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lgsu:因為集遊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用馬路。 58.114.102.67 12/17 15:35
→ ilgsu:至於用廣場的就比較沒問題。所以如果我對許 58.114.102.67 12/17 15:35
→ ilgsu:可報備制的意思沒搞錯,那照我說的許可制, 58.114.102.67 12/17 15:36
→ ilgsu:但規定除非因公益,否則應許可。就可以劃開 58.114.102.67 12/17 15:36
→ ilgsu:因為佔用路權妨害的公益顯然大於佔用公用廣 58.114.102.67 12/17 15:37
→ ilgsu:場 58.114.102.67 12/17 15:37
→ ilgsu:(廣場平常在使用本來就是先佔先贏了...) 58.114.102.67 12/17 15:38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
地方。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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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9.56.130
推 ilgsu:......現在是在講現實上會不會礙到人,不是 58.114.102.67 12/17 23:31
→ ilgsu:作為是否有公益考量。所以廣場或馬路以一般 58.114.102.67 12/17 23:32
→ ilgsu:人的認知為準。總而言之,公益考量。 58.114.102.67 12/17 23:33
→ ilgsu:講民眾的現實感覺的話,除非你是附近住戶廣 58.114.102.67 12/17 23:35
→ ilgsu:場上的人很吵之類,不然一群人在大眾認知的 58.114.102.67 12/17 23:35
→ ilgsu:廣場靜坐,跟在人車通常通行的道路上靜坐, 58.114.102.67 12/17 23:35
→ ilgsu:民眾的感覺絕對有差。 58.114.102.67 12/17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