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重點分別闡述之:
一、平均國民所得並非國民「實際」擁有的所得,
雖有學者認為,國民生活的消費是「可支配所得」的函數,
但民眾消費行為卻非只有所得,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考慮,
譬如「恆常所得」或「跨期決策」
另外,平均國民所得分為「實質」與「名目」,而前者已扣除通膨因子
二、平均國民所得增加「未必」伴隨物價提高,
因為推動所得上升的力量,有「供給」與「需求」,
只是短期來說,需求的拉抬是主要的力量,勢必造成物價上漲,
但是長期而言,供給絕對是促成經濟成長的力量,卻不會造成物價上漲
三、就所得分配而言,經濟學強調四大要素:勞動、資本、土地與企業能力,
而四大要素的報酬則包含工資、利息、地租與利潤,
國民所得「如果伴隨資源稟賦配置的調整,就會發生所得重分配」,
「」內若以白話文說明,就當國內產業結構改變,就會發生所得重分配,
譬如,以前是農業社會需要大量人力,但是現代工商業社會卻需要更多資本,
於是乎,當人力與資本的需求開始調整,就會使工資與利息進行調整,
促使擁有資本的人因為社會的需求而提高了利息所得,而一般人薪資所得下降,
因此,一旦發生產業結構調整,就會發生所得分配的調整
四、總體經濟學講的是「總合」,只要所得增加的部分大於所得減少的部分,
則會使因所得增加而消費增加的部分,大於消費減少的部分,
但以上論述,有個重點必須說明,短期的民眾消費有「必要消費」,
譬如三餐與日常生活必要開支,再怎麼節省一樣有最小支出,
因此,所得增減所造成的消費增減,其比例不會是1,而是介於0至1之間
※ 引述《armida (東岐明)》之銘言:
: 這是最近在網上電視上看到一堆關於經濟現況的爭論,有感而發的簡單想法。
: 當然,這是個人的簡單說說,不一定正確。
: 先從政府喜歡作為施政數據的國民所得來說好了。
: 國民平均所得兩萬美元和國民平均所得三萬美元,對於社會上一般國民的生活來說,
: 在消費力上會有2:3的差異嗎?
: 先純粹就國內就業來說。
: 當然是沒有,因為平均國民所得增高的同時,必定伴隨國內物價的增高。
: 如果國內某種物價沒有伴隨增高,就代表提供那種物品服務的民眾所得沒有隨之增高。
: 如果說國民所得增高,而社會上的貧富差距分佈也維持原狀,
: 那所有國內物價應該也要有等比例的增高,才能讓所有國民分享到所得增高的果實。
: 所以呢!也就是說,國民所得從兩萬升到三萬時,國內物價大約也會漲成3/2倍,
: 結果大家還是會很不滿,認為政府開的支票算是跳票。
: 如果真有國內某種物價沒有隨之上漲,雖然消費者會因為所得提高而覺得購買力增強,
: 但提供那種物品服務的民眾就會不滿,因為他們的所得沒有隨之上漲。
: 換言之,如果平均國民所得增加,而有民眾覺得他們的國內消費力也有增加,
: 那必定伴隨著其它民眾的所得未增,也就代表貧富差距的擴大。
: 那社會上的平均富裕是怎麼來的?
: 這有兩點─生產力與對國外的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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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再對這兩者提出說明:
一、生產力的提高,並非造成失業,如果廠商要求的利潤極大,
且整個市場「沒有」進出障礙的話,
則生產力提高將造成市場內已存在的廠商發生超額利潤,
使市場外的潛在廠商加入該市場,而原有廠商有足夠「誘因」去提高勞動,
如此,並非造成失業,反而是造成缺工
另一方面,生產力是知識,知識一種公共財,長期是自由流通的,
國際上,也沒有發生生產力提高,造成其他國家長期失業的問題
二、國外消費增加,為何會造成國內商品漲價?如果你說的相對來看
那麼你說的論點,有很多是錯的!
我們知道,日本的米市場有全世界的米,但日本米依然最貴,
然而,日本人卻認為值得,反而不會減少對國內米的消費
再者,生產力提升最後將會使成本下降,利潤上升,則有誘因降價,
我並不覺得有任何就業上的問題
: 首先講生產力,即使我們平均國民所得沒有增加,但有更便宜的方法生產更多更好物品。
: 那消費者就可以提昇消費力,更何況國民所得增加。
: 其次,平均國民所得提高,對於國外沒有提高的物價,也就增強了對國外物品的消費力。
: 但上述兩點也有其反作用。
: 生產力提高,可能促使同類型的競爭者失業,造成社會上的失業問題。
: 但如果產品是面對全世界,就會將失業問題轉嫁到其他國家。
: 反之,其他國家也會將失業問題轉嫁到國內,所以需要提昇產業競爭力。
: 增強對國外的消費,那國內同類型的物品因為漲價,就會失去競爭力而造成國內失業。
: 那要維持國內就業,就要提昇國內產業的競爭力,提高國內產品的品質。
: 另類方法就是創造需求,創造出新的消費需求,也就要有新的生產供給,
: 但這也是需要競爭力來創造。
: 所以說到最後,還是老話,增強本國產業與人力的競爭力,才是一切。
: 至於怎麼增強?
最後,對你最後一段,只有一點陳述:
在自由市場上,政府的角色必須退出市場,換言之政府絕對非主導者,
要知道,政府若幫助廠商,消費者就是弱勢,因此政府只須建立公平交易秩序即可
而產業的創新,也不是政府所能造成的,因為「廠商的鼻子比政府還靈」,
哪裡有利可圖則廠商趨利行為將使哪裡的產業變好,但「利」在哪裡?
在市場競爭,而非政府給予幫助,政府幫助越多就是扭曲資源,
就像我之前幾篇說的,
一個勞動相對資本為多的國家,應發展勞動密集產業;
而一個資本相對勞動為多的國家,應發展資本密集產業,
政府所為,往往是認為資本密集產業是國家競爭力,殊不知正好相反,
台灣一堆大學生,有的是高級勞動太多,應發展勞動密集產業,
也就是一些機械製作、文創、媒體等,需要高等人才的產業,
而非通通投入研發,因為研發需要的人少,而上述產業需要的人多!
希望馬政府未來四年,能謹慎思考到底哪種產業有利台灣,
然後謹慎思考哪種手段對市場干涉最少,讓廠商競爭力提高最多?
台灣不需要政府扶植的草莓企業,需要的自力更生的企業...
: 在產業上由後進國家追越先進國家的成功例子,就是德國、日本、南韓。
: 簡單講,就是以自由市場為基礎,由國家主導培植企業家的產業發展。
: 在產業人力上的最成功例子就是德國,結合了學術與實務的人力培植。
: 其實每個產業強國的興起,常是在政策或社會上有所創新,因為創新才容易領先他國。
: 而所謂培植,也不是說一定要大財團,重點在於如何去適切支援產業發展。
: 如果國民不願學習提昇,只思坐享其成,那就什麼政府也沒辦法了!
: 如果政府只想因循守舊,但求得過且過,那就什麼國民也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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丐幫弟子有多少人,不是我決定而是你決定的,
如果你真的英名神武,使得國泰民安,鬼才願意當乞丐
---蘇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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