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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rpentine (蛇紋)》之銘言: : 我想之前應該有人貼過... : http://mocear.pixnet.net/blog/post/25330139 : 標題:死刑不會比較便宜,無期徒刑也不會比較貴 : 當然不能確定這個結論是不是真的 : 不過看不少網友聲稱 現在要判死刑都會經過嚴密的審查程序 所以難有冤獄 : 不就剛好印證「死刑很花錢」這個理由? : (當然我不知道到底有沒有比終身監禁還貴...) : 至少 要知道死刑成本絕對不是只有幾發子彈... 這裡的計算方式很詭異。這樣說吧,死刑增加的成本,是死刑犯為了避開死刑求生 存,所以聘用律師、進行上訴所增加的成本,這是死刑增加的額外花費,但是這個成 本的計算不應該通通到執行死刑頭上。 首先,如果廢除死刑而最重刑期改成無期徒刑,這意味無期徒刑的成本同樣會增加 。因為過去無期徒刑上訴會有「反而被判成死刑」這類的憂慮,但廢除死刑之後情況 取消,因為「上訴不會有更差的判決」了,但上述理由卻是死刑犯會不惜一切上訴的 理由之一。 第二,當現在無期徒刑不會和死刑犯一樣,會盡一切可能上訴的情況出現時,理論 上來說,如果廢死同意死刑經歷比起無期徒刑更嚴密的審查程序,仍然有冤獄可能時 ,那麼被宣判無期徒刑的犯人中理應有更多的冤獄。 所以我認為這種「死刑不會比較便宜」的論證,在擁護「廢死」的主張上,是一個 無效的論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52.75
CrazyMarc:論證有效,只不過前提非真 220.137.161.8 12/29 14:36
iambluepig:簡短說就是上訴的人~由死刑犯擴大成無 36.227.72.132 12/29 14:42
iambluepig:期徒刑者(人數更多 36.227.72.132 12/29 14:42
iambluepig:第二!冤獄的還是在冤獄!並沒有改變! 36.227.72.132 12/29 14:42
iambluepig:只是死刑跟無期徒刑名稱上的分別! 36.227.72.132 12/29 14:42
iambluepig:並沒有改變"冤獄"的狀況! 36.227.72.132 12/29 14:43
Williamxxx:死了跟活著對你來說沒分別嗎111.241.155.201 12/29 21:58
iambluepig:有分別!所以我們有賠償法不同! 61.57.97.233 12/30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