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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低品質圖檔分享、寫部落格←合理使用 掃描高品質大圖,提供網友下載重製,損害原著作人權益←侵權。 另外,掃圖上傳也不應該任意加註浮水印,或是宣告著作人格權, 這樣也是侵權。 所以我寫部落格會適度地使用掃描圖檔, 基本上圖檔品質不會太高,而且再怎麼樣,原片原檔一定會比較美。 另外,如果有需要,部落格另外做個免責聲明應該是就可以了。 (個人淺見) ※ 引述《weipooh (mimika)》之銘言: : 大家好: : 不知道這是否能在這裡討論。如有不當,或影響大家的心情,將會自D。 : 之前因為得知淘寶有許多盜版片的問題,上網找了一下相關資訊。 : 想說,不知道寄送盜版片是否違反了著作權法的規定。 : (我自己是認為有,只是權利人要不要主張的問題,但這部分還沒找到確切答案) : 不過,發現,有討論到將明信片翻拍或掃描, : 放置在網路上是否違反著作權法之問題。 : 結論是(是著作權法學者的回答,可信度應該很高吧?!) : 掃描市面上販賣的明信片, : 放上個人的部落格或者網路相簿, : 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他人著作之行為除非有合理使用的情形,否則應獲得授權。 : 只是實務上,還沒有人因此被控侵害著作權,但不表示著作權人不能主張權利。 : 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將收到的正版明信片,上傳到Postcrossing 的明信片牆, : 或是放在自己的部落格中,或是寫開箱文,除了得到授權,或主張合理使用, : 但主張合理使用的定義很模糊,常常是個案認定。 : 若是權利人想要主張權利,這樣就很容易被控告侵害著作權。 : 看到這裡,有一點無言,雖然我覺得權利人看Postcrossing後, : 主張的可能性不是很大,畢竟明信片廠商,大多希望能被推廣商品, : 只要不是有商業行為,應該不會主張權利(應該吧?!)但還是有風險存在。 : 這樣玩postcrossing的樂趣都消失了,還有被控告的可能性和風險。 : 也讓我陷入了抉擇是否應該繼續的寄送明信片? : 還是繼續玩,但不要再上傳明信片圖案? : 可是這不就喪失了postcrossing的初衷???? :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19.36
PICIG:推掃描低品質圖檔,我有掃圖存檔的習慣。以印刷廠來說,通常 07/28 18:35
PICIG:要印刷清楚的圖檔需要在300dpi,如果大家擔心有侵權的話,可 07/28 18:36
PICIG:掃72dpi大小放上應該會比較沒問題。(博客來那些書本預覽頁 07/28 18:36
PICIG:也都是放72dpi圖檔在上面),這不失為一個保護自己的方法 07/28 18:37
vordandi:postcrossing牆圖片最大600*600吧。很小。 07/28 19:17
ck290996:我覺得用拍照的應該不會有問題,會歪歪的不能盜印了XD 07/28 20:52
weipooh:所以只要檔案小,應該不會有問題。 07/28 22:53
weipooh:我之前想,postcrossing應該有考量過,才會設置圖片牆. 07/28 22:54
weipooh:主要是擔心上傳到postcrossing,是否會侵權的問題 07/28 23:00
weipooh:謝謝大家~ 07/28 23:07
weipooh:請問 免責聲明是指"如有侵權請告知,將會刪除"嗎? 07/28 23:14
DoD:之類的,就是先說你的部落格不是為「侵權」而存,有問題請告之 07/29 00:37
vordandi:其實這個問題在論壇有討論過,不過大家都覺得很無聊, 07/29 19:52
vordandi:我有PO律師的回答,他們回我說你們國家這樣就侵權真無聊 07/29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