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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nedge (Opportunist)》之銘言: : 問了一下曾在某地方政府高層工作的大哥這個問題 : 他說通常是比較消極的、有侵害到人民權益之餘的政策 才需要法源 : 但像是比較正面的 好比說福利政策什麼的 就不一定要有明確的法源依據 : 如果照這樣來說 那之前因為軍公教慰問金沒法源依據而要刪除的主張 是怎麼一回事? : 究竟是那位大哥講得不完全 還是說那些要刪慰問金的人的問題? : 懇請隊這方面有所鑽研的大大不吝賜教 感恩~!  釋字443號 理由書 層級化法律保留 理 由 書: 憲法所定人民之自由及權利範圍甚廣,凡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 ,均受保障。惟並非一切自由及權利均無分軒輊受憲法毫無差別之保障: 關於人民身體之自由,憲法第八條規定即較為詳盡,其中內容屬於憲法保 留之事項者,縱令立法機關,亦不得制定法律加以限制(參照本院釋字第 三九二號解釋理由書),而憲法第七條、第九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 及第二十二條之各種自由及權利,則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條件下,得 以法律限制之。至何種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與 所謂規範密度有關,應視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 而容許合理之差異:諸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 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 ,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 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若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 事項,則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雖因而對人民產生不便或 輕微影響,尚非憲法所不許。又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 ^^^^^^^^^^^^^^^^^^^^^^^^^^^^^^^^^^^^^^ ,自較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 ^^^^^^^^^^^^^^^^^^^^^^^^^^^^^^^^^^^^^^^^^^^^^^^^^^^^^^^^^^^^^^^^ 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乃屬當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27.98
onedge:感謝 不過什麼又可稱作"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 115.43.116.198 01/07 01:10
onedge:事項者"呢? 感覺空間很大耶... 115.43.116.198 01/07 01:11
onedge:好比說消費券 年終慰問金 或是進來新北市的 115.43.116.198 01/07 01:13
onedge:超商救急餐政策 要怎麼評定其規範密度呢? 115.43.116.198 01/07 01:14
onedge:有大大願意指點迷津嗎? 115.43.116.198 01/07 01:15
PlasmidDNA:消費券有法啊,年終慰問金是行政命令,只 140.109.57.12 01/07 10:30
PlasmidDNA:是被亂講成無法源依據,就算是幸福保衛 140.109.57.12 01/07 10:32
PlasmidDNA:站也是依據地方制度法的授權來辦的. 140.109.57.12 01/07 10:33
hifree:涉及預算,涉及公法上請求杈者 115.82.82.5 01/07 10:49
hifree:都有法律保留之通用 115.82.82.5 01/07 10:50
hifree:釋字614號參照 115.82.82.5 01/07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