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SZX:刑罰萬能論?老實說看廢死問題吵這麼久,我還 58.115.36.93 03/25 22:21
→ XSZX:真沒看過有哪個人提出「刑罰是萬能」的論點, 58.115.36.93 03/25 22:22
→ XSZX:倒是一堆講人權的人認為你只要跟罪犯講人權, 58.115.36.93 03/25 22:23
→ XSZX:罪犯就一定會被你感化,根本就是「人權萬能論 58.115.36.93 03/25 22:24
→ XSZX:」的最佳寫照..... 58.115.36.93 03/25 22:24
跟罪犯講人權,罪犯就會感化,誰跟你說的?一堆人哪堆?
倒看到不少人說,犯罪不處罰,殺人不死刑,禽獸講啥人權,
把法官當青天,把死刑當必要,根本就是「刑罰萬能論」!
→ XSZX:有人說台灣只是大陸一塊地方,所以林毅夫無罪 58.115.36.93 03/25 22:45
→ XSZX:?那還一堆人說台灣不是大陸的一份子,你怎麼 58.115.36.93 03/25 22:46
→ XSZX:就通通無視? 58.115.36.93 03/25 22:46
沒錯,所以同樣的話,我可以還你,請先確定我們與大陸關係,否則哪來通敵?
這問題不解決,構成要件根本難以成立!
→ XSZX:現在想和大陸交好跟他當時是不是叛逃一點關係 58.115.36.93 03/25 22:47
→ XSZX:也沒有,最好是這樣他就不是叛逃.... 58.115.36.93 03/25 22:48
→ XSZX:最可笑的是你把管仲與魏徵扯進來,要知道管仲 58.115.36.93 03/25 22:49
→ XSZX:與魏徵的原老闆可不是齊桓公與唐太宗,他們與 58.115.36.93 03/25 22:50
→ XSZX:齊桓公、唐太宗之間可沒有背叛的問題,可林毅 58.115.36.93 03/25 22:51
→ XSZX:夫的原老闆可是中華民國啊!要是管仲與魏徵是 58.115.36.93 03/25 22:53
→ XSZX:從齊桓公跟唐太宗旗下叛逃到別人手下,那齊桓 58.115.36.93 03/25 22:55
→ XSZX:公跟唐太宗就算想不殺他們都不行,否則原有的 58.115.36.93 03/25 22:57
→ XSZX:班底就擺不平了...... 58.115.36.93 03/25 22:58
不好意思,謀大逆,是不管你陣營的,夏末商初的伊尹呢?
我告訴你,這例子太多了!
戰國、三國、五代十國,大亂世時這種例子多到爆炸!
→ XSZX:最後討論林毅夫「有罪與否」的問題是法律問題 58.115.36.93 03/25 23:00
→ XSZX:;要怎樣「處理」林毅夫是政治問題。因為政治 58.115.36.93 03/25 23:01
→ XSZX:問題而無法讓林毅夫為他犯下的罪付出代價,不 58.115.36.93 03/25 23:02
→ XSZX:代表他無罪;所以請不要做出那種「因為無力執 58.115.36.93 03/25 23:05
→ XSZX:行,所以他無罪」的可笑理論... 58.115.36.93 03/25 23:05
有罪與否,端視構成要件該當性與違法性!
況若有罪,法律追訴期是否會因改變死亡宣告而中斷時效?
我告訴你一定無罪嘛?
連你都說,林毅夫涉及法律與政治問題了,
現在我只是把處理林毅夫的問題,擴大到論罪開始,
所以,現在我只問,台灣要怎麼對待林毅夫?
如果他不是私人身分返台,而是以國家代表身分呢?台灣能立即拘捕嘛?
這是國際法問題,難道不是法律問題?
叛國罪,古今中外,都不會是單純的法律問題!
尤其在台灣與大陸這種「特殊關係」,
台灣人不是很愛談「情理法」,我也來說說!
法威信,軍人節操,台灣是不顧的!
只有「我認為」,當然我也是台灣人,自然不例外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180.218.36.2 (03/25 23:23)
→ ckc123:一、他不可能以"某國"代表來。 1.160.234.31 03/26 00:16
→ ckc123:二、如果他來台不拘捕,國軍還有軍心嗎? 1.160.234.31 03/26 00:17
→ ckc123:三、時空狀況改變?今天做同樣的事不用判刑? 1.160.234.31 03/26 00:18
→ c615:跟罪犯講人權不是要感化他們 而是同樣是人 203.77.69.118 03/26 03:23
→ c615:一樣都有人權 203.77.69.118 03/26 03:23
→ c615:即使不能追溯他 至少列為不受歡迎名單 203.77.69.118 03/26 03:24
→ XSZX:你自己去看看那些廢死文,只有文盲跟瞎子看不 58.115.36.93 03/26 07:12
→ XSZX:出來。有錯要罰就叫「刑罰萬能論」?這是什麼 58.115.36.93 03/26 07:12
→ XSZX:鬼邏輯? 58.115.36.93 03/26 07:13
→ XSZX:同樣的話,你可以還我?開玩笑,這本來就是我 58.115.36.93 03/26 07:14
→ XSZX:用你的話還你的,你還我啥? 58.115.36.93 03/26 07:14
→ XSZX:那你可以舉其他例子啊?為何偏要舉這種打自己 58.115.36.93 03/26 07:15
→ XSZX:臉的例子? 58.115.36.93 03/26 07:15
→ XSZX:法律有規定法律追訴期可以導致罪名無效,可沒 58.115.36.93 03/26 07:18
→ XSZX:有規定國際關係改變會讓罪名無效,還是你看的 58.115.36.93 03/26 07:19
→ XSZX:那本法學書跟我的不一樣? 58.115.36.93 03/26 07:20
→ XSZX:你把說他有罪的理由一個個拉出來罵,卻對說他 58.115.36.93 03/26 07:21
→ XSZX:無罪的理由輕輕帶過,只要看得懂字的人都知道 58.115.36.93 03/26 07:22
→ XSZX:你言下之意是說他有罪無罪了,還想賴? 58.115.36.93 03/26 07:22
→ XSZX:至於法威信,軍人節操?你先回答我對你上一篇 58.115.36.93 03/26 07:25
→ XSZX:的問題吧! 58.115.36.93 03/26 07:25
→ stevegreat08:有錯有罰沒錯,但罰什麼才是重點!!! 180.218.36.2 03/26 08:18
→ stevegreat08:其次看清楚我說的三個層次問題 180.218.36.2 03/26 08:19
→ stevegreat08:再者我有說因國際禮儀而導致罪行無效 180.218.36.2 03/26 08:21
→ stevegreat08:嘛?? 是否有罪與能否執行不同,別給我 180.218.36.2 03/26 08:21
→ stevegreat08:混亂我的說法,喜歡這樣搞隨你!!! 180.218.36.2 03/26 08:21
→ stevegreat08:我再說一次,從以前到現在我評論罪與 180.218.36.2 03/26 08:22
→ stevegreat08:刑,都是先論罪再論刑,構成要件該當性 180.218.36.2 03/26 08:23
→ stevegreat08:,法律追訴期等,再討論刑的執行,當然 180.218.36.2 03/26 08:24
→ stevegreat08:有人認為不處罰就是無罪,那我只能說 180.218.36.2 03/26 08:24
→ stevegreat08:從總則重新讀吧...減免刑責事由一堆 180.218.36.2 03/26 08:25
→ stevegreat08:不能追訴,不能執行的理由一堆,因此我 180.218.36.2 03/26 08:25
→ stevegreat08:從來沒說確定,想直接跳過論述就開始 180.218.36.2 03/26 08:25
→ stevegreat08:批評也行,反正就看論述結果和以往論 180.218.36.2 03/26 08:26
→ stevegreat08:述,過程不重要!!是吧!!隨便 180.218.36.2 03/26 08:26
→ XSZX:罰什麼不是重點,重點是有錯有罰就叫「刑罰萬 58.115.36.93 03/26 17:24
→ XSZX:能論」? 58.115.36.93 03/26 17:24
→ XSZX:你一邊批評著所有說他有罪的理由,一邊嗆聲講 58.115.36.93 03/26 17:31
→ XSZX:說他有罪的話怎麼不敢抓的話,有腦的人都知道 58.115.36.93 03/26 17:32
→ XSZX:你想講的是什麼,不需要我來混亂... 58.115.36.93 03/26 17:32
→ stevegreat08:是嗎??罪刑分不開隨便 180.218.36.2 03/27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