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tp (Monica)
看板prozac
標題[閒聊] 學生證: (
時間Mon Jan 6 23:20:41 2014
宿舍的晒衣場是需要刷卡進出的,
每次都會拿著學生證到洗衣機那拿衣服再直接去曬衣場。
今天,就在拿衣服的瞬間,
眼睜睜地看著學生證滑落洗衣機,
不見了 Q Q
應該是掉到洗衣機的凹槽,
就算我看得見也拿不到的地方。
除非把洗衣機拆了...
拿著室友的學生證到櫃台申請臨時通行證,
舍監竟然告訴我臨時卡已經被借完了!
那我要怎麼進出宿舍啊?
大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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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篇po聞有人問過教師法是否有對精神病患者的特別處理
其實有
教師法第十四條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情形者,不得聘任為教師。其已聘任者,除有第七款情形者依規
定辦理退休或資遣外,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我是教書之後發病的,學校其實是我的病因吧?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沒有被解聘
其實校長主任很多老師都知道我生病
但是或許是我可以靠著吃藥諮商過得還算正常的生活
也沒有太影響教學
學校也沒有再刁難我 同事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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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件開心的事吧!
英檢高級今天放榜,過了:)
雖然有沒有過都沒什麼關係
至少是一個小小的肯定。
或者是個可以鼓勵學生的藉口:
孩子們!
你們的英文老師也很認真念書喔!
所以你們也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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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再申請學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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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30.121
→ mdbm:所以你還在唸碩班?很上進!!! 01/06 23:28
→ mdbm:抱歉我好像問的太直接惹,sorry~ 01/06 23:28
推 koxinga:好厲害喔 英檢 01/06 23:29
→ koxinga:我不在乎他們要解聘 停聘 不續聘 這禮拜要拿證明去請長假 01/06 23:31
推 kazusn:我想憂鬱症是精神官能症 不是精神病 不會被解雇 這個問題 01/07 15:19
→ kazusn:大約四年前吵過 隔壁板有個姓花的先生考到殘障特考榜首 但 01/07 15:21
→ kazusn:他是精神分裂症 按當時的公務人員任用法是不能任用的 但後 01/07 15:22
→ kazusn:來公務人員任用法好像有改 精神病也可任公職 所以他就解套 01/07 15:23
→ kazusn:了 他現在都沒出現在精神疾病板了 01/07 15:23
→ dreamtp:所以意思是憂鬱症是精神官能症 無法解聘嗎? 01/07 20:02
推 kazusn:憂鬱症是精神官能症 不是我說的 記得公務人員任用法有說 01/07 20:04
→ kazusn:連精分 躁鬱等精神病考上公務員都必須任用了 01/07 20:06
→ kazusn:我記得幾年前就有吵過 花先生才能去當公務員 01/07 20:07
→ mdbm:但跟教師法還是有別吧~~~ 01/07 20:10
推 kazusn:至於是不是無法解聘 我不知道 最好不要以身試法 01/07 20:11
→ mdbm:所以還是低調點 01/07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