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xinnccu:如果可以把這些人犯關到北韓去,我想 114.36.48.166 12/29 01:06
→ roxinnccu:贊同這主意的人應該就會變多 114.36.48.166 12/29 01:06
→ Williamxxx:那(2)的情況呢? 1.169.127.72 12/29 01:07
→ roxinnccu:那只是你的假設。事實上很諷刺的是, 114.36.48.166 12/29 01:08
→ roxinnccu:在台灣這種上級審動輒發回的狀況下, 114.36.48.166 12/29 01:08
→ roxinnccu:機會太少了 114.36.48.166 12/29 01:08
→ roxinnccu:真有大問題早就非常上訴個沒完 114.36.48.166 12/29 01:09
→ roxinnccu:更正,上訴個沒完,非常上訴會比較少 114.36.48.166 12/29 01:10
→ Williamxxx:那你直接說不會有誤判就好了 1.169.127.72 12/29 01:10
→ roxinnccu:此外,會有這種問題,論根本是案件初期 114.36.48.166 12/29 01:10
→ roxinnccu:採證、起訴的瑕疵,這牽涉到基層人力問 114.36.48.166 12/29 01:11
→ roxinnccu:題,要完善論述的話請記得加上這點 114.36.48.166 12/29 01:11
→ roxinnccu:我直接說的是在台灣這種狀況下會搞到被 114.36.48.166 12/29 01:11
→ roxinnccu:判死刑的幾乎不可能誤判 114.36.48.166 12/29 01:11
→ roxinnccu:會入人於罪的若干法律見解也給大法官 114.36.48.166 12/29 01:12
→ roxinnccu:跟歷次修法打槍完了 114.36.48.166 12/29 01:12
→ roxinnccu:我沒有說不會誤判,請分清楚,而是會判 114.36.48.166 12/29 01:12
→ roxinnccu:到死刑的很難誤判 114.36.48.166 12/29 01:12
→ roxinnccu:記得上次那個被罵孔龍法官的性侵案嗎? 114.36.48.166 12/29 01:13
→ Williamxxx:那你還是說很難誤判 1.169.127.72 12/29 01:13
→ roxinnccu:咱們的上級審是這樣在審一個性侵案的 114.36.48.166 12/29 01:13
→ roxinnccu:如果是死刑案件呢? 114.36.48.166 12/29 01:13
→ Williamxxx:只要死刑不可能誤判那這篇就是廢話 1.169.127.72 12/29 01:13
→ roxinnccu:世事無絕對,唯有起瓦士(誤)不願說死 114.36.48.166 12/29 01:14
→ Williamxxx:死刑可能會誤判是架設的前提 1.169.127.72 12/29 01:14
→ roxinnccu:不是給你拿去立論的藉口,這樣的態度 114.36.48.166 12/29 01:14
→ roxinnccu:只會逼的另一些人往極端走,更賣不了 114.36.48.166 12/29 01:14
→ roxinnccu:想廢死的理念 114.36.48.166 12/29 01:14
→ Williamxxx:假設若不成立這篇當然就沒意義 1.169.127.72 12/29 01:14
→ roxinnccu:誤判可能性事實上是在我看來廢死論者唯 114.36.48.166 12/29 01:15
→ roxinnccu:一合理的理由,不能說他不存在 114.36.48.166 12/29 01:15
→ roxinnccu:但『事實上』這在台灣的上級審制度下 114.36.48.166 12/29 01:16
→ roxinnccu:偏偏又幾乎不可能出現 114.36.48.166 12/29 01:16
→ Williamxxx:我同意阿 1.169.127.72 12/29 01:16
→ Williamxxx:只是花這百萬分之五的錢去買個保險 1.169.127.72 12/29 01:16
→ Williamxxx:也不算虧吧 1.169.127.72 12/29 01:16
推 DSNT:抱歉,澄清一下,我同意「誤判在平反前看起來 118.171.208.14 12/29 01:16
→ roxinnccu:所以變成說糾結在這上面會沒太多意義 114.36.48.166 12/29 01:17
→ DSNT:都是沒有誤判」,和「案件一多的確就有可能誤 118.171.208.14 12/29 01:17
→ roxinnccu:有的人已經改攻第一線取證及起訴瑕疵了 114.36.48.166 12/29 01:17
→ roxinnccu:其實問我的話我才覺得這個更有力 114.36.48.166 12/29 01:17
→ DSNT:判」,但是並不是套用在死刑層級的犯罪人身上 118.171.208.14 12/29 01:17
→ Williamxxx:以廢死來說 先承認這個論點是事實 1.169.127.72 12/29 01:18
→ Williamxxx:再推廣其他說法會更容易 1.169.127.72 12/29 01:18
→ Williamxxx:因為除非否定前提 他是不可推翻的 1.169.127.72 12/29 01:19
→ DSNT:第一個「」是理所當然,誤判在平反前看起來就 118.171.208.14 12/29 01:19
→ Williamxxx:D大你就直說死刑不可能會誤判 1.169.127.72 12/29 01:19
→ DSNT:是誤判那個是古早以前了,現在的警察相信沒那 118.171.208.14 12/29 01:19
→ Williamxxx:我就沒意見 1.169.127.72 12/29 01:19
→ DSNT:麼笨。 118.171.208.14 12/29 01:19
→ DSNT:是呀,現在的死刑我相信不可能會誤判.. 118.171.208.14 12/29 01:20
→ DSNT:然後就像我在前一篇推文裡說了,本來即使是死 118.171.208.14 12/29 01:20
→ DSNT:刑層級的犯人,我是可以同意如果不得假釋的話 118.171.208.14 12/29 01:21
→ DSNT:改以無期徒刑關到死即可。但是發現有你這類人 118.171.208.14 12/29 01:21
→ onlypower:還是一句話,讓死刑判決變得嚴格,很難 111.67.56.246 12/29 01:21
→ DSNT:存在之前,我現在是希望死刑層級的犯人該早點 118.171.208.14 12/29 01:22
→ onlypower:裁判,並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為優先考量 111.67.56.246 12/29 01:22
→ DSNT:斃掉就早點斃掉,免得哪天真的來個「誤判」讓 118.171.208.14 12/29 01:22
→ onlypower:會比W大所提的建議更好推,也更符合 111.67.56.246 12/29 01:22
→ onlypower:減少冤獄的手段。 111.67.56.246 12/29 01:23
→ DSNT:這類人可以減刑出獄回到社會就糟糕了。不知道 118.171.208.14 12/29 01:23
→ DSNT:我的想法有清楚的表達給你知道了嗎?.. 118.171.208.14 12/29 01:23
→ Williamxxx:說了不得假釋~"~ 1.169.127.72 12/29 01:23
→ Williamxxx:你的前提跟我的前提不同 1.169.127.72 12/29 01:24
→ DSNT:不得假釋是得要全部的人都相信這個人是真的犯 118.171.208.14 12/29 01:24
→ onlypower:還有你說的2250,我早已回覆W大,許是 111.67.56.246 12/29 01:24
→ DSNT:了這個層級的罪。但是有你這種提不出證據只會 118.171.208.14 12/29 01:24
→ onlypower:推文太長,W大漏了。 111.67.56.246 12/29 01:24
→ DSNT:唸咒似的說有可能誤判有可能誤判,難保不會有 118.171.208.14 12/29 01:25
→ Williamxxx:你的問題我在文中已經回答過了 1.169.127.72 12/29 01:25
→ DSNT:天真的有哪個法官改判該犯人為其他徒刑,最後 118.171.208.14 12/29 01:25
→ Williamxxx:前提不同 無須繼續糾扯 1.169.127.72 12/29 01:25
→ DSNT:刑期服滿就出來了。所以在我認知道這個社會有 118.171.208.14 12/29 01:26
→ DSNT:你這類人之後,我完全支持該斃就馬上斃掉.. 118.171.208.14 12/29 01:26
→ onlypower:還有我們沒有時光機,但有錄影機~~ 111.67.56.246 12/29 01:26
→ onlypower:此外,我個人真的希望廢死拿出點牛肉出 111.67.56.246 12/29 01:31
→ onlypower:來,不要再論述了~~~ 111.67.56.246 12/29 01:31
→ onlypower:針對2250問題,我再回覆一次,也是最後 111.67.56.246 12/29 01:35
→ onlypower:一次,因為我實在不想針對沒有提出牛肉 111.67.56.246 12/29 01:35
→ onlypower:的廢死者重複「端出牛肉」這句老話。 111.67.56.246 12/29 01:36
→ onlypower:如果依w大邏輯,在直接以無假釋無期徒刑 111.67.56.246 12/29 01:37
→ onlypower:取代死刑,而目的是為了防止誤判或冤獄 111.67.56.246 12/29 01:37
→ onlypower:,然後在沒有提出任何司法改革和搜證改 111.67.56.246 12/29 01:38
→ onlypower:革等配套措施,就認為時間自然會給極少 111.67.56.246 12/29 01:38
→ onlypower:人獲得平反的話,那麼我認為,只要嚴審 111.67.56.246 12/29 01:39
→ onlypower:死刑,增加判決死刑的困難度及要求證據 111.67.56.246 12/29 01:39
→ onlypower:務必獲得W大所謂實際罪證確鑿的證據力 111.67.56.246 12/29 01:41
→ onlypower:如影像資料拍到行兇完整過程、現行犯等 111.67.56.246 12/29 01:41
→ onlypower:否則不得判決死刑。即使判決,亦需等待 111.67.56.246 12/29 01:43
→ onlypower:5或10年觀護期之後,方可執行死刑。 111.67.56.246 12/29 01:43
→ onlypower:這樣我會認為,這種做法遠比W大單純廢除 111.67.56.246 12/29 01:43
→ onlypower:死刑,但卻提不出配套措施的做法,更能 111.67.56.246 12/29 01:44
→ onlypower:防止冤獄和誤判的發生。 111.67.56.246 12/29 01:45
→ onlypower:不管我的回覆W大滿不滿意,請W大先端牛 111.67.56.246 12/29 01:47
→ onlypower:肉,再來討論吧。 111.67.56.246 12/29 01:47
→ XSZX:防止冤案槍斃,你要提倡的是提高司法審判的品 58.115.9.212 12/29 06:14
→ XSZX:質,那才是治根的方法,而不是因噎廢食的去推 58.115.9.212 12/29 06:15
→ XSZX:動廢死.... 58.115.9.212 12/29 06:15
→ XSZX:連該針對的問題根源跟該因應的方法都搞錯,我 58.115.9.212 12/29 06:16
→ XSZX:很難不認為「防止冤案槍斃」不過是為了廢死找 58.115.9.212 12/29 06:16
→ XSZX:出來湊數的理由.... 58.115.9.212 12/29 06:17
→ XSZX:你在乎的不是有沒有冤案,而是有沒有死刑.... 58.115.9.212 12/29 06:18
→ XSZX:冤案什麼的只是藉口而已,You Don't Care. 58.115.9.212 12/29 06:19
→ DSNT:這點我在其他篇就提出來了。他要求的是不管是 122.121.23.21 12/29 09:19
→ DSNT:不是真兇都是要以無期徒刑代替,所以重點根本 122.121.23.21 12/29 09:20
→ DSNT:就不是冤案,這種假命題浪費了其他人很多的時 122.121.23.21 12/29 09:20
→ DSNT:間,沒想到在這篇這個假命題又被提出來了。 122.121.23.21 12/29 09:21
→ DSNT:另外一個重點是,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是要所有 122.121.23.21 12/29 09:23
→ DSNT:人都認定法官判得對才有可能會達到。但是以他 122.121.23.21 12/29 09:23
→ DSNT:這種提不出任何證據就一味的認為法院有可能會 122.121.23.21 12/29 09:24
→ DSNT:判錯,那麼該犯人是否應該被判無期徒期對他來 122.121.23.21 12/29 09:24
→ DSNT:說也是否定的。自己的理念可以矛盾至此也算是 122.121.23.21 12/29 09:25
→ DSNT:一絕。不過也多虧有他,讓我以前天真的認為如 122.121.23.21 12/29 09:26
→ DSNT:果不得假釋的話可以用無期徒刑代替的想法,到 122.121.23.21 12/29 09:26
→ DSNT:現在完全支持死刑執行論,真的該感謝他才是。 122.121.23.21 12/29 09:27
推 iambluepig:老實說~誤判這個字眼不能說! 36.227.72.132 12/29 12:08
→ iambluepig:依W所言!法律都有誤判!是不是該降低標 36.227.72.132 12/29 12:08
→ iambluepig:準?廢死的原因很多! 36.227.72.132 12/29 12:08
→ iambluepig:這個是最差的! 36.227.72.132 12/29 12:08
→ iambluepig:就好像只著法官說你不公正一樣! 36.227.72.132 12/29 12:09
→ iambluepig:請問以後誰相信法律? 36.227.72.132 12/29 12:09
→ iambluepig:其實只要一個問題就能破解了! 36.227.72.132 12/29 12:56
→ iambluepig:如果一個疑似殺人犯被判死刑! 36.227.72.132 12/29 12:56
→ iambluepig:因為廢死之後~所以改判無期徒刑! 36.227.72.132 12/29 12:56
→ iambluepig:請問他可以上訴嗎? 36.227.72.132 12/29 12:57
→ Williamxxx:所有案件都可以上訴阿220.136.163.149 12/30 00:52
→ Williamxxx:連交通罰單都可以去申訴 這有啥問題220.136.163.149 12/30 00:53
推 iambluepig:那你的誤判也可以上訴阿! 61.57.97.233 12/30 15:24
→ iambluepig:W大問題到底是誤判還是死刑啊? 61.57.97.233 12/30 15:45
→ iambluepig:兩者是不一樣的! 61.57.97.233 12/30 15:45
→ iambluepig:誤判來說~是甚麼都可能誤判! 61.57.97.233 12/30 15:45
→ iambluepig:所以我們有補償機制! 61.57.97.233 12/30 15:46
→ iambluepig:死刑來說就是懲處的程度! 61.57.97.233 12/30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