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stlazy:那後來有補充我的資料來源。這樣子呢?111.248.50.244 12/02 13:57
說真的,我不知道您自己有沒有仔細看過那網頁內提供的資料。
那裡面有兩張圖表在用KEK值在計算市佔率,我不知道您有沒有真的看過那數值計算
的問題。舉個例子好了,在計算「頻道代理」上,這表格連Discovery都計算到裡面了
,您不覺得這計算怪怪的嗎?
然後,不知道您有沒有看到那句「KEK設定高於30%應予否決」的話?這表格內的細
項,甚至單一項(購物頻道)就超過30%的門檻了。按照上面所述這個標準,該作的
根本不是對併購案進行否決,而是直接去解散整個集團吧?
最後,如果你要集中問題到報紙的併購的話,請看清楚表格上計算權重(0.66)和
對整個「壟斷」的貢獻度(4.63%,佔所謂139.75%的3.3%!)。報紙併購對此根本無
關緊要。
為什麼這樣的數據資料就能夠「說服」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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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52.75
推 houkoferng:因為他看不懂 111.250.123.12 12/02 15:10
→ houkoferng:他事先有定見再去找答案 111.250.123.12 12/02 15:10
→ houkoferng:看一下計算方式就知道,KEK值是假設 111.250.123.12 12/02 15:10
→ houkoferng:所有的媒體為一個市場,每個媒體都有 111.250.123.12 12/02 15:10
→ houkoferng:一個影響的比重,然後再來算市占率 111.250.123.12 12/02 15:11
→ houkoferng:所以那個大教授算出那值真的是傻眼 111.250.123.12 12/02 15:11
→ monopoliest:這個假設前提的話必須再做一次百分比 112.105.52.75 12/02 15:12
→ monopoliest:計算,因為真要合併成一個市場,那就 112.105.52.75 12/02 15:12
→ monopoliest:要將母體最後化為100% 112.105.52.75 12/02 15:12
如果這樣的話,應該是市場權重整體加總(516%)再進行百分比計算,也就是:
139.75% / 516% = 27.08%
這樣還沒到所謂30%門檻。該這樣算嗎? ( ̄_ ̄)
※ 編輯: monopoliest 來自: 112.105.52.75 (12/02 15:16)
推 houkoferng:旺中當反駁的方式就是如此 111.250.123.12 12/02 15:14
→ houkoferng:不然整個值就很詭異,因為如果要說成立 111.250.123.12 12/02 15:14
→ houkoferng:媒體壟斷的假設,就必須假設市場是一 111.250.123.12 12/02 15:14
→ houkoferng:體的,否則各自獨立又哪來的壟斷問題 111.250.123.12 12/02 15:15
→ houkoferng:而且數值是算集中度,我猜是類是反托 111.250.123.12 12/02 15:15
→ houkoferng:托拉斯的概念 111.250.123.12 12/02 15:15
→ houkoferng:而且最詭異的是電視購物跟言論自由的 111.250.123.12 12/02 15:16
→ houkoferng:關係是? 111.250.123.12 12/02 15:16
推 justlazy:首先,謝謝兩位的回應。公視的討論我之前 111.248.50.244 12/02 21:10
→ justlazy:就有看到。剛好H大有PO文,我才提出疑問 111.248.50.244 12/02 21:11
→ justlazy:我在苦勞網也有看到相似兩位的解釋。 111.248.50.244 12/02 21:11
→ justlazy:另外H大上面也說到我疑惑的點。我認為 111.248.50.244 12/02 21:19
→ justlazy:面對的是同一個閱聽市場,但傳播的方式 111.248.50.244 12/02 21:20
→ justlazy:不同。而H大認為是兩個相獨立的市場。 111.248.50.244 12/02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