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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ukoferng (GHOTBI監督,我要冠軍~)》之銘言: : 我回文比較快 : Irving Fisher對投資的定義是「消費的時間權衡」,張五常換句話說就是 : 放棄今天的消費換取明天的消費,只要你有這個意念基本上都算是投資 : 不算結果。 : 所以照這個定義來說,其實投資與投機是不分的。 : 我可能想知道你所謂投資投機的分界點是誰提的~ : ※ 引述《stevegreat08 (暴君)》之銘言: : : 真是奇怪。 : : 拿經濟學上的定義,投機與投資本來就有不同, : : 但如何區分,誰知道?因此經濟學一般將其處理為兩個不同個體的行為。 一般來說,在經濟學上,所謂的投資與投機是不同的。 Barro或其他經濟學者,在敘述總體經濟學會特別定義「投資」, 老實說,投資與投機就其動機上「很難區分」,也因此定義上會分開兩個個體討論。 投資,指的是「促成資本形成」,其目的是為了生產消費財, 民眾哪會做「投資」呢?大都是基於「投機」,也就是「套利」與「避險」, 換言之,購買股票不會是投資,廠商擴廠等行為才能算投資, 申言之,投資是廠商增加投入資本的行為,投機是單純為了套利, 譬如民眾消費後,會變成儲蓄,而儲蓄可以貨幣、債券、股票、外匯或實質資產持有, 也因此,民眾根本上並不存在投資行為m除非是有利於實體資本的增加。 當然如果包含人力資本,那麼民眾上大學的行為可以被稱為人力投資, 基本上,無論是國富論或凱因斯對於投資都是指資本的增加, 總之,除非有利於直接的資本形成,否則很難說這是投資行為, 之所以,要把民眾投機行為也當作投資,只是因為投機變成貶意而已。 -- 身非菩提樹,心非明鏡台, 何必勤拂拭,難免惹塵埃                    -----暴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48.38
houkoferng:理解 114.37.250.184 12/05 21:38
stevegreat08:我也只是看四人幫的書與Barro的書, 111.249.148.38 12/05 21:39
stevegreat08:我只是認為那很難分,就以角色不同區 111.249.148.38 12/05 21:39
stevegreat08:分而已 111.249.148.38 12/05 21:39
houkoferng:我基本上是不分,因為fisher的定義 114.37.250.184 12/05 21:46
houkoferng:是把增加財富當作前提 114.37.250.184 12/05 21:46
stevegreat08:其實分不分沒差啦,因為無論是你或我, 111.249.148.38 12/05 21:49
stevegreat08:對於民眾的買賣資產的行為應該都是肯 111.249.148.38 12/05 21:50
stevegreat08:定的吧?!只要知道這樣就夠了 111.249.148.38 12/05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