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暴君)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給我公投!
時間Fri Dec 30 15:56:36 2011
公投?請問何謂多數?
是去投票的多數,還是整體的多數?
如果是去投票的多數,是不是依然是少數?
如果是整體的多數,那有人放棄表達意見或維護現狀,
那麼該怎麼去投?這樣怎樣算多數?
最基本的問題就是:
當投票率只有5成,7成贊成,3成反對,就表示多數支持?
不要拿「沒去投票就是放棄表態」當作藉口,
如果剛好有人不想選邊站呢?若認為兩岸問題由政府解決即可呢?
不要把公投當成選舉,就民眾表達的性質上其實不同,
選舉時,如果選民不滿任何候選人,他們可以放棄投票或投廢票,
此時按照投票的多數,至少有「次佳」解,因為這是「零和」
但公投時,如果選民不滿任何選項,或其實有第三個選項,
此時按照投票的多數,那麼絕對不是「次佳」解,因為協議不是「零和」
退一步想,如果先讓政府去談,最後在交由選民公投,
請問,選民如何拒絕其中某條認為不合理的部分?
又或者可能認為可以在繼續深談,此時該如何解決?
難道,台灣已經可以做到如瑞士一樣,這麼熟悉公投運作嗎?
講難聽點,既然名為「協定」,就不是啥條約或公約等,
只是兩個政府的協議而已,也就是「雙方答應這麼做」,
有國際法律上效力嗎?我持保留態度!因為不滿這個的一方上台可以撕破臉了
太複雜的運作,我們不要說,就只說何謂「多數」就好,
全體過半?1/2的1/2?1/2的2/3?1/2的3/4?2/3的1/2?怎樣才是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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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識,依義不依語,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
-----------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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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218.36.2
推 Uizmporm:現在的玩法, 反對的三成不投, 就過不了 140.113.209.4 12/30 15:57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180.218.36.2 (12/30 15:57)
→ Uizmporm:反對了還去投票,才是真正放棄自己的權力 140.113.209.4 12/30 15:58
→ stevegreat08:不用說反對的不投,本就一堆人認為沒 180.218.36.2 12/30 15:58
→ stevegreat08:必要投,尤其是認為只能看對岸和美國 180.218.36.2 12/30 15:58
→ stevegreat08:臉色的人來說,更是如此.... 180.218.36.2 12/30 15:59
→ Uizmporm:現在這種玩法, 投"反對票"才是棄權 140.113.209.4 12/30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