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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剛才看到的新聞。希望藉由這個案例,可以讓動物們獲得更好的對待 也讓人們更加懂得尊重生命。 ************************************************************** 寵物悶死車內 飼主遭求刑1年 2009-11-19 中國時報 甘嘉雯/桃園報導   未善待寵物的飼主們要注意啦,可別再以為隨意虐待動物、不尊重生命只會罰錢而已! 桃園地檢署罕見的將一名把雪納瑞悶死在車內的郭姓男子,以違反《動物保護法》第卅 條規定,聲請簡判求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藉由重判能喚起民眾對動物生命的尊重。 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表示,以往民眾對於虐待動物,都以為只會行政罰鍰,其實按照 《動物保護法》的規定,是可以求處刑責,這起案件,檢察官認定郭姓飼主涉嫌虐待動 物致死,同時也是告訴社會大眾,要懂得尊重動物生命。 不只罰錢 依《動保法》可求刑 這起虐死狗兒的案件,發生在今年七月十二日,郭姓男子(廿七歲)因為公司及宿舍不 准養狗,當天中午,將所飼養的雪納瑞獨自放置在轎車內,由於夏天氣溫相當高,狗兒 不堪高達近四十度的氣溫活活悶死,直到隔天凌晨兩點多,經由路人發現,狗兒早已經 斷氣脫肛。 當時台灣緊急動物緊急救援小組也接獲民眾報案要救狗,網友一度報警,但警方及消防 單位卻礙於法令,不敢破窗救狗,一度引發法令殺狗的反彈聲浪,讓狗兒枉死。 殺雞儆猴 盼懂得尊重動物生命 檢察官追根究底,認為若郭姓飼主沒將狗兒獨自放置車內,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憾事,雖 然郭姓男子供稱因失業很久,好不容易找到工作,無奈公司及宿舍無法帶狗進去,他也 相當難過,強調自己並非虐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2.66
dodo19880111:沒能力就不要養呀... 唉 可憐了那隻狗兒... 11/20 14:09
Ashley1988:就是要判刑惡人才會怕 11/20 15:07
surinsky:可憐的狗狗O_Q 11/20 15:33
demigod666:酒駕撞死人 也才一年半 悶死狗一年 = = 11/20 15:55
rellik1979:台灣都沒死刑了 真正的大惡人根本也沒什麼好怕 國家養 11/20 16:09
bigjun:支持~虐待動物的人真的很可惡~要有法律管阿~ 11/20 22:18
pmtinameow:借轉狗板 11/21 00:25
salon1007:殺雞儆猴! 樓上D大是覺得悶死狗判ㄧ年太重嗎? 11/21 16:59
salon1007:應該是酒駕撞死人ㄧ年半太輕了不是嗎? 11/2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