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tarcloud:不是很認同 140.113.55.185 05/05 03:24
→ zeuklie:蟑螂人人喊打生命權何在? 人又有何不同?111.248.171.175 05/05 08:16
→ zeuklie:人權是憲法規定政府保障 公權力不及處無效111.248.171.175 05/05 08:18
→ zeuklie:如此看來"天賦" "不言自明"都是笑話111.248.171.175 05/05 08:18
推 semicoma:你們講的其實是兩件事 108.21.74.2 05/05 10:30
請問,洛克之所以說天賦人權,所指的是什麼?
說的是「資格」與「事實」
人權是憲法規定政府保障,公權力不及處無效?
請問何謂人權?人權只能約束政府?
要知道所有的公民權利都立基於「身為人的事實」
換言之,每個人出生就是個人,之所以有差別是社會文化與宗教因素,
「天賦」太過宗教化,但「不言自明」卻是沒有人能舉反證
--請舉出「人一出生不是人」的情況
洛克他們說的,只是要敘述一件事:人們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是與生具來的,
佛家所說「眾生平等」,就算「限縮解釋」也是如此,
倘若,人權必須是憲法規定,且是公權力所能及,那麼根本不能談論人權,
人們也從沒有「資格」向政府要求保障
自己喜歡當奴隸,自己設計一堆制度讓自己當奴隸,有什麼辦法呢?
人類創造機器人給予他們智慧與力氣,讓他們像人一樣行動與思考,
但他們真的是「人」嗎?他們可以像人類「爭取」什麼嗎?
而我們卻一直在自己的腦袋上裝上「控制器」,把自己的主權丟給其他人,
說自己跟「機器人」一樣,過一段時間才說要擺脫控制器,
現在那些說,主張人權不是天生的人,就是頭上裝控制器說自己是機器人的人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111.249.148.172 (05/05 18:04)
推 CrazyMarc:主張有的人請自負舉證責任118.171.179.159 05/05 18:08
→ CrazyMarc:每次看你的發文,很符合卡夫卡「審判」118.171.179.159 05/05 18:09
→ CrazyMarc:裡對律師的諷刺118.171.179.159 05/05 18:09
→ CrazyMarc:空泛的道德勸說一堆,全然無根據118.171.179.159 05/05 18:10
→ CrazyMarc:似乎戴個「天」、「天賦」的帽子,一切118.171.179.159 05/05 18:16
→ CrazyMarc:就瞬間偉大了起來118.171.179.159 05/05 18:16
→ CrazyMarc:「權利」一定要跟「天」有關係嗎?不能118.171.179.159 05/05 18:16
→ CrazyMarc:只是「我要」嗎?到底人是機器人或奴隸?118.171.179.159 05/05 18:17
→ CrazyMarc:是服膺在「應然」的人是奴隸?還是直接118.171.179.159 05/05 18:17
→ CrazyMarc:承認「權利」是「我要」的人是奴隸?118.171.179.159 05/05 18:18
→ CrazyMarc:逃避「我要」而戴上「天賦」的帽子,是118.171.179.159 05/05 18:19
→ CrazyMarc:不負責任的作法118.171.179.159 05/05 18:19
→ zeuklie:資格在那裡? 事實是什麼? 文化異則法律異111.248.164.118 05/06 00:56
→ zeuklie:還是"事實"是Yanomami人不是人?111.248.164.118 05/06 00:57
自己給自己加的枷鎖,自己不解開,為何要別人幫你解開?
「天賦」人權,不是「道德」問題,而是一個「純事實」問題,
不是說,人權就是某個「造物主」給的,或就跟「天」有關係,
而是,人本來出生就沒有差別,出生時因為家庭或社會環境才會有所差別
這不是什麼「必然」的,而是自己一下放棄,一下又要爭回,
舉證責任是當初提出「不是天生」的人,擔任原告負舉證責任,
我沒聽說被告或自己主張權利的,無須負舉證責任!
自己愛玩文字遊戲,而忽略了自己當初放棄的權利,是件幼稚的事,
身為人,最基本該有的「實體」與「資格」,就已經存在,
「爭取」根本是一個「把自己當成被迫害者」的悲情攻勢而已,
統治者是人們自己默認的,無論是古今中外,都是人們自己要默認的
自己放棄權利,就別怪統治者剝奪自己的權利
有能力的人月入數億不成問題,沒能力的人就只能被人驅使,
這社會本來就「自願被奴役」慣了,
喜歡創造制度與文化來保障既有利益,就自己去承擔這樣的後果吧!
況且,現代的民主國家,與以前的民主國家也是根本上的不同
每一個政體的結構都不一樣,現在民主國家就是「每個人都有權參與政治」
如果說帝制社會的主權是屬於「王室」;貴族社會的主權屬於「貴族」,
那麼,民主國家的主權就是屬於「平民」,只要是「人」就是主權擁有者!
這無須「爭取」,而是一個民主政體的「特性」!
人權,是法律上的語句,也僅限於法律上才能使用,
其「本質」就是「在這個社會中生為人所具備的資格與性質」,
包含:生命、財產、自由與其他在這個社會與他人同樣享受的權益,
既然我身為人,必然就有人的一切特性與資格,這在民主國家至關重要!
因此,不是憲法保障人權,而是憲法「確定」這些權利應該要有「更高」的保護
一個本來就有的東西把他寫在紙上,不是創造他,而是加強他,
當然,我們也能隨時丟掉,也能隨時放棄,因為屬於我們的東西就是我們的!
只是當我們把這些丟掉或放棄時,就別怪別人拿走他們,
而當我們把這些東西借給別人使用時,就要好好的監督他們如何使用
民主國家因為土地太大,人口太多,事務過度複雜,所以只能推舉代表,
我們是把權益「讓」給代表,還是說只「借」給他們?
從歷史上來看,無論哪種統治模式,統治者的權力是建構在被統治者的「默認」上,
至於,人權這一類東西是不是某個「造物主」給的,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們就是有這些東西,要怎樣用是我們事!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111.249.148.172 (05/06 02:16)
推 starcloud:我解讀一下 天賦人權 但是要實行 麻煩 140.113.55.185 05/06 02:45
→ starcloud:拿槍出來 才可以打開封印 是這樣嗎? 140.113.55.185 05/06 02:46
推 CrazyMarc:「本來」就有?真威風啊,都不用證明的118.171.173.180 05/06 06:22
→ CrazyMarc:被「天賦XX」這個枷鎖綁死的人還自以為118.171.173.180 05/06 06:23
→ CrazyMarc:比獅子更自由呢118.171.173.180 05/06 06:23
推 bettery:外國勞動條件不合意,組工會、罷工爭取福 114.40.27.59 05/06 12:11
→ bettery:利,台灣的話,幹譙政府就對了~ 114.40.27.59 05/06 12:12
推 a40397577:正義論本來就可以用預設的價值去推啊 140.112.7.214 05/06 14:01
→ a40397577:有沒有聽過「人之圖像」這個說法? 140.112.7.214 05/06 14:02
→ a40397577:百分百從現實去找根據的法就失去應然性 140.112.7.214 05/06 14:03
→ a40397577:有的時候立法就是為了超越時代價值 140.112.7.214 05/06 14:04
→ Alouba:很空泛的言論 講了一堆還是不解釋別人的問 75.186.30.152 05/15 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