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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洗錢案作偽證 陳敏薰改判緩刑 前101董座陳敏薰,因為在扁家洗錢案作偽證,一、二審分別 被判處1年半和8個月徒刑,昨天更一審宣判,承審法官考量 她過去擔任開發金董事和101董座,克盡職守,努力拓展國際 事務,加上犯後深感懊悔,沒有再犯之虞,決定給予3年緩刑 的機會,不過在緩刑期間必須提供160小時的義務勞務。 *********************** 心得就是這樣: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 民主制度就是,精英者必須說服眾人聽他的意見。 集權制度就是,眾人不必思考,眾人只要聽他的。 笨蛋懶得思考,懶得分辨哪個精英說得比較有道理 所以往往喜歡集權制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32.182
stevegreat08:法官各自有考量,反正可能還有更審... 180.218.36.2 06/15 05:12
stevegreat08:刑罰並非萬能,法官自有裁量權 180.218.36.2 06/15 05:12
downtoearth:擔任開發金董事和101董座,克盡職守 183.63.21.51 06/15 08:36
downtoearth:這是甚麼白爛理由 183.63.21.51 06/15 08:36
angel510:真的爛,不過人民更爛,所以也不用改善 220.142.6.105 06/16 21:36
hamping:台灣司法: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112.104.236.103 06/19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