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sports1 (此時不抬更待何時?)》之銘言:
: 請問有哪個內閣制的國家 國家元首不是國王、女王等君主或另選總統
: 而是直接由首相擔任國家元首的嗎?
: 比較知名的內閣制國家 像大英國協、日本、泰國等 元首都是君主
: 德國則是有總統 請問有直接由首相擔任元首的例子嗎?
: 如果沒有的話 又是什麼原因造成這種結果呢?
: 謝謝
簡言之,
如果將元首是否具有實權區分(當然指民主國家),
可以繪製成一個光譜,左邊是總統制,右邊是內閣制,中間是混合制,
那瑞士委員制則也算是內閣制,但他們卻是僵固的,
而且行政部門的地位在國會之下,雖然名義上他們是「分立」的,
可以算是內閣制的「變型」,總統是由委員會各委員每年輪流兼任
另外,還也有個國家是國會選出兩名執政官,由執政官去組織內閣,
這也是一種內閣制的變型
除此之外,印度的制度有所謂內閣總統制(現在是否仍是,我忘了),
是總統由國會選出,然後總統組織內閣
一般來說,內閣制之所以元首與行政首長二分,
有其歷史背景,也有他們的政治考量,
譬如世襲制的君主,因應現代的民主思潮,當然要放棄實權換取「合憲性」,
這是歷史的考量,譬如英國、日本與一些君主立憲國
又譬如國家元首必須獨立於政治爭執之外,
使之得以「超然地位」解決糾紛,但基本上都是些緊急的或儀式性的憲政權利,
也有那種因為實際考量,加強元首的實權,卻「意外」的造成元首超然性的破壞,
前者如現代的德國,後者如法國第五共和
再說了,一般人以為,總統為了超然地位,需要非民選而由選舉團選出,譬如德國,
但是愛爾蘭卻是民選總統,且也是個內閣制國家,元首的權限是完全受到牽制的
制度沒有絕對的,只有大方向(制衡原則與誰的地位優先)可以確定,
譬如,誰說我國憲法一定是雙首長制?
雙首長制的前提是行政院長要有實權,且能獲得國會支持,
而總統可以主動解散國會以制衡國會挾多數威脅少數,
但我國卻非如此,我國總統的解散權是「被動」的,
此時就是總統與國會各自為政,然後推諉責任,行政院長就頻頻更替,
因此,某些時候我國反而像總統制的「變型」,法國嚴格說起來也是如此,
當時第五共和憲法的邏輯就是內閣制為基礎下,加強總統職權制約國會,
但後來卻使總統擁有幾乎無人制衡的權限,因此年限才變小
只要是能讓政局穩定啥制度沒關係,甚至應該說只要技術官僚能動就沒關係,
之前新聞不是有歐洲三小國中的某國,內閣空懸很久,但政務依然能運作,
其實,台灣誰當總統不重要,什麼制度也沒差,重點是憲政原理是否穩健!!
至於你問道的原因,就看前面幾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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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識,依義不依語,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
-----------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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