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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GzBU0BW ] 作者: PlasmidDNA (evo n610c)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好文] 死刑辯論/最高法院「作文功」 令人火大 時間: Tue Jan 15 09:57:16 2013 死刑辯論/最高法院「作文功」 令人火大 【聯合報╱張升星/台中地院法官(台中市)】 2013.01.15 03:37 am 最高法院大費周章就死刑案件開庭辯論,結果日前宣判,老狗玩不出新花樣, 還是撤銷發回! 最高法院提出多項理由認為必須撤銷發回:一、法院必須先調查論罪證據(有 無殺人),然後才能調查科刑資料(有無前科),否則就是程序違法。二、量 處死刑案件,應採類似「盤點存貨」的方式,就有關量刑事由逐一審酌,否則 不符「比例原則」。三、法院依據檢察官請求判處無期徒刑,檢察官繼續上訴 請求加重量刑,是否有違「禁反言」及「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但這些官樣 文章,只是推諉卸責的煙幕彈。 本案犯罪事實明確,被告前於八十二年間殺死女友,經判決服刑後出獄;又於 九十八年間與因感情及財務糾紛,持土造鋼管槍枝殺死安親班女教師。上述犯 罪事實歷經一、二審及最高法院二次撤銷發回,前後六次審判結果並無歧異, 被告亦均坦承不諱。 最高法院指摘高院「誤置調查順序,先行調查被告前案殺人前科,採為量刑依 據,並未精緻、妥適辯論量刑事由」首次撤銷發回;然後質疑高院改判死刑「 並未詳加敘明終身監禁取代死刑之可能,量刑事由未予調查審酌」二度撤銷發 回;本次三度撤銷發回的理由大同小異,只是增加「盤點存貨」、「禁反言」、 「不利益變更禁止」的名詞來遮掩其冷飯熱炒的本質。 既然最高法院一再挑剔原審未能精緻、妥適調查及辯論量刑事由,乾脆就由最 高法院公開示範何謂「精緻、妥適」?如何「盤點存貨」?本案不僅召開言詞 辯論,檢辯雙方及被害人家屬都到庭攻防,言詞交鋒,搞得煞有介事,結果還 是撤銷發回!這樣就叫「精緻、妥適」的量刑辯論? 最高法院向來的標準答案是:最高法院為法律審,不介入事實調查,無法調查 量刑事由。想撤銷發回,就說原審法律見解錯誤,必須糾正,但面臨質疑其具 體標準為何?卻又諉稱此乃事實調查,不干他的事!僭居高位的權力傲慢,加 上司法院的長期縱容,就是司法亂象的罪魁禍首。 最高法院濫行發回而毫無愧色,還振振有詞要求集體配合作假,簡直莫名其妙。 最高法院批評檢察官照抄判決然後附加寥寥數語就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還不 是照抄判決然後附加寥寥數語就撤銷發回?刑事訴訟採行言詞辯論,法庭活動 才是核心關鍵,書狀表達根本不是重點。難道要像最高法院這種窮極無聊的作 文比賽,才算及格? 至於加重量刑有無違反「禁反言」、「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本來就是最高 法院應該回答的問題,不是嗎? 其實最該「盤點存貨」的就是病入膏肓的最高法院。沒有別的藥方,只能砍掉 重練!但是司法院在各方壓力下提出疊床架屋的「聯合大法庭」,還要替這批 貨色加官晉爵。這種「最高」法院,你不覺得「火大」嗎? 連結: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636973.shtml ------------------------------------------------------------------- 說句不中聽的話, 就是因為你沒有被廢死聯盟策反, 所以你還在地院. 事實上這篇並沒有把重點說出來, 雖然有點到. 就是最高法院之所以搞這種 "窮極無聊的作文比賽", 就是因為雖然被廢死聯盟策反成功, 卻不敢公開說 明其性向, 於是就不斷用冷飯熱炒的方式發回更審, 用技術性的方法來廢除 死刑. 我還是那句話, 以後殺人犯十之八九關個十年就準備出獄了, 這種祥和的社 會都將是要感謝最高法院的恩賜啊~ -- 美國俗諺 Monkey business, 字面上的意思為猴子的玩意兒, 實際上的意思為胡鬧, 惡作劇. Monkey around, 字面上的意思為猴子處處, 實際上的意思為鬼混, 搗蛋. 其實老實說, 字面上的意思跟實際上的意思還真沒什麼差別~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57.1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lasmidDNA (140.109.57.12), 時間: 01/15/2013 09:57:56
Williamxxx:紮個十年假釋的草人打 well 140.114.28.12 01/15 12:27
shine76:(指閣下發的一系列文) 61.62.111.51 02/20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