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的名字剛好與標題提到的姓名一樣,那麼在此我要先說聲抱歉了。
不管你是不是我意指的那兩人,都無所謂。我只是陳述一段很久以前,久到恐怕
連他們兩人也已把我遺忘的過去。
「詹國良!」如果家裡有人問我在學校有沒有喜歡的男生,我會大聲地這樣
回答。那年我剛上幼稚園,四歲,就已經很清楚自己欣賞的男生是什麼類型。表
哥表姊們、伯伯、伯媽常常拿這個名字開我玩笑,說我暗戀人家,問我對方是什
麼樣的男生。「他功課很好!」總之,當時我認為,和我同班的詹國良是全世界
最英俊又聰明的男生。而這大膽的幕後告白,沒多久便因為表哥表姊們的七嘴八
舌而傳進詹國良的耳裡。然後呢?沒有然後。他是班長,一直到小學一年級的上
學期一開始都是他,直到我為了阿姨承諾的芭比娃娃獎品,一口氣在某一次月考
考了全科滿分,把他擠下班長的寶座。但是,他從來沒有特別注意我。
小時候對於自己喜歡的人表現得很明顯,長大以後也是。唯一不同的地方是,
小時候比較主動,很敢承認自己喜歡誰,而且就算對方不以為然,我也可以繼續
像電視劇《惡作劇之吻》裡面的女主角一樣傻傻地喜歡,一點也不覺得受傷。不
過後來在小學一年級下學期時,轉來一位新同學,座位排在我旁邊(小學的課桌
椅都是兩人兩人一張)。他叫「黃品玄」,人如其名,氣質一流,學業更是優秀
。和他坐在一起的短短一學期,我當然是在第一眼就「煞」到他,說什麼都想跟
他當好朋友,而且還想到結婚。於是,我喜歡逗斯文的他笑,怕惹他生氣,點心
糖果要分一半給他,午餐堅持要等他一起開動,他做什麼我就學他做什麼,時常
注意著他的一舉一動。當時我們之間若有似無地,好像有點淡淡的情愫。一年級
結業時我告訴他:「我要去美國了,以後不會回來了。」他沒有說什麼,只是淡
淡地看著我,問我美國在哪裡。我說我不知道,但是要坐很久的飛機。
事後回想,當時還真笨,因為不懂事而以為美國之行是一趟不會回頭的旅程,
事實上,三年後我就回台灣了。回來後仍然是上之前那間小學,但是他已不認得
我,不再看我,也不跟我說話。當時是五年級,我一入學就引起了一些騷動,又
因為家世身份被大家過度渲染而成為學校名人,沒有什麼朋友。我想找他說話,
但是他身旁總是有女生圍繞。仍然是那麼文靜的一張臉,還有不變的眼睛,我還
是偷偷暗戀了一整年,卻沒辦法拿出小時候的傻勁和率直去找他說話,說我很想
念他。五年級讀完,我就搬家、轉學了。而這一次,是真的再也不會回來。
此後跨過了二十年的如意門之後,我再也沒有機會遇見他們之中的任何一人,
連同名同姓或是相貌相似的男生都沒有遇過。但是七歲的暗戀滋味,很棒,真的
很棒。可以勇氣十足的喜歡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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