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olitic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Us-FJta ] 作者: askingts (地獄山貓)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Re: [討論] 罷免的門檻會不會太低&接下來要罷誰? 時間: Sun Jun 7 02:43:29 2020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76 條 前項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以上,其計算數值尾數 如為小數者,該小數即以整數一計算。 第 80 條 前條第二項所定徵求連署期間如下: 一、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長之罷免為六十日。 二、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之罷免為四十日。 三、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之罷免為二十日。 第 81 條 罷免案之連署人,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為連署人,其人數應為原選 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以上。 第 83 條 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 、縣(市)長之罷免應於四十日內,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原 住民區長之罷免應於二十日內,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 村(里)長之罷免應於十五日內,查對連署人名冊,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 者,應予刪除。 選舉委員會應逕為不成立之宣告: 一、連署人不合第八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二、連署人有第八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情事。 三、連署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戶籍地址書寫錯誤或不明。 四、連署人名冊未經連署人簽名或蓋章。 五、連署人連署,有偽造情事。 第 90 條 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 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有效罷免票數中, 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否決。->過半數規則 我白話文講解: 台灣現行的罷免制度為分二階段徵求選民連署,通過之後再進行選民投票決定罷免結果。 第一階段:提議(1%選民簽署) 第二階段:連署(10%選民簽署) 第三階段:投票(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 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5%以上,即為通過。) 以這次2020.06.06 韓國瑜的高雄市長罷免案為例: 高雄市的總選舉人數 初步統計有228萬1692人 第一階段 要1%人以上 設籍高雄的選舉人提議 等於2萬2千8百人提議 這22,800人還要附上身分證,戶籍地,簽名蓋章 不能寫錯 不然會被排除於提議人數之外 第二階段 要10%人以上 設籍高雄的選舉人提議 等於22萬8千人連署 這228,000人還要附上身分證,戶籍地,簽名蓋章 不能寫錯 不然會被排除於罷免人數之外 罷免案之連署更受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0條之限制 本例是直轄市長 連署時間規定在60天以內 罷免案都是由民眾無償發動 你當民眾都不用工作 天天出外擺攤要人幫忙連署罷免 他們還有時間壓力 在60天之內 連署完成 連署人數的全部個資還不能假照or寫錯 【看看2015年蔡正元的立委罷免案】: 該年內湖、南港的總投票人數為29萬9527人 等於要 2千9百人的提議(這些人須設籍內湖、南港) 然後要 2萬9千人的連署(這些人須設籍內湖、南港) 還要受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0條之限制 60日內連署完成 看看當年的罷免投票結果 總投票人數 79,303人 同意罷免人數76,737人 約為24.17%選舉人數(未達現在25%法定門檻) 反對罷免人數 2,196人 當時還是「鳥籠罷免」舊法 規定要50%以上總選舉人數 158,717人以上同意罷免 才能成功看看2017年黃國昌的立委罷免案】: 該年汐止、瑞芳、金山、萬里的總投票人數為25萬1,191人 等於要 2千5百人的提議(這些人須設籍汐止、瑞芳、金山、萬里) 然後要 2萬5千人的連署(這些人須設籍汐止、瑞芳、金山、萬里) 還要受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0條之限制 60日內連署完成 看看當年的罷免投票結果 總投票人數 70,924人 同意罷免人數48,693人 約為19.05%選舉人數(未達現在25%法定門檻) 反對罷免人數21,748人 當時已經適用「1/4選舉總人數以上同意罷免」的新法 規定要25%以上選舉人數 即 63,888人以上同意罷免 才能成功 ※ 引述《McCain (長髮馬尾控)》之銘言: 虧你還是政黑版-經典藍X 當年的政黑版被戲稱為XX 裡面一堆藍X窩在這版抱團取暖 在S皇的權威管版之下 桶得綠X不敢踏足此處 那時S皇觸犯自己訂的奇妙版規 被當時政黑小組長jobli直接停權拔版主 政黑的藍X群中「以你最有聲譽」 還紛紛想要拱你出來當政黑版主咧 罷免權 是民主國家的民眾 行使自己民權的具體展現 更為中華民國創國國父-孫 文 三民主義【直接民權】的具體展現 孫 文的三民主義: 政府有治權 人民有權 政府之權為人民所賦予 人民經由「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給予的政府權利 要【可放可收】 【放】是人民給予的 經由選舉 【收】是人民收回的 經由罷免 這種「具體民權的展現」是你這個藍X的創派長老-孫 文最推崇的「民權精神」 你這個經典版的政黑藍X 今天居然不認你們的創派祖宗-孫 文了 你還大開民主倒車 認為罷免案門檻太低 很容易罷免 現在台灣的罷免案「1/4選舉總人數以上同意罷免」的新法 門檻已經相當高了 還要該地區1%選舉總人數以上提議 該地區10%選舉總人數以上連署 還要在60日內連署完成 上面這些提議人、連署人的個資、戶籍地還不能有錯 不然會被剔除於人數之外 奉勸政黑版的經典藍X 不要再反對你們創派祖宗-孫 文的具體實現「直接民權」的精神了~好麻 台灣的「直接民權」能走到今天 讓【罷免權具體展現 真的是得來不易 你這政黑版-經典藍X不支持這種「直接民權」也就算了 居然還嫌門檻太低想要毀掉它 ※ 引述《McCain (長髮馬尾控)》之銘言: : 經過多次的修法之後 一般的民選公職罷免門檻已經降到25% : 總覺得這樣的門檻太低了 當然 罷免還有其他的規則 : 如同意票要高於不同意票才算成功 : 但還是覺得這樣的罷免門檻 有修改的空間 : 例如應該要彈性點 以當選人被選上時的票數為門檻 : 像今天韓國瑜的被罷免票數約93萬 大於當選時的89萬 : 這樣就沒問題 但如果票數只是險險過58萬呢? : 會不會引起後續的爭議? : 所以建議還是要再修法 稍微調高罷免的門檻 : (相對之下總統的被罷免門檻就非常的高 這可以另外再討論) : 國外有個例子可以參考 美國加州前州長戴維斯就在2003被罷免 : 但美國是把罷免和新任首長放在一起選舉 如果當天州長被罷免 : 就會同天選出新任州長 當時明星阿諾就是在此背景下補選上州長 : 而台灣目前沒類似的機制 如果罷免之後 三個月又要選舉 : 這樣是不是太過動員社會資源 勞民傷財呢? : 其次 在韓國瑜被罷免之後 下一個有可能被罷免的是誰? : 看起來柯文哲似乎比較危險些 如果那一天藍綠兩黨要聯手做掉他的話 : 只要提個罷免 最後要過關的機會也不是沒有 : 各位認為 誰有可能是下一個人選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66.229.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1469011.A.DE4.html ※ 編輯: askingts (106.166.229.58), 06/07/2020 02:47:29
flyintosky13: 2015年是舊制,連署13%,30天內完成 06/07 02:49
McCain: 還好我沒答應當版主XD 06/07 02:50
demonh311: 被嚇傻了吧,看到懸殊比數 06/07 02:52
McCain: 只是看到今天的高票數 覺得應該有調整的空間 06/07 02:53
McCain: 當然 今天的結果絕對是無爭議的 06/07 02:55
a165423x: 門檻低也要同意大於不同意 06/07 03:06
McCain: 同意大於不同意 這的確是關鍵 06/07 03:07
donkilu: 好久沒看到藍X綠X了 真懷念 06/07 03:07
McCain: 現在八卦版可能比這裡還藍XD 06/07 03:08
MVPGGYY: 今天韓的是特例啦,你知道高雄中午後就開始下大雷雨嗎? 06/07 03:08
MVPGGYY: 越接近四點還越下越大,我都覺得應該不會過了 06/07 03:08
McCain: 關鍵應該是上午吧 想投的上午就會去投了 06/07 03:09
MVPGGYY: 你拿韓的93萬特例去說太簡單,會失真 06/07 03:09
echomica: 韓國瑜的例子應該可以當成天花板了 身在敵營+仇恨值破表 06/07 03:09
McCain: 我自己都是八點一早投 不然就是中午投票 06/07 03:09
donkilu: 我認識的朋友都是一早去投啊 下午下雨的影響很小 06/07 03:09
donkilu: 仇恨投票跟一般的選舉還是不太一樣 06/07 03:09
McCain: 拖到下午才投的 應該不是很熱中的人 06/07 03:09
MVPGGYY: 下午我有經過3個投票所,一堆人穿雨衣去投的..... 06/07 03:09
echomica: 不管門檻怎麼調 超過40%就等於凍結罷免權了 06/07 03:10
McCain: 我還是覺得身在原本的偏綠區有差 只是韓國瑜很白目 06/07 03:10
McCain: 明知自己在深綠區 卻不知如縷深淵 反而跑去選總統 06/07 03:10
MVPGGYY: 昨天高雄的那種雨是穿雨衣裡面都會滲進去濕掉的雨 06/07 03:11
BDG: 罷免本身就是異例 改天換黨被罷 或許就是下次修法契機 06/07 03:14
MVPGGYY: 要出現很多個都是25%被罷掉,那才會被質疑訂在25%是太低 06/07 03:20
MVPGGYY: 要再做調整 06/07 03:20
BDG: 同樓上 不用只看一例 就那喊說要改要改 06/07 03:23
berryc: 韓國瑜這紀錄我看30年內都沒有人可以挑戰 06/07 03:24
berryc: 百年難得一見的政治奇才, 你以為是說假的? 06/07 03:24
MVPGGYY: 是的,我們在這邊都是鍵盤模擬論戰,實際上25%會不會太低 06/07 03:35
MVPGGYY: 只能由實戰中去取得數據了,如果後面有很多案都剛好跨過2 06/07 03:35
MVPGGYY: 5%一點點低空飛過成案,那我的確覺得要再改,這種東西本 06/07 03:35
MVPGGYY: 來就是隨時代背景因素調整的 06/07 03:35
McCain: MVPGGYY說的有理 可能要多幾個樣本再來看看是否要調整 06/07 03:42
McCain: 另外我覺得 不需要支薪的政黨支持者還不少 06/07 03:43
tingyp: 要把罷免票數比例門檻調高,那前兩階段連署門檻要不要調低 06/07 03:45
tingyp: ? 06/07 03:45
BDG: https://i.imgur.com/Aj6z5yv.png 06/07 03:46
BDG: https://i.imgur.com/cEGQ2RD.png 06/07 03:54
bibiwei: 推 06/07 03:56
bibiwei: 還要比反對罷免的票多,才能罷免成功 06/07 03:59
yujchen: 自己不出來投,就沒資格吵人數 06/07 04:43
Fizika: 不要拿美國來講又說辦選舉浪費資源 美國選舉一年起碼兩次 06/07 05:35
Fizika: 以上 還有一堆公投 06/07 05:35
cacoi: 說門檻低的是當台灣人都熱衷政治喔?一堆人一生沒投過票 06/07 06:08
MisuzuXD: 其實不用說30年 有可能歷史上都沒辦法有這麼高票罷免的 06/07 06:34
MisuzuXD: 首長了 他是整個仇恨動員狂嗆人才民怨這麼高 06/07 06:34
foolfighter: 唉 06/07 07:52
askingts:轉錄至看板 politics 06/07 09:31 askingts:轉錄至看板 Marginalman 06/07 09:54
sincere77: 你搞錯一個地方舊選罷法罷免是50%投票率,不是50%同意06/07 10:00
sincere77: 票,不過實質意謂也接近50%同意票就是了06/07 10:00
Orisinal: 不承認韓就爛 只在那邊說門檻低 整個搞不懂重點06/07 11:10
Orisinal: 黃國昌也有人說爛 蔡正元更不用說 但為何只有韓被罷?06/07 11:11
Orisinal: 那些說門檻低的有想過嗎06/07 11:1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skingts (126.103.174.20), 06/07/2020 09:31:48 ※ 編輯: askingts (126.103.174.20 日本), 06/07/2020 11:13:40
comodoyaya: 門檻低?怎不自己去弄弄看? 180.217.77.207 06/08 06:00
lowsan: 要罷免成功這麼簡單?肯定還有其他原因 舔 182.233.183.98 06/08 09:50
lowsan: 共賣國 182.233.183.98 06/08 09:50
lowsan: 不然做的爛一堆也沒人說要罷免 182.233.183.98 06/08 09:50
kaky: 賣國XDDDDDDDDDDDDD 36.238.30.118 06/08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