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ubturub:嗯~是不是不要公布別人的明信片內文會比較好? 11/19 12:50
→ axlxixcxixa:不要公布+1,詳細紀錄不一定要公布吧...感覺很糟 11/19 14:38
推 missQQ:為什麼不要公開內文比較好啊?本來就是"明"信片啊... 11/20 02:24
→ missQQ:而且也沒有個資在上面啊.... 11/20 02:26
→ senchang:我是很注重個資的人,所以有些文字都被我打馬賽克 11/20 11:08
→ senchang:明信片有趣的地方不只是正面的圖片,內容也是重點 11/20 11:09
→ senchang:感謝missQQ支持 11/20 11:12
推 vanessafyhl:好認真的紀錄,羨慕,我也好想做可是感覺有點累≧≦ 11/20 14:44
→ senchang:我有一陣子也覺得很累。後來習慣就好了。 11/20 16:56
→ senchang:只要把它當成興趣,不要當成像在寫功課,就不會累了 11/20 16:57
→ kubturub:倒不是個資的問題,而是寫明信片的人對他寫的內容擁有 11/28 01:31
→ kubturub:大啦... 11/28 01:33
→ senchang:感謝kubturub提供的訊息,我已把您提供的訊息仔細的看過 11/29 10:07
→ senchang:照您所提供的資料來看,似乎無論明信片正面或反面都不能 11/29 10:08
→ senchang:公布在網路上。 11/29 10:09
→ senchang:這樣的話,Postcrossing官網上全世界網友們上傳給大家看 11/29 10:09
→ senchang:的明信片圖案不全都違法?且網際網路上所看到的明信片, 11/29 10:10
→ senchang:除非是販賣者或作者本人自己放上去的,否則不全都違法? 11/29 10:11
→ senchang:實在有點一頭霧水的感覺。 11/29 10:12
→ senchang:這兩天我把我的部落格中文章和明信片都設成不公開好了。 11/29 10:13
→ senchang:以後改放自己製作的明信片和寄出去的信文內容好了。 11/29 10:14
→ senchang:再次感謝kubturub。...唉...真有點灰心了。 11/29 10:16
→ senchang:今天花了些時間,都設成不公開了。 11/29 17:05
推 kubturub:我在想,如果想分享的話,私訊和寄件者說明你想PO在部落格, 12/04 21:45
→ kubturub:問他介不介意,這樣就沒有爭議了,至於明信片正面,似乎真是 12/04 21:46
→ kubturub:無解... 12/04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