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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你還玩那麼開心,回文後還貼了你的故事版本。你的故事版本是不是漏了什 麼,嗯,6/28日那些通聯記錄呢? : 你站在反王金平的那一方,要定王金平的罪,是你要提出證據。 : 我是告訴你,你(你們)的證據或理由不夠充份。 : 我的整個立論很簡單 : 1.王金平有打電話曾勇夫,希望檢察官不要濫權上訴,並提及柯建銘的案子。 : 2.立法院先前有做成決議,檢察官不應濫權上訴。 : 3.關聯事件: : 3.1柯建銘更一審已無罪判決 (該案已判決無罪) : 3.2特偵組自己的新聞稿裡面林秀濤的證詞 : "即使我知道他上訴審可能會判無罪,我還是會上訴" (檢察官濫權上訴) : 3.3檢察總長黃世銘自己最轟動的案子澎湖縣長案, : 最後判決無罪,但縣長已被他搞下台。 (檢察官濫權上訴) : 因此,王金平打電話給曾勇夫,或許有不恰當,但也合於情理。 ============================================================================== 6月28日11時51分。王金平打給陳守煌。(有通聯紀錄無監聽內容)。 6月28日11時52分。王金平打給曾勇夫。(有通聯紀錄無監聽內容)。 6月28日11時58分。王金平打給陳守煌。(有通聯紀錄無監聽內容)。 6/28 20:30 王金平打電話給柯建銘 王:這樣啦,那個「阿煌」有打電話來了。 王:他(煌)是跟我說那個女孩姓林,林秀濤,他(煌)說他是勇伯啊的人啦。 王:我已經跟勇伯說完了,他(曾)說好啦,他會盡力、他會弄 ============================================================================== 你每篇都是用回文形式來回文,偏偏就是回我列出這篇的文的時候所有文字都沒有 引。所以我只好再貼一次啦。 你的「簡單立論」裡,要怎麼放下這一天發生的事情?你的立論不是「簡單」,是 建立在非常脆弱和薄弱的「證據」上。基本上你的證據只有一樣,王金平和曾勇夫事 後的說詞,同時沒辦法解釋6/28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你怎麼解釋為什麼王金平在這十分鐘內打這三通電話,然後當天晚上打電話給柯建 銘說了這些話?我真的很好奇你會怎麼解釋.... : 但不至於撤銷黨籍,並進一步喪失立法院長身份。 : 如果純粹要論道德,那總統開開記者會,講幾句就算了。考紀會不用做任何事。 : 如果要講政黨內規,說這是國民黨家務事,要依黨章處理。 : 黨章是說違反黨的聲譽。那聲譽這種東西,既然無法像殺人犯的刀那樣有指紋證據。 : 指的理當是社會輿論、社會評議、黨員意見。 : 結果民調不贊成馬英九的居多。 : 國民黨黨員大部份也不覺得王金平要受這麼重的處份。 : 如果要講國家法律,王金平的關說行為該受何法處置? : 請提出哪個法、第幾條。 : 至於憲政問題: : 總統藉由一手操控的政黨組織+國家監聽系統去弄垮國會議長,更不恰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