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ckywei:你是不是「無論如何都不應該有死刑?」 27.105.23.237 01/01 15:24
→ mackywei:前提如上的話,那當然就都是白費唇舌。 27.105.23.237 01/01 15:24
要導出廢除死刑(無期不得假釋替代)的結論不需要用
"無論如何都不應該有死刑"這麼強的命題
只需要用 "應避免誤判槍斃" 這樣的命題就可以了
使用這樣的命題做出的論述
看來要付出的代價也不大 所以我就接受了
請不要幫我更改命題
除非你認為 無論如何都不應該有死刑 & 應避免誤判槍斃
是相同的前提
※ 編輯: Williamxxx 來自: 112.104.105.7 (01/0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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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的論證就是有需要用這麼強烈的命題才能支撐。
在一個執行死刑的國家,可以透過上訴或者是特赦這類的手段來達到「避免誤判槍
斃」的方式來進行,而不需要以廢除死刑這種作法來處理。別忘記蘇建和案還是在有
死刑的情況下進行的,而不是在沒有死刑的情況下發生。
同時,這裡的成本計算也是極度粗糙和任意的,因為不管死刑存廢與否,上訴的程
序、法律審判的嚴謹化這些工作還是要進行的。
這些上訴問題也不會因為死刑被廢除而消失。一旦廢除死刑,只是換上一批被判處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人,來進行這些上訴、主張自己無罪被誤判而已。
有很多東西和維持死刑與否無關,即使是廢除死刑後仍舊會繼續存在。但是在很多
廢死的推論下,通通以「這是死刑造成的」的罪名就搪塞過去了。
很諷刺地說,廢死的本質就是對死刑宣判死刑,同時還認為自己這個死
刑判決不會「誤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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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65.145
推 apaapa:最後一句經典 1.34.44.80 01/01 15:44
推 iambluepig:他看不懂啦... 61.57.97.233 01/01 15:49
→ iambluepig:本質授都是誤判~可是他一定會回說~廢死 61.57.97.233 01/01 15:50
→ iambluepig:誤判比較不嚴重! 61.57.97.233 01/01 15:50
→ iambluepig:忽略廢死跟死刑都可能誤判! 61.57.97.233 01/01 15:51
→ iambluepig:還有救濟的步驟! 61.57.97.233 01/01 15:51
推 DSNT:m 大點出了重點,他的做法就是:眼不見為淨, 118.171.245.31 01/01 15:53
→ DSNT:「關起來就沒事了」的心態,在他後續的推文更 118.171.245.31 01/01 15:54
→ DSNT:坐實了這一點。因為犯人沒有被槍斃後來傷害的 118.171.245.31 01/01 15:55
→ DSNT:甚至死亡的人,犯人要為此付出什麼代價,再給 118.171.245.31 01/01 15:56
→ DSNT:他一個「無期徒刑」?這些「無辜的犧牲者」得 118.171.245.31 01/01 15:57
→ DSNT:付出自己的生命來換對犯人來說根本就不痛不養 118.171.245.31 01/01 15:58
→ DSNT:的再一個無期,這就是他要堅持的理念..suck.. 118.171.245.31 01/01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