那一套教壞臺灣人,沒有甚 60.242.0.188 11/05 19:19
→ harken:麼選舉制度不適合臺灣。 60.242.0.188 11/05 19:19
推 starcloud:都民主了就拜託人民不要把自甘墮落怪到 140.113.55.185 11/06 14:39
→ starcloud:別人頭上 140.113.55.185 11/06 14:39
推 loveseeker:A大與其在版上疾呼,何不透過您的黨政人 118.165.65.49 11/06 22:39
→ loveseeker:脈..去說服馬蔡宋三人同意呢? 118.165.65.49 11/06 22:40
→ NCWW:可以詳述第3種制度的運作嗎? 看似和第2種等價 61.224.46.161 11/06 23:05
第二種是強迫性的在第二輪只有兩個人選
第三種是根據是否還有當選希望來決定是否能進入第二輪
第二種會選擇最高票兩人進入二輪的精神是因為絕對多數制度
等於沒投這兩個人的都是廢票
最後只有兩個人競爭 誰過半誰就當選
第三種則沒有所謂的絕對多數問題
很單純
有希望的就有資格第二輪
沒希望的就被讓渡
最終票數依然是根據相對多數決定
→ Anjou:早就在座了 114.43.67.224 11/07 05:00
※ 編輯: Anjou 來自: 114.43.67.224 (11/07 05:14)
→ NCWW:就台灣現狀(三組候選人)而言三種方法等價 61.216.2.190 11/07 21:54
→ NCWW:超過三組人馬時, 只有第一種制度沒有棄保問題 61.216.2.190 11/07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