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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也只搬過三次家,但還是應KeilaC版友要求分享一下好了。 首先,你要考量: 1. 租金:你能負擔的租金上限? 記得算入電費、交通費。 2. 需求:你希望新環境具備什麼功能? 譬如我希望生活便利,所以選在商圈附近; (記得衡量自己對噪音的容忍度) 要準備考試,所以附近要有圖書館…等等。 選定幾個目標後,你應該: 1. 勘查:檢查通風、日曬、安全度、周遭環境… 盡可能在不同時間去探訪新環境,也可問問鄰居或商家意見。 (跟買房子好像!?) 2. 簽約:當場仔細看完租約書,不合理處可即時提出討論。 如雙方有想變更之處,一定要書面註明+雙方簽名。 絕不能口頭約定了事!法律上沒有效力。 我第一個租屋處,原本貪圖方便選了某商圈樓上, 住下之後才發現樓下有夜店(白天關門,招牌也看不出來), 附近有烤肉攤(很吵,而且味道真是…),夜夜不得安眠… 和其他住戶聊天後,發現前房客也住一個月就遷出…(怒) 搬出後房東還遲遲不還我押金,直到我寄存證信函給他,才乖乖匯款。 (↑錯誤示範1。應該在押金退還前先扣住鑰匙才對) 第二租屋處,則是因為鄰近大馬路,車聲吵得我耳朵轟轟作響,二天就搬了。 (↑錯誤示範2。因為急著遷出第一租屋處所以沒有好好篩選) 就在我幾乎想放棄時,很幸運的找到了第三個租屋處, 雖然還是有些小缺陷,但至少睡得著(好卑微)! 最後,建議KeilaC版友花時間看看民法租賃篇(421~463之1條)和崔媽媽網站, 了解一下房東房客的權利義務,會更有保障。 民法租賃篇http://www.6law.idv.tw/6law/law/%E6%B0%91%E6%B3%95.htm#a421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手冊http://www.tmm.org.tw/pub/rent_001.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5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