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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之銘言: : 板上某人一直想推國會議員制, : 我就說顏姓立委有可能當部長, : 他卻一直在迴避這個問題。 : 剛好這次遇到證所稅的議題, : 看那個國民黨團推出來的圖利有錢人的版本之後, : 更加深了台灣不適合國會議員制的政治制度。 : 因為總統制的總統要考量過半數的選票, : 選票來源是跨中下階層。 : 所以有改革的需求。 : 而立委只要考量那個選舉過半數的選票, : 萬一他所在的選區有錢人居多, : 就很明顯就會替有錢人護航。 : 這些人在立院結合成一股力量, : 就是中下階層民眾痛苦的來源。 : (現在是國民黨改革派和財團派的鬥爭, : 民進黨在一旁看戲。) : 在總統制當中,選民只要確保1人的品性、政策有利於自已即可。 : 而在國會議員制當中,行政權讓很多議員Share,要確保很多人的想法要和自已一致, : 就增添了許多困難和複雜度。 內閣制的特點是什麼?--根本上在於「政黨競爭」 先設想一個問題,要「多少得票」才能讓一個議員當選? 倘若制度設計上能夠提高代表率,或者選舉模式根本是政黨比例制, 基本上,議員不適任的問題久而久之就會得到解決 其次,一個議員要成為閣員, 其「前提」是「選舉上的當選」與「執政黨是否能執政」, 任何一個政務官要繼續執政,必須得到「選民」與「政黨」雙重確認, 一旦他落選,或者一旦政黨失去執政,那麼他就不會變成政務官, 況且所有政黨的政策,將會更清楚與明顯給予課責與歸咎, 再說了,政務官能有幾個名額?--政務官是少數,而議員是多數, 政務官一意孤行是少數,靠技術官僚是多數,英國、歐陸、紐澳與日本都是如此, 倘若任命一個不適任政務官,就會被要求辭職,否則下屆內閣將不會有他們, 再考慮若有小黨競爭之可能,顏清標這樣的議員未必就能當選! 其三,任何政黨或議員都有他們的代表勢力, 你拿出證所稅當例子,正好可以證明「總統制」的不可行, 或者應該說,台灣現行總統制之不可行, 尤其考配合台灣目前政黨文化的「高調作秀」---明著罵暗著支持, 根本是一個最爛的體制! 典型總統制國家,行政部門並沒有提出「任何法案」權限, 只能透過「咨文」或「餐會」那種走後門的方式,才能推行法案, 再說,稅法之類的法案,無論是總統制或內閣制,都由國會作最後確認, 一個執政團對無法得到自己黨團的支持,在外國早就提出不信任案了! 要換的不是某些人或道德勸說改組,而是強制要求倒閣、解散國會 台灣不是總統制那樣稅制由眾議院決定,更不是英國財政部完全推行, 而是黑箱作業、搞高調作秀,推卸責任,黨內完全沒有任何共識, 這是劉部長個人問題,而是連同總統與整個政黨問題? 其三,只要有議員選舉,就有一定會偏袒富人的代表,而且根本無法杜絕, 甚至在英國還有由首相提名女王同意的終身貴族,他們幾乎都是有錢人, 而且還有擱置法案的權限,台灣至少還不會如此! 中下階級的人對於生活的不滿,很容易變成「政治上的報復」, 而且往往因為一時氣憤選出一個如馬英九或陳水扁那樣的人, 並在現行制度上,無法讓他們負責,說罷免要國會,說彈劾也要國會, 要知道一點,中下階級的人要的是更多社會福利,富人階級要的是多的錢, 中下階級巴不得所有富人的錢通通充公,富人至少還有些有能力、有心願意幫助的, 富人之所以為富人必有其能耐, 那怕是與外國交易的能力,或經歷初期奮鬥與淘汰,至少會謹言慎行! 中下階級的對抗,看看希臘、南歐,他們對於現實的不滿與幼稚,才釀成這次危機 其四,總統制與內閣制就代表性而言,反而是內閣性各有代表性, 首先我們無法保證台灣施行總統制會不會發生獨立參選人透過民情戰勝政黨候選人, 此時,試問哪裡來的政務官供他選擇? 不也一樣不是派工商大老或學者,不然就是派技術官僚! 其次,目前台灣總統選舉是「相對多數」制不用過半數,想想看第一屆陳水扁如何當選? 我不相信,閣下在這裡打滾這麼久了,竟然還會忘了這點! 再說,無論哪一種體制,從來都不是真正多數,因為選民會放棄或容忍, 加上某些選民對於「誰當選」根本豪不在乎, 譬如你說的那些大老們,很多人對兩黨都有所捐贈,誰當選有差嗎? 哪來所謂多數?又哪來所謂「改革的力量」? 其五,政治講究穩定,而非動不動就是改革,改革過於頻繁叫做「躁動」, 今天一個政策,明天人亡政息,試問這樣的改革有任何益處嗎? 改革的功能不是「顛覆既有利益」或「利益重分配」, 而是能否創造出更多利益,換言之,公平不會是改革唯一要求! 台灣哪次政黨輪替不是「講」改革? 試問,從陳水扁到馬英九,改了什麼? 陳水扁最大政績就是修改憲法,馬英九如果繼續如此憲法會變成怎樣? 台電中油人人罵肥貓、公務員人人嫌浪費,還不是每年報考人數不減反增? 何謂改革?是把利益變大,把機會變多,但是台灣目前是把利益變小,機會變少! 最後,總統制之不可行,在於三點: 其一,事實證明,台灣造神運動後並無法使不適任者得到淘汰 其二,當「政治局勢僵化」時,並無法得到任何有效解決 其三,所有政務官憑一人喜惡汰換,而且我們並無法事前確認其品行與才器 於是乎,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三任總統,其問題通通在此! 世界上成功的總統制只有一個:美國,其他都是失敗的, 至於法國或俄羅斯模式的混合制,更是個各權力嚴重不平衡的體制 一個憲政最基本的因為要避免「某一類人」出線而特意設置, 譬如,當初孫中山對付袁世凱那樣的作為, 而是當「那一類人」出現時,是否能夠制衡他?約束他?制裁他? 不管是誰,只要位置放對,他就是個人才,否則他就是個花瓶! 治理國家不能靠「某一群人漫無天際的智力」,而是「靠一群遵守法令服從權威的人」, 要知道,任何政治制度不能依賴「代有明君」來富強,而是經年累月而富強, 一個成功的統治者可以讓國家強盛一代,但是一個廢物出來就會一夕付諸流水, 總統制根本基礎是「制衡」,而非賦予「總統權力」, 現實是,美國總統制權力最大的絕不是總統,而是兩黨幕後的老闆, 然而,內閣制並非如此,某一黨要執政除了等待執政者失敗外,還要提出更好的表現! 所以他們議員之間的競爭,黨與黨之間的競爭,是清楚且明顯的, 我從不相信「人性」,所以寧可支持「制衡」與「監督」, 我也從不相信「道德好、知識好的人」就足以勝任,我只相信「適才守法」 回覆你說的, : 板上某人一直想推國會議員制, : 我就說顏姓立委有可能當部長, : 他卻一直在迴避這個問題。 我承認,那就是我,沒錯,我就是迴避,因為這根本不用回答! 我從不期待一個「傑出的政務官」,我只期待「適任守法的政務官」, 我從不期待一個「選民只要確保1人的品性、政策有利於自已」的總統, 因為,國家治理絕非一人所能完成,而需要一群人, 尤其在民主政治中,立法與行政部門之間的互動是白熱化的, 政黨與政黨之間,政黨內部派系與派系之間,利益團體與利益團體之間, 都有不少衝突,而且就是因為有衝突所以才能制衡, 民主政治就怕「一言堂」,而不怕「人多嘴雜」, 不妨多看看「聯邦論」與「民主在美國」兩本書,以及美國目前政治與憲政史, 你就不會那麼期待台灣搞總統制了! 我這麼說吧, 我支持內閣制,或者最大程度的內閣制, 我完全不在乎「總統民選與否」,說「人民作頭家」那是煽動言論, 更支持兩院制、國會監察官制度、建設性不信任案、總統只做招集政黨代表與必要仲裁, 強調比例代表制並降低政黨門檻至只需一席得票率則可分配席次, 內閣部會限制在20個以內,包含獨立機關,加強首相權限,降低總統權限, 所有非內閣人事命令由總統提名國會同意或首相建請總統任命, 若真要給總統一點點權力,我傾向人事權與監察權,也就是提名權與啟動調查機制, 以及保護司法人權與程序保障,簽署死刑執行,私下與首相討論與提出建議(如英王) 總之, 別用「仇富賤貧」或「一定要改革才能生存或提高競爭力」的態度去想事情, 文化幾乎決定一切,每個人的想法受文化影響,又深深影響著文化, 我不在乎公平正義等虛詞,那是法律與道德用語,我只在乎尊嚴活著與自我負責, 仰賴政府不如仰賴自己,倘若真正要改革,我只想改三件事: 其一,制憲廢除總統,全面國會內閣制 其二,公務員裁員一半以上,內閣部會含獨立機關不超過20個,作政務整合 其三,以加值型營業稅與資產稅代替所得稅為主,所得只作為社會安全捐之基礎 至於其他事項,我不在乎!反正要賺錢靠自己最實在! --  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識,依義不依語,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佛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36.2
downtoearth:我很好奇你最後兩點的數字怎麼出來的 183.63.21.51 06/01 08:45
lpca:本來前面說的還不錯 怎麼後來要裁員一半 125.227.157.47 06/01 11:57
lpca:會不會太誇張啦 125.227.157.47 06/01 11:57
大致上,語不驚人死不驚,如此而已! 只是為了突顯,台灣內閣數目過多,公務員或許可以刪減,這兩個議題而已! 各部會數目總額,「原則上」由首相決定,國會同意就好(我到還沒見過不同意的) 但是,各國部會數目有個「常態性」的數目, 或者應該說,英國與一些君主立憲國家由於「歷史習慣」之關係, 會分為屬於內閣等級的,以及非內閣等級的,內閣等級又分核心與非核心, 如果觀察各個時期英國的內閣部會數目,常態性存在的部會不過20個, 至於德國、新加坡、日本、韓國、芬蘭、韓國等,數目都在約20個以內, 在近代組織再造上,他們或多或少強化了首相與內閣輔助機關權限, 水平分工的事務上做了很大的整合!並且加強與新增各部政務次長與常務次長 我認為,台灣人口2300萬,土地不過36000多平方公里,事務複雜性有比上述國家多嗎? 刪減到20個左右,我還嫌多咧,15個左右部會加上強化功能了的首相或內閣輔助機關即可 公務員人數多不多,與各部業務的工作性質,以及職位本身性質決定之, 我合理懷疑,辦事員或底層基層人員、辦公窗口是否需要這麼多? 現在景氣不好,公務員薪資很多,應考人又多,從而使公務員素質比以前高, 加重公務員業務並非過於苛求,甚至可以節省國家的固定支出, 多少貢獻就給多少錢,倘若是固定薪資,自然可以多要求份量、效率與服務態度, 在他國多有從外部(另一獨立部會)進行行政評鑑的機關, 德國與北歐國家,對於接受民眾陳情與申請,還有要求辦事天數與有效性, 簡短清楚的公文書,有效率(妥善非求快或慢)的行政速度,以及公務員態度等, 公務員終究是「服務業」,又有一堆人報考, 難道不能選出能做更多事的,能把事情作更好更快的人嗎? 「減半」這句話或許是「嚴重」了,但大前研一還說「走九成」, 不能不說,這是寫書人的「誇示法」, 倘若我說業務有效整併後裁掉不需要的與不適任的,大約只需兩三成,誰會在乎?
PlasmidDNA:不,重點是所有的概念不發生在台灣就是 140.109.57.12 06/01 13:05
PlasmidDNA:對的. 140.109.57.12 06/01 13:05
malemma:英國上議院也頂多擱置一年 原PO倒是說說看 140.109.57.12 06/01 14:27
malemma:他們還有什麼其他權力? 140.109.57.12 06/01 14:28
英國上議院的權力就是因為「只有一年」, 而且往往是資深政務官或對英國有重大貢獻,甚至是各政黨大老, 所以,「只需一年」正好不會造成上下兩院的衝突(他們也不需要), 這一年擱置下,一樣可以引發輿論要求下院改變,甚至直接提出另一版本, 上議院多是資深、專業、道德與貢獻上,足以給予「權威性影響」, 對於下議院依賴「激情」而匆促成案的狀況,正好可糾正! 甚至,當下議院的法案「可能違反憲政慣例或憲法原則」時,還有憲法審查的功能在 就好比,英國女王沒有權限,但就法規上他的權限依然存在, 英國國會由女王、上議院、下議院組成,法案沒有經過以上三者同意,不會成案! 英國女王「憲政上權限」還比美國總統還多,至少美國總統「憲政上」沒有立法權 然而,英國女王絕大多數不會行使其憲政上的權限,往往是由內閣行使, 當女王認為首相決策發生問題時,一樣可以利用他的政治智慧給予意見與建議, 但從不公開反對首相的政策,這是因為「女王不得為非」與「民主要求」 倘若,女王果真沒有權限,那麼歷屆首相就不會常常去參加女王餐會了 台灣人所欠缺的是,對憲政的尊重與對憲法實踐的重視, 導致當某一憲政規則不可行時,政治人物並沒有「道德約束」去踐行以往慣例, 在台灣立法院與行政院常常因為 「民眾激情」與「新官上任三把火」而匆促成案或加以廢止, 除非因為法律成立後,有立委認為違憲,或法官適用上發生問題才會去請求釋憲, 這是美國、德國的一貫做法, 但在荷比盧三小國與大英國協國家,憲法解釋不是「司法獨占」, 之前我有提出「司法覆議」(或「加拿大不理會條款」)就是類似這樣的功能, 大法官有權對法案宣告違憲,但國會可以2/3多數加以覆議, 倘若沒通過相同法案,該國會任期內不得再提出! 倘若通過,新國會(四年後解散並非倒閣解散後)有義務以2/3多數再通過,否則無效 或國會事先以2/3多數,以「急迫性公共利益」為必須而通過「嚴重限制人權」的法規時, 可以附加「不理會憲法第幾條、第幾條(不能概括)的有關什麼權利規定」的宣示, 此時,大法官就算宣告違憲,也不能使之無效,但其效力只到該屆國會結束! 台灣政壇根本不習慣「憲政對話」, 也根本沒有所謂的「專業深度」與「尊重資深」的傳統, 有的只是「仇富賤貧」、「菜市場政治學(原形是菜市場經濟學)」等民粹主義, 各國憲法在制定時,早以容許「貴族體制」的存在了,只是被隱藏的很好, 美國參議院、日本參議院、聯邦國家中的聯邦參議院、非聯邦國家國家的第二院, 所要求的都是比第一院或眾議院年紀更大或經驗更深的, 當選的都是某黨大老、資深學者、意見領袖、資深公務員,甚至還有元首特別任命的, 富人有其思維希望政策安定且較為現實,中下階級思維則是激進改革的且不滿現狀的, 尤其是,下議院選舉時,各黨往往打出的是「改革牌」,而從不思考政策穩定, 相對而言,內閣制可以訓練一批傑出政務官,各議員也會被要求其專業領域, 在野黨組成影子內閣能與執政黨內閣做政策衝擊,引發政策討論,不會一直唱高調.... 就是因為,英國上議院態度保守且「權力有限」,不會強制要求,而是權威建議, 真正有能力的人是「說服他人」的人,真正好的政府是「能使政策穩定」的, 因此,從不以強制手段逼迫他人,也不會動輒改革使政策極為不穩定, 再說了,總統制憲政設計上,絕對不是讓總統一人獨權,反而是權力機關的制衡機制, 反觀內閣制,政黨與政黨抗衡的白熱化,司法機關與國家元首獨立性與超然性, 要求的是「充分討論」而「非激情抗爭」,畢竟國家生存「宜靜不宜動」, 當然,內閣制與兩院制的優點,在台灣未必能被接受,對「非強制性」機制也不重視, 然而,我依然要提出來,告訴某些根本不知「憲政慣例有時比憲法規定」更重要的人, 有時候,「充分對話」才能使政策穩定、執行上才能降低成本, 大家都反抗壓迫,但不要成為壓迫他人的人....如此而已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180.218.36.2 (06/01 16:31)
buttery:但是內閣制也有缺點,萬一沒有辦法出現穩111.253.167.199 06/05 21:26
buttery:定的執政內閣,就會有無止盡的倒閣和組閣111.253.167.199 06/05 21:27
buttery:甚至出現像比利時那種,半年沒有正式內閣111.253.167.199 06/05 21:29
buttery:的無政府狀態,還不如總統制的單一權威。111.253.167.199 06/05 21:31
很明顯,你忽略三個重點, 內閣制的穩定條件之一在於「剛性政黨」,台灣符合! 其次,台灣人不愛政治不穩定, 因而國會選舉後倘若組閣不成,倒閣後即可重選國會,民眾不敢再以激情選舉! 其三,在兩大陣營如此明顯的政局中,任何小黨必須加以依附, 且還能在國會選制防止小黨出線,譬如加重單一選區的席次等! 再說了,比利時就算無政府,也不會造成政治亂局, 因為他們公務員體系夠強,且周圍沒有強敵! 加上民眾民主素養夠高,社會福利夠好,政府推動政策乃在穩定政局即可, 比利時無政府狀態並不會造成國內太大的傷害! 回過頭來,國人所以為的總統制,並非真正的總統制,而是「聖君賢相」制, 換言之,總統制是在三權分立架構豎立三大權力機構的互相制衡, 總統並無提出法案權也無提出財政權,國會也無法直接干涉行政機構與質詢權, 國會立法但總統可以否決,但又以2/3多數而推翻否決, 國人以為,總統制必然等於總統負完全責任,這是完全錯誤的! 再說了,總統制根本目的在於限制三大部門權力,而非讓總統擅權, 倘若國會無法有效牽制總統,則會造成總統濫權或腐敗, 民主政體其根本精神在於「權術之透明化」而避免分贓或腐敗盛行, 國人以為「總統民選等於國民是頭家」,或以為「總統一人即可統治國家」, 這根本就是在選舉君主,而非選舉民主國家的總統,更容易流於專制與貪污 內閣制的精神,就是「政黨與政黨之間」的制衡, 要克服小黨林立自然有「制度面」與「文化面」加以控制, 當內閣與國會發生嚴重衝突時,自然有倒閣與解散國會來解決困境與制裁, 而當各政黨之間難以解決糾紛時,有個「超然存在的元首」可加以協調, 況且,元首所代表的權威力量,與國會代表的改革力量,緩和後就是國家進步的力量, 然而,總統制就台灣目前文化來說,就是「一翻兩瞪眼」, 這也是為何,我不欣賞台灣用法國的混合制,而欣賞總統與國會平權的混合制 還有一點值得說明,內閣制還「富有制度實行上的彈性」, 看是「內閣閣員平等」或「閣揆領導」或「寡頭領導」都有其存在可能, 在國家面臨重大分歧,則閣員平等的內閣有助於意見上的協調, 當發生重大戰亂或天災,國會與黨內又能授予首相較大的決定權限, 另一方面, 內閣制國家倘若又能配上「妥善設計」的兩院制國會或超然元首時, 對於政策的穩度、深度與廣度,又能兼顧,也不會造成像這次馬英九政府這樣的問題 總之,總統絕非單一威權,內閣制才是!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111.249.147.186 (06/06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