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鯁在喉)
看板politics
標題[心得] 真的很佩服台灣立法技術...
時間Sat Apr 7 07:13:56 2012
如題,台灣的立法技術,我絕對不敢恭維,
「因人立法」、「因事立法」的狀況怎麼會如此氾濫咧?
刑法散落各個行政法規,那也就算了,為何又有這麼單行法呢?
譬如,貪污治罪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殘害人權條例、
組織犯罪防治條例等,這幾個「條例」除了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外沒有超過20條的
那麼,為何不容入刑法典中呢?
台灣不只一次說要整頓法律,結果法典思維仍然老舊,單行法推陳出新,
某些極具爭議,或能用民事賠償或行致罰、行政執行無須動用刑法者,就廢了吧!
我已經不只一次說,台灣是一個「認為刑法萬能」的國家,
否則為何刑法規定散落一堆,又好多單行法,這是否必要咧?
其實,反正立法院諸公又不懂法學,乾脆讓司法院研擬後重新制定新刑法算了
法律越複雜,漏洞越多,行政法規中其實漏洞百出,原因在於「法外有法」,
普通法外有特別法,特別法外還有特別法,立法機關大量的法規授權實是立法怠惰!
這次王家與文林院的問題,固然直指一些財產權與公益衡量問題,
但我必須要說,豈只文林院,豈只都更條例,杜絕悠悠之口就該整頓法律,
政治責任與法律責任撇開不談,弱勢與主流姑且不論,
台灣立法院諸公一點都不想收拾一下爛攤子嗎?
台灣法律系如此之多,作了一大堆司法改革,偏偏不動目前的法典,
憲法是很難改了,但民法與刑法一次次大翻修,又一次次制定單行法,
法條之間的衝突根本就是讓人摸不著頭緒,固然無法一一取消所有特別法,
至少可以改變一下,立院諸公喜歡「以單行法顯來示重視某件事務」的做法
我想,無論就法理論,或法實踐上,法典是最後法律爭執的終點,
如我前文所述,某些國家一一放棄了以前的法典,而建立一套新法典,
我不曉得,台灣為何這麼保守,偏偏在這種只能獲取小利益上動腦筋呢?
讓民商法從法典上真正統一,如瑞士般建立一套內容實用且紮實豐富的民法,
精簡刑法中的各項罪名,就算無法廢除死刑,至少也檢討一下是否需要這麼多死罪,
以及某些罪名根本無須成立,由民事賠償、行政罰、行政執行即可,
各類行政法規分各部會所屬一一分門別類,一個局管一個系統的法律等,
任何行政法規必須送立法院審查,地方自治法規則送各議會審查,
其實,台灣就法規命令上,由立法院各常設委員會審查即可,未必需要三級三審,
行政機關只有補充規定與作成處分的權限,那麼對人民危害會不會比較小呢?
台灣法規過於龐雜,就如我之前某篇寫的:
寧可立法從寬執法從嚴,莫教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但我更偏愛:立法從實,執法從嚴,
唯如此,類似文林院的問題才能就法理上、事實上與情感上得到解決!
司改、司改,為何不是「變法」咧,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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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用道理說服,就用事實讓其懾服,
無法用事實懾服,就用武力讓其臣服,
無法用武力臣服,就直接讓其穿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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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145.47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111.249.145.47 (04/07 07:21)
→ XSZX:這基本上與認不認為刑法萬能無關,這只是... 58.115.36.93 04/07 07:31
其實,我這裡說的「認為刑法(罰)萬能」,所指的是「事事皆有刑」,
民事能解決的也用刑罰,著作權法也用刑罰,各種商事法的刑罰規定不計其數,
而單行刑法又大行其道,實則根本可與刑法結合
而人民又動不動以為「凡罪不刑」就是枉顧社會公益,例子就無須多說了...
→ XSZX:第一、立法諸公把法案當業績 58.115.36.93 04/07 07:32
→ XSZX:第二、人民把立法當做立法諸公的業績 58.115.36.93 04/07 07:33
→ XSZX:第三、人民酷愛行政部門逾越法律限制辦事<限 58.115.36.93 04/07 07:35
→ XSZX:對其有利。在對其有利時,行政部門不無視法律 58.115.36.93 04/07 07:35
→ XSZX:限制來辦事就會被他們罵無能,反之就會罵侵害 58.115.36.93 04/07 07:36
→ XSZX:人權>,為了應付人民這種惡習,並且顯示立法 58.115.36.93 04/07 07:37
→ XSZX:諸公有在做事,所以這些純做業績的法律自然會 58.115.36.93 04/07 07:38
→ XSZX:越來越多.... 58.115.36.93 04/07 07:38
→ XSZX:PS:第三點特別想譙一下88水災那些靠妖總統不 58.115.36.93 04/07 07:40
→ XSZX:用緊急命令就是藐視人命的人,明明就已經有救 58.115.36.93 04/07 07:41
→ XSZX:災相關的法律條例可用,還他X的硬要政府逾越 58.115.36.93 04/07 07:42
→ XSZX:法律限制辦事,擺明就是只想爽就不要腦袋的。 58.115.36.93 04/07 07:43
→ XSZX:台灣的法律是該整頓,但更該整頓的台灣人民的 58.115.36.93 04/07 07:44
→ XSZX:法治觀念..... 58.115.36.93 04/07 07:45
人民法治觀念與其人權保障、社會概念、國際觀有關,
還有政府本身執法是否有建立一個「威信」,讓人們足以信賴,
法院作出的判決是否深思熟慮,依照證據與經驗判定事實,依照法條進行審判程序,
這些通通都是整頓人民整頓法治觀念的方法
換言之,
人民法治觀念越強,法律越周延;而法律越周延,建立法威信,人民法治觀越強,
此時怎麼辦咧?--聯立求解....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180.218.36.2 (04/07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