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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能不能在第八次修憲提出一條..... 人民財產權依法受到保障,後面加上一句: 政府課稅最多不得超過綜合(或潛在)年所得的六成, 其中不包含規費與特別公課,健保費與勞保費仍算所得稅率的六成 另外,規劃所得稅制時,政府應設定免稅所得並隨物價指數調整外, 低於免稅所得的六成以下的個人,政府應給予至免稅所得之六成 而在所得稅法中,我會希望把級距拉大,把最高稅率加到五成, 如此政府應該可以提高更多稅率吧...我是說「應該『吧』」 --  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識,依義不依語,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 -----------佛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49.76
sdhpipt:聽不懂 114.45.33.131 01/02 21:36
stevegreat08:說說而已,聽不懂算了... 180.218.36.2 01/02 22:25
Iser1ohn:臺灣所得稅已經低到炸裂了,不知道嗎??118.171.195.193 01/02 23:36
amou1030:台灣的所得稅是四小龍中最高的 124.11.130.151 01/04 10:10
stevegreat08:平均稅率卻是最低的...111.249.133.212 01/08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