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aymo:其實討論法律保護和類似事件的配套措施也沒有不好 也並沒有 04/23 13:14
→ raymo:感受到版友因為法律問題而激辯,我想多少可以讓日後遇到類似 04/23 13:14
→ raymo:事情的朋友有個參考,因為兔子或許再檯面上這樣的事情是第 04/23 13:14
→ raymo:一次,而狗狗貓貓這樣偷偷舊出來其實大家都很常聽到 04/23 13:15
→ raymo:所以不太懂這樣的討論哪裡沒有意義呢? 是版主自己認為嗎 04/23 13:15
→ mwind:跟法律相關的事情在這一連串的討論中已經點明出來了 04/23 13:18
→ mwind:剩下的法律概念 移往法律等相關討論區較為適合 04/23 13:19
→ mwind:相關討論移往精華區18-4-3-3-11 給日後兔友們參考 04/23 13:28
推 sandyshi:請問版主 今天我會這樣做 就是希望大家能正式不良寵物店 04/23 13:31
→ sandyshi:所可能造就兔子的悲慘情況 為什麼因為店家的回應 04/23 13:32
→ sandyshi:造成大家的討論 連我的回應文章也一起刪掉了呢? 04/23 13:33
推 sandyshi:g第一次公告之後 店家又代PO文 不是也應該? 04/23 13:42
推 raymo:對呀 至少給別人一段緩衝時間 或是限制某依個時間後的文章刪 04/23 13:59
→ raymo:這樣沒有一個標準 別人辛辛苦苦打的文章活該倒楣被刪嗎 04/23 14:00
→ raymo:我並不會認為剩下的法律概念在兔版討論有什麼不妥,畢竟這是 04/23 14:00
→ raymo:針對非犬貓部分的法律相關罰則等來討論,若移價到法律版 04/23 14:01
→ raymo:不是還要大家跑去那邊看嗎 既然願意關心的族群就在這裡 04/23 14:01
→ raymo:只要文沒有流於激辯或口水 為何沒有討論的空間 04/23 14:02
推 lovemama:同意raymo大的看法,有股無奈感,最無辜的還是兔兔,嘆 04/23 14:06
推 frannica:其實原討論串法律的討論到最後已經有點無限迴圈,應該要 04/23 14:23
→ frannica:喊停沒有錯,但是希望是引到到深一點的討論,讓兔友未來 04/23 14:24
→ frannica:救兔時可以不觸法,而不是全禁比較好 @@"" 04/23 14:24
→ frannica:記得板上有法律系的兔友吧~ 還蠻希望能請他們分享的~ 04/23 14:25
推 oscer:同意raymo大和frannica大的看法! 04/23 14:26
推 jewel0606:我還蠻贊成版主作法的耶:) 04/23 16:27
→ raymo:可以投票阿 04/23 17:08
→ aggie5291:我也贊成版主...不喜歡看到禽獸(專賣店)的濫藉口 04/23 18:55
→ die246:恩 沒必要為這種事口出惡言 公道自在人心 04/23 23:51
推 die246:推一下 04/23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