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gsu (佳惠再也不理我了嗎)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集會遊行許可或報備制?
時間Mon Dec 19 03:34:30 2011
※ 引述《stevegreat08 (暴君)》之銘言:
: 我之前有說了,集會遊行法的目的何在?
: 如果怕妨礙交通,那有其他道路管理的法律,
必須以集遊法,
讓某些會妨礙交通的集遊行為有法可阻卻處罰。
: 如果怕噪音,那有其他環境管理的法律,
必須以集遊法,
讓某些會製造噪音的集遊行為,比如廟會或其他集遊活動的噪音有法可阻卻處罰。
或者雖未達到噪音標準,
但比如說你(此你非指你,代詞也。本文中的你絕大多數皆此類)家樓下有人連續
半小時甚至兩小時大聲講話,
或者在那唱歌,假設噪音標準70分貝,他音量僅60分貝,
你不爽還是可以請警察來把他請走或勸說他不要繼續下去。
就算不能強制他別這樣做,但至少可以對他造成干涉。
而集遊法則可以保障集遊人群在申請時間、地點、音量等條件中不受干涉,
即使受干涉,也可以有公權力去幫他們排除干涉。
但以上,集遊法也必須阻卻民眾可以高興就拿集遊法去報備後即得到擋箭牌,
所以我認為必須許可。
因為民眾有心聲要集遊是公益,
別忘了其實其他活動也是集遊的一種,所以想辦其他活動也是公益,
但是這些人以外的人的公益也是公益,
集遊的公益要合理讓他發揮,
但別人的公益也不能被這方"報備即可發揮"地侵犯。
: 如果怕傷害名譽,那有民法,如果怕傷害身體,那有刑法,
這個部份基本上從以前到目前為止覺得確實跟集遊法無關。
: 請問,集會遊行法目的何在?難道就真的是妨礙言論自由?
當然不是,目的如上述,
其實其他篇我應該也有提到了。
它是保障集遊人的公益,
但也要保障可能被集遊妨礙到的人的公益不被過度侵害,
比如因集遊被吵、被阻街的人,
你要他們偶爾犧牲當然ok,但要他們隨時都得犧牲(報備即可的話)就過度了。
: 基於交通安全而限制集會遊行,或基於噪音防治而限制集會遊行,
: 難道都是「不合理」嗎?難道都是為了限制言論自由而掛上的免戰牌?
前個問號我覺得合理。後面這個問號很明顯與我說的無關,我不表意見。
: 非耶,因為集會遊行法就現代的目的絕非上述幾個,
: 更應該是保護表現自由與言論自由,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我倒是覺得狹義的這些自由為何要集遊法保護?
除了涉及誹謗、公然侮辱之類的,本來就受到保障不是嗎?
是的話當然不用再額外保護了。
至於延伸的集遊自由,確實需要集遊法保障。
但因為自由不能無限擴張(這應該任何人都認同),
所以集遊除了保障集遊自由,也當然要有一些限制。
: 集會遊行法不該是「實質審查」,而是應該「形式審查」,
: 甚至警察機關還必須要加以保護,來維持所謂的「和平」的集會結社,
: 因為集會結社自由絕非只是言論自由的延伸,更應該是「和平」的,
: 甚至,要設置防止一切可能造成大眾「立即性」傷害的措施,
: 包含事先封鎖道路,或要求申請者要保證能維護秩序,不會發生暴力事件,
: 否則,警察除了駁回申請,在現場也能直接逮捕違法者!
這裡我有點看不懂,是申請人未保證就駁回申請還是?
(確實是在發問,不是在酸或嗆喔)
可是如果駁回申請了應該是沒有集遊的發生,怎麼能出現"現場"的"違法者"?
: 真正的集會遊行自由模式,就是兩對立方「隔岸」叫戰,好比:
: 台獨份子在市民大道嗆聲要台獨,而愛國同心會在忠孝西路嗆聲要統一,
: 但是卻相安無事,沒有發生任何暴力事件,所謂「嘴砲」而已!
: 甚至,遊行時,人分成兩路,人車並行而沒發生交通大亂,依然紅綠燈正常,
: 這才是所謂「和平」的集會遊行,這點也是集會遊行法存在的真諦!
是啊
: 因此,集會遊行法不是妨礙言論自由所在,更不能以公益否決他們,
^^^^^^^^^^^^^^^^^^^^^
這裡我不同意。不過或者有可能你說的公益跟我說的公益不一樣。
如果是以我說的公益,
當然不能你高興佔路就可以佔,即使你保證和平。
也不是你高興辦會很吵的集遊就可以辦,即使保證會和平。
因為用路人的公益、週遭居民、生活圈民眾的公益,也都要保障。
如果基於"不能以公益否決",
就等於你可以天天佔馬路、天天大吵大鬧。因為不可以用公益否決,不否決則可以為之。
^^^^^^^^其實也不用大吵大鬧,
比如候選人每天都在門口演講政見,也不算大吵大鬧,就已經夠住戶受了。
: 反而應該讓人們自由受到保障,警察與政府機關都應該尊重,
: 只是人民真正的權利,在於「和平、不帶武器」的集會結社自由,
: 因此,政府機關與警察有責任讓集會遊行是和平的,
: 申言之,我反對以公益目的限縮集會遊行,也反對廢除集會遊行法,
: 而是應該要變成「形式審查」與「給予緊急保全措施」的集會遊行法
以下不是針對本文,甚至可以視為與本文無關...
只是在此順帶說明一下一些關於其他我的文章的事:
如果是要針對我說的來提出問題的話,
我說的東西應該早已經很清楚表達得出來,
我說的集遊跟現在的集遊不同,
大家提出過不爽的部分我似乎也全部不只幾乎一樣不爽。
所以不要拿對現行的集遊不爽來質疑我所說的集遊,
因為那些不爽根本不是我的集遊說的。
如果說對我說的有誤解而提問也就罷了,誤解是很多溝通中都會產生,
何況只是PO文而非對談;
但是至少請就我的話論我的話,不是拿一堆非我的話的當我說的,
比如拿以是否為政治目的當公益判斷依據,然後質疑我說公益不應該。
--
人質啊,他們那群藍衣怪客
張牙舞爪、青面獠牙、面目猙獰、兇殘暴戾、嗜血成性、殺聲四起、
目露凶光、手舞刀械、高聲怒吼、泯滅人性、期人必死、群魔亂舞、
凶神惡煞、如禽似獸地朝我猛撲,根本不是來救你們;
反之我乃:慈眉善目、笑容可掬、春風化雨、和藹可親、輕聲細語、
面帶微笑、滿心歡喜、口宣佛號、輕移蓮步、柔情似水、溫柔婉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02.67
※ 編輯: ilgsu 來自: 58.114.102.67 (12/19 03:45)
→ stevegreat08:我告訴你千萬別懷疑任何人都可以集會 111.249.147.33 12/19 04:01
→ stevegreat08:遊行,只是公益不能實質審查, 111.249.147.33 12/19 04:02
→ stevegreat08:而且必須報備讓警察機關可以預先知道 111.249.147.33 12/19 04:02
→ stevegreat08:簡單來說就是掛號啦 111.249.147.33 12/19 04:02
→ ilgsu:因為掛號就是來了就不能拒絕,我只問你,如 58.114.102.67 12/19 09:39
→ ilgsu:果我天天都報備就帶著另外兩人共三人跑去你 58.114.102.67 12/19 09:40
→ ilgsu:家門口大聲演講,你同不同意?你能否說服所有 58.114.102.67 12/19 09:40
→ ilgsu:鄰居都同意?還有如果是到你的工作地點,你 58.114.102.67 12/19 09:40
→ ilgsu:有沒有把握說服所有同事、所有會經過那邊的 58.114.102.67 12/19 09:41
→ ilgsu:用路人他們天天都有義務被我擋路被我吵? 58.114.102.67 12/19 09:41
推 kevinjl:所以噪音的管制不能因此而例外應該沒異議 118.170.33.123 12/19 09:59
→ ilgsu:噪音污染防治法到底規範到怎樣算噪音我承認 58.114.102.67 12/19 10:12
→ ilgsu:我不是很清楚,但是實際上就是,絕大多數的 58.114.102.67 12/19 10:13
→ ilgsu:人會對很多沒有達到噪音標準的聲音很反感, 58.114.102.67 12/19 10:13
→ ilgsu:隨便舉例就像我一直在你家樓下演講,或雖非 58.114.102.67 12/19 10:14
→ ilgsu:一直,但每天固定跑去早上下午各演講兩小時 58.114.102.67 12/19 10:15
→ ilgsu:所以必須有限制,也必須能保障通過申請的人 58.114.102.67 12/19 10:15
→ ilgsu:在通過申請的限度內製造令人反感的聲音不被 58.114.102.67 12/19 10:16
→ ilgsu:干擾 58.114.102.67 12/19 10:16
→ ilgsu:就像我說過的,你一直吵,但剛好69分貝沒到 58.114.102.67 12/19 10:16
→ ilgsu:開罰標準的70分貝(標準是我現在暫時假設), 58.114.102.67 12/19 10:17
→ ilgsu:我還是可以叫警察來干涉你、"勸說"你。一個 58.114.102.67 12/19 10:17
→ ilgsu:通過申請的集遊,如果三不五時被打斷,像什 58.114.102.67 12/19 10:17
→ ilgsu:麼樣?所以比如說辦廟會2小時,這2小時內就 58.114.102.67 12/19 10:18
→ ilgsu:放寬一點標準給你吵。原則上不干涉,並保護 58.114.102.67 12/19 10:19
→ ilgsu:你不受干涉。當然廟會以外,其他活動包含政 58.114.102.67 12/19 10:19
→ ilgsu:治活動亦然。比如馬蔡跑去造勢,你總不能沒 58.114.102.67 12/19 10:19
→ ilgsu:事就跑去干涉一下說你太吵了,別辦了,你只 58.114.102.67 12/19 10:20
→ ilgsu:會被當成鬧場的人而已,有可能被打...對了, 58.114.102.67 12/19 10:20
→ ilgsu:講到這就想到集遊不但應該保障集遊人不受干 58.114.102.67 12/19 10:20
→ ilgsu:涉,也應維持秩序,避免這些只因有反對意見 58.114.102.67 12/19 10:21
→ ilgsu:就被當成鬧場的人被打 58.114.102.67 12/19 10:21
→ stevegreat08:權利濫用與基本權核心,可以解決問題 111.249.147.33 12/19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