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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打電話給Ch問他近況。聊到某篇關於哀悼的論文。 他說有段很解構你一定會喜歡這樣的看法。那個我哀悼過去 ,因為過去只留下痕跡所以過去的我不是我,但是我哀悼過 去,哀悼過去的是我(大意如此,他講的比我能寫的更精彩 不過我已經忘記內容了)。 被人家這樣說,當時有點悶悶的感覺,不是他說的不對,我 的確很喜歡這樣的看法,所以他說中了,不知為何他那麼瞭 解我,但同時也隱隱約約覺得不對勁兒,被人所瞭解理論上 要很開心但似乎沒有很開心。今天仔細想想,我支持前半句 話,但是後半句話則凸顯了我的盲點,還好有他點醒,不然 還不知要在這種思考模式陷多久。 簡化來說,大概是這樣的吧: (1) 過去 (2) 失落 (3) 我哀悼 (4) 「那個」哀悼中的我 雖然主體沒有實體,我們能知道的只有主體留下的痕跡,但 「那個」哀悼中的我就是主體,因為「那個」哀悼中的我雖 然沒有實體,但狀態是已定的,所以可以被指認為主體。到 這部分為止是我在writing sample裡寫下的東西。 托Ch之福,我終於知道這邊的問題在哪裡了。這樣一個主 體差異論的主張,最後卻又繞回「我思故我在」,我必須藉 由自我察覺才能確定自己,這又掉回主體實存論的老路。以 為打破了什麼,結果卻沒走出去。差別僅是笛卡兒以不會出 錯的上帝做擔保品,而我用現代醫學的自我改造技術。 因此,現在,在這裡,提出第五點。主體是, (5) 發現「我哀悼」之後, 懸猶未決的狀態。 [註1] 當我們哀悼時,哀悼的對象早已不在場;我們哀悼的 其實是對象的遺留物(痕跡),例如照片、項鍊、畢 業紀念冊,以及回憶。 [註2] 哀悼與「哀悼過去」是同義反覆,所以哀悼一詞本身 就包含了過去的時間,自然離不開記憶痕跡(Erinnerungsspuren) ,沒有起源,只有痕跡;我們藉差異來區分現在我與 過去我。細節寫在writing sample內,不再詳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