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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olkov (zzzzzz)》之銘言: : 講一堆先哲= = : 沒發現這些先哲常常互相砲對方嗎? : 而且法學史的進程就是在常常就是檢討這些人的思想 : 互相反對來反對去的 : 希臘先哲,柏拉圖的理想國一書也說到了 : 有能力的人帶頭,沒能力的當奴隸 : 支持蓄奴的人,反對改革的人最會引的就是古書 : 你太迷信先人說過的名言了 任何著作都有其歷史侷限性,也因此我們要去蕪存菁, 你所舉的國際論點或啥的,難道不是拿先賢的東西來說嘴嗎? 美國三權分立誰創的?--孟德斯鳩與聯邦派 英國憲政誰創的?--英國歷代英王、貴族與平民代表,共同努力的 法國第五共和怎樣演進的?--因為前幾次共和憲法的失敗而創的 德國為何希特勒與納粹上台?--因為煽動勞工、軍人、反猶人士而產生的 你太忽略先人的名言,現在每一民主理論都是以他們做基礎,而作修改與補充 台灣人對前人政治理論完全不顧,只知道民意、民意、民意,何謂民意? : 民主國家不是民意第一?驚世駭俗! : 可以的話,看看能不能找個教授指導你寫這個論文 : 中國人民大學可能有唷! : 每個國家都說自己是憲政國家 : 中國也是憲政國家,清朝也立憲了 : 何時憲政是第一? : 我已經說過啦,如果你有比民調更好追求民意的方式 : 請提供,目前我只知道全民公投而已 憲政第一,否則為何美國有憲法審查權?為何德國有憲法審查權?台灣有憲法審查權? 我真的認為,你太過民運人士思想了!可能被某某不得志的民運人士荼毒吧 你知道,你的言論總是有個「盲點」嗎? 民主國家如果只有公投是唯一基礎,那麼以後是否可以天天辦公投?代議士拿來幹麻的? 我也已經說過了,民主國家=代議政治=憲政政治,否則就是暴民政治, 清朝有立憲,要知道這已經是一大進步了, 英國內閣之前是樞密院會議,是貴族主導,而第一屆內閣是貴族內閣, 沒有任何君主立憲國家可以「立刻」轉變想法的, 不是因為清朝「做不好」,而是革命黨人為了「正名」而誕生的, 民主國家之所以進步就是因為他們是穩定改革,而非大變法, 雷飛龍著的英國政府與政治一書中,有段不錯的說法: 民主國家的穩定改革,可以讓一個改革訴求慢慢達成,其原因在於 主張改革的人能慢慢得到滿足,並且有動力繼續努力,又能慢慢修改方向, 而主張保守的人由於不會受到既得利益上的侵犯,所以不會阻攔,還能提供意見, 英國歷史上,就是這樣慢慢發展而成憲政的! 想個問題,如果清朝沒被推翻,那麼共產黨還會起來嗎?這點可以好好思考一下! 看民意的方法,除了公投還有選舉,如果選舉不是,那麼何必衝立委選舉? 民進黨何必汲汲營營?只需在國會外發動公投即可! 自己選舉輸了,不循憲政體制的解決,只會循體制外發展,就是落後! 如果先進國家認為民意唯一,何必設計兩院制國會? 憲政就是民主政治的精隨,如果這個想不通,那麼其他問題也不用討論^^ : 寡頭政體,你批評當今時政是寡頭政體,這點倒是符合很多人的想法 噗,我很好奇,你老師是哪個人.... : 又在拿古時候的說法了@@ : 而且還用在奇怪的地方 : 所以你贊成台灣改用選舉人制度?? : 跟以前台灣用國大代表一樣對吧? : 他講不信任人民有當時的歷史背景 : 要相近才能援用 我已經說過了,如果一切依民意,那是暴民政治,不是民主! 所以以後法官判刑,只要公投!所有法案也付諸公投!這樣如何? 瑞士是之前一些人常用來討論「直接民主」的範本, 但我已經說過了,現在他們已經漸漸放棄了這個想法了, 或者,你認為,瑞士退步了? : 所以最佳手段是代議制度? : 不是吧,各國為何採代議制度的原因,要不要再思考一下? : 還是你認為選執政者跟民意代表都一樣? 哈哈,最佳手段是選舉與公投,其次是代議政治, 只是有時其次的手段是最好用的手段! 知道何謂「雙重民意基礎」嗎?知道何謂「代議政治」嗎? 知道何謂「權力分立」嗎?知道何謂「憲政」嗎? 當你搞懂了,或許你的內容更有說服力!不然只是煽動人們顛覆憲政而已! : 憲法也規定民有民治民享,當然要尊重民意 : 憲法架構下,允許人民授予代議士立法 : 如何議事憲法給予很大的空間 : 憲法不禁止體制外抗爭 : 甚至他還保障結社的自由,賦予人民代議失靈時 : 可以集會結社,吶喊自己的政治性言論 你只說一半,民有民治民享隱含另一個意思:人民負責 你選擇了誰就要對那人負責,而非推卸責任! 如何議事,這非憲政限制,而是法律與議事規定! 如果完全沒限制,那我是不是可以指著某人罵豬頭、白目,罵三字經? 講不過人就肢體衝突、言語謾罵、或者住在立法院燒錢? 英美德法日哪一個議場沒有議事規則?沒有主席警察權?要舉個例子嗎? 別給我拿第三波民主國家,我不認為他們民主成熟! 至於,你說的集會結社不會是最後決定的方法,而是表決! 「代議失靈」所指為何? 當能倒閣、有定期選舉,沒有任一政黨可以做票,我不擔心! 或許,你應該好好去看最基本的政治學課本與憲法課本, 然後請你指出,「集會結社是民意最終決定的方法」的言論,那我就服了! : 共產黨可否在台灣成立? 台灣引用美國的政治性言論審查自由 : 只要沒有明顯立即的危險,都不可以禁止成立政治性社團 : 這些憲法都沒禁止,甚至保障吧 : 應該不用我搬大法官解釋吧:) : 你可以更切中問題點的 對,所以你可以發表任何言論,但是請注意如果甚及毀謗呢? 何謂「立委言論免責權」的定義?何謂「表達意見」的自由? 你可以搬出大法官解釋告訴我, 哪一則大法官解釋有:暴力性言論是言論自由的範圍, 或者哪一則大法官解釋有:毀謗罪、公然污辱罪是憲法保障範圍, 又或者哪一則大法官解釋說:任何政治性社團可以公然佔領國會議事堂或宣揚暴力 你也不打聽一下,我憲法幾分,要嗆我,可以拿出證據! 動不動就叫人看書,你看過書了沒? : 體制外抗爭到處都有,不過是各國民主的現象之一 : 而且你說的美國,體制外抗爭就是美國歷史的一部分 : 而不是只等到定期改選,中間安安靜靜 錯,我沒說中間安靜,而是你是否合法! 我不認為集會結社的抗爭不合法,而是台灣霸佔主席台的不合法, 你要不要觀察一下,美國目前哪一黨敢公然霸佔主席台的? 你要不要觀察一下,英國、美國議事規定的警察權呢? 我告訴你,在英美歐洲各國,誰敢公然在議事堂胡鬧,下屆選舉就不會有他! 可是,台灣呢?--民進黨除了暴力言論與選輸不認輸外,還有啥本事? 我說過了,民主政治的兩項最基本的民意決定--選舉與公投 很多人說,代議士只是代民眾立法的,政務官只是代民眾執政的, 這樣的說法,是最不符合民主的說法! 憲法說什麼? 立法權屬於立法院,行政權屬於行政院,總統在憲政上也有權限, 五院彼此獨立又分工制衡,一旦選上就是直接掌握立法、行政、司法、監察、考試等權, 當議員做不好,要嘛發動罷免,要嘛發動倒閣,總統則是彈劾、罷免或等改選! 如果每個人都跟你一樣想法,選輸了不認,投票會輸就不投,這是民主精神嘛? 民主講究「多數決」,指的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僅是尊重意見, 有人一定會說,國民黨從沒尊重少數,問題是整個政策就是服從多數! 也有人會說,很多人反對美國牛,那麼怎可能是多數?請問,你公投發動了沒? 選舉目的不是為了選一個代替我們,讓我們反映意見這麼簡單, 否則,是不是以後天天辦公投就好了?還是天天看民調?那何必設置立法院? 你還是沒抓住民主政治的基本! : 我沒就美牛表達意見,沒有像你一樣支持美牛,你就很激動了,你不用說 : 我就知道你的想法是什麼了 : 我想歐美外國充滿了民粹暴力, : 中國和諧的不得了~是你心目中的理想國 : 它們的新聞沒有暴力,有的就是英明的領導到處視察 : 人民大會也和和諧諧的,很有秩序 屁,你是否可以告訴我,哪一個議員在英國下議院鬧事不會被趕出去的? 或者你可以告訴我,誰在德國或美國議院鬧事的,不會被趕出去? 或者你可以告訴我,誰敢在瑞士議院鬧事的? 你沒有一個舉出來吧! 某議員會脫序,視情節輕重,會警告、申誡、禁會、乃至於斥逐, 台灣立法院諸公,上沒有憲法,下沒有法律,中沒有議事規則, 王金平不敢動用警察權,民進黨自己違法亂紀還做賊喊捉賊, 難怪,成龍會說台灣的民主是個笑話! 還敢拿歐美說嘴,你敢說,我還不敢聽!怕汙了我的耳朵! : 你算是蠻容易被煽動的XD~~~~~~~~~ : 你的立場蠻明顯的 : 你的言論是否有跟憲法教授討論過? : 要反對我的話,憲法的基本教科書裡面其實有好幾個角度可以切入的很深入 : 但是我還沒看你引用到最基本的那幾個理論 : 要不要再思考一下? 煽動嘛.....看到一個「無法拿出實料、提不出任何證據模型、鼓吹暴力違法」的人, 高舉著「民主政治就是民意至上」的旗幡,大喊著「你去看憲法教科書」, 連那人是否「看過這些東西」都不知道,散佈一些看似為民實則破壞憲政的言論, 身為「法律人、台灣公民、服從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的國民」,看到誰不生氣? 間接民主,就是代議制,最基本的論調就是「選舉」, 直接民主,就是選舉、創制、罷免、複決,最基本的論調就是「公投」, 恕我無知, 我不曉得你「口中」的歐美各國,哪一國最後決定政策的方式超脫這些的? 或者你「口中」的歐美各國,只是你腦袋中的,而非實際上的呢? 小布希當初被人罵的要死看似跛腳,卻依然可以發動戰爭,其原因何在? 現在的歐巴馬也被人數落,是問有因此就沒再提出搭的政治主張嘛? 英國現在是保守黨勝選,難道工黨會因為如此就霸佔主席台,甚至鼓吹暴力嘛? 德國參眾議院與內閣目前「多數黨聯盟聯合組閣」,有發生議員肢體衝突嘛? 各國政策的最後決定權,有多少是來自公投? 你自己腦袋中的「歐美理想國」,並非實際上的國度, 因為,他們仍然服膺「代議制度」,原因在於政治事務還是政治人物熟悉, 也由於「代議制度」無法保證哪一黨可以永遠執政,所以不會發生太大規模的衝突, 更由於他們心中有「憲法」,所以絕不會做出玷汙國會議事堂的作為與言論! 歐美各國會罷工,但絕不會因為罷工而作為「最終決定方法」, 因為最後還是在「國會」解決,少數在「公投」解決! 我不知道,哪裡來的「錯覺」,讓你認為「民意就是民主」? 更不知道你哪來的自信,認為「體制外的暴力衝突與危反議事規則」是高尚的表現? 當然,對於你字裡行間充斥著「民意至上」的言論, 也不知道你哪來的優越感,認為你是在「貓戲老鼠」的整治「非民意至上份子」 板上有人說,你「堆砌」很多名詞,但我認為你根本沒本是堆砌, 要我去問憲法老師,為何不是你去問你自己的憲法指導老師呢? 法律老師與民運老師是不同的,請確認你「跟對」老師, 不過,或許是你「扭曲」老師意見,讓某一不知名(你從來沒說)的老師幫你背書, 有幾個很有趣的癥結,你或許一直沒發覺: 一、大法官為何可以宣告民意機關通過的法案違憲? 倘若民意至上,為何民意機關的立法會被一個非民意機關宣告無效? 二、「憲政」與「有憲法」兩個詞差很多,不知道你家供奉的那本憲法教科書有說嘛? 三、「代議制」之所以存在是代替人民發表意見,還是有「其他現實目的」的考量呢? 而民意是否不受拘束?凡是「多數」不論「任何型態」就是正確的? 我是勸你千萬別丟人現眼,先翻了憲法教科書再跟我們說話! 不然,我推薦李惠宗老師、法治斌老師等憲法的書,先看看吧.... 「民意=民主」這個等式是不成立的,因為民意的等號另一邊是「暴民」! -- 無法用道理說服,就用事實讓其懾服, 無法用事實懾服,就用武力讓其臣服, 無法用武力臣服,就直接讓其穿喪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63.247
bloodrose23:v某的「民主國家」快出現了:瑞士218.173.134.227 06/16 01:11
jonathan836:越看越覺得V某很像反串~何必認真... 118.166.2.113 06/21 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