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心得] 對人權之兩點我見
時間Sat Dec 29 11:24:02 2012
※ 引述《serpentine (蛇紋)》之銘言:
: 我想之前應該有人貼過...
: http://mocear.pixnet.net/blog/post/25330139
: 標題:死刑不會比較便宜,無期徒刑也不會比較貴
: 當然不能確定這個結論是不是真的
: 不過看不少網友聲稱 現在要判死刑都會經過嚴密的審查程序 所以難有冤獄
: 不就剛好印證「死刑很花錢」這個理由?
: (當然我不知道到底有沒有比終身監禁還貴...)
: 至少 要知道死刑成本絕對不是只有幾發子彈...
這裡的計算方式很詭異。這樣說吧,
死刑增加的成本,是死刑犯為了避開死刑求生
存,所以聘用律師、進行上訴所增加的成本,這是死刑增加的額外花費,但是這個成
本的計算不應該通通到執行死刑頭上。
首先,如果廢除死刑而最重刑期改成無期徒刑,這意味無期徒刑的成本同樣會增加
。因為過去無期徒刑上訴會有「反而被判成死刑」這類的憂慮,但廢除死刑之後情況
取消,因為「上訴不會有更差的判決」了,但上述理由卻是死刑犯會不惜一切上訴的
理由之一。
第二,當現在無期徒刑不會和死刑犯一樣,會盡一切可能上訴的情況出現時,理論
上來說,如果廢死同意死刑經歷比起無期徒刑更嚴密的審查程序,仍然有冤獄可能時
,那麼
被宣判無期徒刑的犯人中理應有更多的冤獄。
所以我認為這種「死刑不會比較便宜」的論證,在擁護「廢死」的主張上,是一個
無效的論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52.75
→ CrazyMarc:論證有效,只不過前提非真 220.137.161.8 12/29 14:36
推 iambluepig:簡短說就是上訴的人~由死刑犯擴大成無 36.227.72.132 12/29 14:42
→ iambluepig:期徒刑者(人數更多 36.227.72.132 12/29 14:42
→ iambluepig:第二!冤獄的還是在冤獄!並沒有改變! 36.227.72.132 12/29 14:42
→ iambluepig:只是死刑跟無期徒刑名稱上的分別! 36.227.72.132 12/29 14:42
→ iambluepig:並沒有改變"冤獄"的狀況! 36.227.72.132 12/29 14:43
→ Williamxxx:死了跟活著對你來說沒分別嗎111.241.155.201 12/29 21:58
→ iambluepig:有分別!所以我們有賠償法不同! 61.57.97.233 12/30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