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zumi ( )
看板rabbit
標題Re: [心得] 政府及民間收容所
時間Sun Feb 3 23:48:27 2013
-- 不回文 手很癢 --
國罵用在你身上,完全不用覺得自己開口髒
用在你身上是再適合不過的事情
原文落落長,需要時間閱讀
http://ppt.cc/kDyt
既然原po這麼強調錄音黨
忍很久沒有人轉貼! 只好再很不要臉的自己轉錄
先節錄段落 直接貼上「錄音片段」
當時打逐字稿時
心跳的重度 隨著每段而增強到清楚感受到自己憤怒的情緒
老娘第一次打逐字錄音打到雙手都發冷
可惜因聲音細節有些微的不清楚,
所以沒能好好記錄
醫療部分沒能實際參與
只能從錄影剪接片段了解
所以不太確定實際狀況
但斷腿的原因是只有因為插到籠子抽出
就可以到兩隻腳都骨折成這樣
你要說服誰相信?
還有 真是見鬼了
我從來沒有見過一個人棄養之後
還可以無愧於心的認為
"反正有人會去救,我也沒辦法了只好把他交給收容所,然後我會定期去看他"
看你個頭啦! 頭髮太多看不到自己腦袋裝漿糊嗎??
如果你會去看他
最好還要人家打電話告訴你 兔子已經被收走了
愛靠邀鄉民會嘴砲 有種先承認你不是鄉民不會上ptt
p.s. 基於立場,郭「承辦人」給你個資法保護你,不要是吧?!
我也正期待著無剪接版的錄音公開喔 (啾咪)
如果你覺得自己是有理的,就不要結結巴巴的
很難打字喔 (啾咪x2)
----- 錄音+錄音文字稿 -----
============ 第一段 ===============
http://youtu.be/37ATlI-6ivw
志工:喂,我們從那個板橋防疫所帶回了一隻灰色的暹羅兔
案主:嘿...
志工:這隻是你過去飼養的沒有錯嘛,對不對?
案主:喔..因為因為那個...
原本..那.. 那是說
那個 那是我室友養的,可是他已經搬走了,他不住台北了
然後,阿我也沒他的身分證,
然後,我就想說,用我的身分證去幫他..
就是我把他,放在收容所裡面
============ 第二段 ===============
http://youtu.be/vdewTF7OtTw
案主:室友才是飼主,懂我的意思嗎?
然後,因為他搬走了,可是他把兔子留給我
我也沒有時間照顧他,
所以我就把他丟給愛兔協..不是,丟給那個防疫所
案主:那你可以直接去那個...去那個環球那邊
因為我是..沒有,他...我領養的時候他就受傷了...
我是有帶他去那個環球,就是中和環球那邊看...
然後醫生有說,
他那個 .. 因為我有幫他照過X光..
然後醫生是說他腳的那邊阿...他是不適合做(指手術)...
因為做的話,他也是會給他踢掉(指術後崩裂)...
後來我就沒有帶他去看了
那是.. 中和的那個醫生...
志工:對,我知道我知道...(協會有調到當時就診記錄)
============ 第三段 ===============
http://youtu.be/sLD7bO6QKxo
志工:因為每個...
案主:你要通報也不是通報我阿!
而且我只是在幫他(指原飼主)
因為他..他 ..他本來就不是我養的阿!
只是,我只是幫忙的而已
然後,那.. 他走了
那.. 那..
他不是我這邊的
那我...我還要幫他養
這..這很奇怪阿
志工:喔...對阿,就是我們要釐清這些狀況
那你就要..就要告訴我們...
案主:如果他也不想出面,可是他也不想出面阿
他也不想出面,那我要怎麼辦?
難道都要推在我身上嗎?
志工:沒有沒有,那至少在通報上面(指認養防情通報)
我們要讓大家知道說,這一個人(指原飼主)
他不要了這個動物,
那未來他如果要領養或是什麼狀況
讓所有領養人或送養人
要注意這一個人(注意不要讓他再次領養)
============ 第四段 ===============
http://youtu.be/-B_gaEMfjg4
案主:沒有阿,他是...
沒有沒有,他原本原飼主有說了...
他是...他是站在籠子上面,那腳伸進去
那腳伸進去的時候,他就硬拔!
然後他(兔子)就斷掉了你知道嗎....
============ 第五段 ===============
http://youtu.be/khoeUp8hklU
志工:站在籠子的上面...
案主:嗯嗯嗯...
志工:所以他的腳卡在鐵條裡面,然後把他拉起來的時候斷掉這樣子是不是?
志工:他要逃走?
案主:我不知道,反正他就是...他是說
反正就是..在籠子上面
然後那個兔子腳..
讓我想一下...
他是說.. 腳...反正腳(什麼)插進去裡面
然後兔子他就掙扎
然後一掙扎,阿那邊就斷掉了...
============ 第六段 ===============
http://youtu.be/n8lZ9AQJoqQ
志工:那...有辦法提供他(原飼主)的姓名嗎?
或者是連絡方式嗎?
案主:可是其實也..不是很方便
因為他...我有問過啦,
可是他...他... 不太想要處理這件事情
志工:他不太想要處理這件事情?
案主:對!因為他覺得就...就是這樣阿...
他也沒有必要阿...
我不知道為什麼這是惡意棄養?
志工:因為,因為你飼養了動物
然後你在飼養動物之後把他弄傷了 ..
案主:我是領養的耶!
沒有、他沒有弄傷耶...
他是.. 是兔子自己受傷的耶,你知道嗎?
志工:是兔子自己受傷!?
============ 第七段 ===============
http://youtu.be/Vsd_7Dhg7Ls
志工:這案子..案子目前看起來就是說
我有一隻受傷的兔子我沒辦法照顧他...
然後呢..我幫他刊登送養
那...刊登送養...沒多久...
還不到20天嘛,然後就把他送到收容所去
沒有錯吧?
目前可知的資訊是...
案主:他有沒有受傷?
是我... 我現在真的很忙
我(眼睛?)很忙!我根本就沒有...
我有時候就根本就不在家
然後他又餓餓餓... 整天都在餓著
然後都電燈都暗暗的,沒有人照顧他...
在外面租房子阿
那那...那那那他一整天都在黑黑的地方
那我也沒辦法阿!
我當然也不希望阿。
志工:那你知道送到收容所之後,如果沒有人領,他會怎麼樣嗎?
案主:我有問過,那他(收容所承辦員)有是說過愛兔協會會來收,
對...那我就想說,喔,那這樣會來收,
那...那我就會比較安心
他說,我可以定時回去看...(此段與意不明,回收容所看或協會看?)
就這樣
志工:你有問過,然後收容所跟你說愛兔協會的人會過來收!?
案主:愛兔協會可能會來收,她說上個月也有人來收過阿!
志工:那如果我們沒有去呢?
案主:我不知...因為他是說可能會來收
可是至少...
可是問題是我也不可能一天到晚...
因為我今天我要上班...
那我不可能一直把他放在...放在那個暗暗的地方阿
因為我有時候我也沒回家阿。
我是沒回家耶!
那你叫我怎麼去照顧他阿?
============ 第八段 ===============
http://youtu.be/7hd3hSfIIU0
志工:所以我會邀請你來,因為我們想要了解一下實際的狀況是什麼?
對不對?這樣子寫出來的東西才會貼近事實,沒有錯吧?
比如說你剛剛提到的說,我寫什麼就是什麼,當然不是阿...
就是你剛剛有提到的,你問了收容所
你知道收容所志工
收容所說..志工會去帶所以你就把兔子交給了收容所...
案主:啊?其實我原本是要直接送到你們那邊
但那時候真的太忙了...
阿就...就...就只好先送到收容所
因為我知道 ..因為因為我有看嘛...
阿收容所.. 而且那個說
你們愛兔協會會用(用甚麼?此段語意不明)
所以我就改先轉送到那邊
因為你們那個在北投阿,很遠
我原本是要送過去
我原本還要...
因為我籠子原本都是整個整批啦
什麼飼料,籠子阿什麼什麼都要丟過去...
可是因為很遠...
那...那剛好那時候那段時間我又很忙
而且因為我還沒有...我(本段模糊)還沒有忙完...
志工:所以你認為,找一個人幫你照顧這隻雙腳受傷的兔子
從板橋送到北投是一件很遠的事情?這樣子嗎?
============ 第九段 ===============
http://youtu.be/jYDcQ_USGhg
志工:你剛剛還沒回答我阿
你不曉得送到收容所如果沒有人去接會怎麼樣嗎?
案主:他有說會安樂死阿
可是我當然是不希望阿
所以我當然是..
我會盡我所能的去看他阿(看?)
志工:所以你在送去之前,你已經有一個預期的心理就是...
愛兔協會的人會去接了嘛?對不對?
案主:沒有,一個就是你們會去接
可能不然就是你們還沒有接就會安樂死
可是我也是沒有辦法
那與其讓他在我那邊
在那邊,髒髒的根本就沒洗澡
然後大便尿尿沒有人清
又弄得一身髒,那你覺得這樣對兔子會更好嗎?
志工:這樣你的邏輯又不太對咧...
妳是覺得髒髒的不好
那與其這樣子讓他死掉算了
這樣也不太對阿
============ 第十段 ===============
http://youtu.be/mGcFcyLR6tA
志工:現在跟你說,因為就目前已知的狀況而言嘛
第一個就是
你從你的室友那邊接手了一隻腳受傷的兔子...(撰寫案件報告的反覆卻認)
案主:我沒有要接手阿,他是被遺棄的...
志工:他是被遺棄?!
因為上一個就是遺棄阿
遺棄這個是可以處罰的阿
這有司法權力可以去抓的阿
案主:喔...喔...那我還要那個
那...那那...那...那..(結結巴巴)
那我..那那比如說耶?
比如說是怎樣?
志工:比如說你把她資料提供給我們阿
然後我們就可以請動檢所去把他找出來阿
案主:阿然後耶?
志工:會有相關的權力阿
案主:阿然後然後,他是憑什麼法條?
志工:動物保護法,棄養罪阿!
案主:然後..那棄養罪阿
然後呢?
然後 然後.. 那那.. 那..那..
那處罰的內容是什麼?
志工:處罰的內容,如果是成傷成殘的話
就是七萬五到十二萬嘛
案主:欸然後呢?
志工:然後公告...
案主:那...那...
你要怎麼去說他一定是棄養?
這我也覺得很莫名其妙...
志工:因為你剛剛說他棄養啦!
案主:對阿,因為我就覺得我個人的感覺啦
我個人的感覺她就這樣阿
但這不代表她...
志工:我跟你說~我跟你說~
你是當事人
當下的感覺,就是事實!
============ 第十一段 ===============
http://youtu.be/F91zyG_5xBk
案主:我一定要報嗎?
志工:當然我們會建議如果說,我們會建議如果說
要懲罰這種棄養的人,那就要把他報出來!
案主:那如果我沒有報呢?
志工:如果沒有報,就是照我剛剛說的阿
就是林先生從這個室友這邊領養了一隻受傷的兔子
然後因為..
案主:我也不算領養吧...
我只是...我只是無奈阿...
他就是他搬走了
那他又不收走,那我也無奈阿
我只是...
志工:可是你在網路上是寫跟人家領養的阿...
案主:沒錯阿!
沒有!(驚覺)是...別人領養...
志工:沒有,林先生!
你要想清楚再回答,我們這邊有的東西一定比你知道的還要多啦
好不好?
志工:你跟你的室友有一起領養嗎?
案主:不是阿,是他領養
那我們是..
志工:那你被迫接受這樣子嗎?
案主:阿我只能接受,我還能怎麼辦?
志工:好,那...那你
你被迫接手了你室友所領養的兔子,沒有錯吧?(撰寫案件報告的反覆卻認)
案主:是可以這樣說阿
志工:沒有錯吧
那你跟室友住在一起時間多久?
案主:嗯...其實... 想一下
我想一下喔..
這個要想一下耶
志工:有沒有...是只有一兩個月嗎?
還是有半年以上這種
案主:沒有阿,應該至少都有半年以上阿...
志工:至少都有半年以上嘛 ok!
所以他領...所以他領回來的時候
是你們一起看著他回來?
案主:阿...沒有,就是他領回來的
應該是 ..他領回來
他原本是在他那邊養
阿後來
阿後來搬到我這邊來
志工:他搬到你這邊...
然後你們住在一起半年以上
案主:嘿,對!
============ 第十二段 ===============
http://youtu.be/m3XdMGUNff8
志工:好,那...
兔子受傷的時候你們兩個都在嘛,對不對?
你們那時候是住一起沒有錯吧
案主:對阿對阿...
志工:對嘛,沒有錯哄
好,那受傷的時候
那為什麼那時候 ...
案主:如果是這樣子的話...
然後然後你說怎麼樣?
志工:對,那受傷的過程為什麼是你去帶去看醫生呢?
案主:啊?受傷的過程...
他不會...他不騎...他不會騎機車阿
當然是我帶他去看阿
志工:他不會騎機車...
所以..這個室友是你女朋友嘛?還是?
案主:是阿!(第一次回答)
志工:是女朋友?前女友還是?
案主:不是女朋友(改口)
志工:阿...不是?
案主:就是朋友而已阿!
志工:就是朋友!?女生嗎?
案主:阿就是...
我是覺得為什麼一定要問到男生女生呢?
志工:前女友嗎? 前女友嗎?
案主:不是阿...
那你重點是...重點是...
不是...好啦...
你可以簡潔的簡潔的說嗎?
因為我覺得如果是...
痾... 對阿...我是覺得...
志工:你希望,你希望我寫的東西是事實
所以我當然要問清楚
可是很多東西你又避開
對不對?
如果是前女友養的
然後她走掉你幫他養...
案主:好,不好意思,反正我就是看你怎麼寫
我再、我再怎麼做好不好...
※ 引述《sambuke (山姆布柯)》之銘言:
: 自從兔兔到我家的那一刻開始
: 我從來沒想過把他送到別處
: 或許許多送養人都有千百個不得已的理由
: 在人生規畫中有許多變因不得已只好送養兔兔
: 但兔兔卻沒有選擇的餘地
: 他的一生就只有陪伴他的主人
: 既然當初養了他
: 那就應該要為的一生所負責
: 這是一條生命
: 不是什麼你想要就養
: 玩膩了就拋棄的東西
: 因此
: 希望大家都能夠好好珍惜身邊的兔兔
: ※ 引述《jeffonett (Taiwan 加油!)》之銘言:
: : ‧在不得不送兔子進政府的收容所前,請先打電話給民間收容所溝通,尋找解決的辦法。
: : ‧每個單位部門的人都可能有不恰當的行為。
: : ‧此特殊案例為某些政府及民間承辦人的對話紀錄,此篇不再追蹤。
: : ‧毛小孩於近期送進政府的某間收容所
: : 證件:身分證(會影印)
: : 表格:基本資料(非常簡陋, 這很不因該, 這會造成收養人的困擾)
: : 費用:此單位不用費用。(有些單位需要台幣2400)
: : 種類:兔
: : 法定安樂死天數:12天無人領養即安樂死。
: : 實際安樂死天數:職員私下透露超過1個月或更久。(某單位是說他們爭取的)
: : 領養單位:一般民眾,個人中途,民間收容所,其他團體。
: : 防情通報:領養單位可向政府單位,其他收容所,寵物店,動物醫院發防情通報,
: : 標題分為:1. 一般棄養
: : 2. 惡意棄養
: : 內容則是領養單位自行撰寫。
: : (可能是知多少寫多少,也可能加油添醋,妨礙名譽)
: : 政府收容所會依領養單位的要求請送養人做筆錄,
: : 其承辦人可能會說領養單位認為送養人虐待兔子,且長官要求筆錄結案,
: : 當然條件不足的話,可以拒絕,或者直接問承辦人領養單位的聯絡資料。
: : ‧領養單位
: : 領養單位可依動保法的遺棄罪向部分單位(收容所、動物醫院...等)蒐集送養人的個資,
: : 但是否有達到遺棄罪的程度及送養人個資被洩漏多少卻沒有一個規範,可能已觸及個資法。
: : 領養單位或許以不查證或不說明的狀態下於網路上釋放杜撰過的消息,
: : 甚至公開個資,善用不知實情的民眾使用群眾暴力譴責送養人,並增加單位曝光率:
: : 受傷→虐待
: : 送養→因病棄養
: : 另外,領養單位可聯絡送養人,詢問送養人事先杜撰好的草稿是否正確,並試圖套話,
: : 不管送養人注不注意,都可能被領養單位以加油添醋的內容送防情通報,
: : 或者提供前飼主的資料,此時送養人可能也觸及個資法。
: : ‧再次聲明,不是說收容所及領養單位不好,只是單位個人的某些行為須再研議。
: : ‧無法飼養兔子時請多想一想並與各單位電話討論,不要丟棄街頭或殘害生命。
: : ‧每年棄兔量多到無法想像,請以認養代替購買。
: : ‧政府收容所有非常多的動物待認養,且會投驅蟲藥,另外部分單位有節育和晶片補助,
: : 每年有限量,若到達額度,需等待明年才重新補助,待認養的動物有:狗、貓、兔、
: : 麝香豬、鬣蜥、鳥...等。
: : ‧民間收容所需要醫療及金錢上的幫助,像是兔子骨折少說要1.2萬起跳,比狗貓貴不少,
: : 一般民眾飼養前請做好充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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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40.58
推 jeffonett:請問比對原文,你有什麼疑問嗎? 02/03 23:49
※ 編輯: nazumi 來自: 111.184.40.58 (02/03 23:50)
→ jeffonett:請問你約好的第二次聯絡呢?為什麼不告知我? 02/03 23:51
→ jeffonett:我當時很氣憤,如果有疑問請比照我的發文,我會回覆 02/03 23:52
→ nazumi:找你所謂的原飼主出來解釋 02/03 23:52
→ jeffonett:為什麼有約好的時間那段錄音檔文字檔不見了? 02/03 23:52
→ nazumi:還有又不是我答應你要跟你聯絡 關我什麼事 幹麼跟你講 02/03 23:53
→ jeffonett:還有我問他如果是你你會怎麼辦? 02/03 23:53
→ nazumi:誰跟你約阿?! 02/03 23:53
→ jeffonett:這樣還不是一樣截斷. 我會請前飼主去的,這你放心。 02/03 23:53
→ jeffonett:當初那個承辦人,我們好像講到9點多吧??? 02/03 23:54
→ nazumi:我是你碰到這種事情,再忙也不會這樣直接丟去還理直氣壯咧 02/03 23:54
→ jeffonett:我被冤望當然會生氣 02/03 23:54
→ cmoeoo:我想原PO說的是無剪輯過的原檔,這些剛才有人貼連結了 02/03 23:55
→ nazumi:我也只有聽到截錄片段,全文詳載不諱言我並沒聽過 02/03 23:56
推 Anitahaha:辛苦您們了 真心希望這種人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02/03 23:56
→ jeffonett:我不是直接丟去,你有看過全文? 02/03 23:56
→ jeffonett:那我跟你說,我會請前飼主申請錄音檔全部內容, 02/03 23:57
→ jeffonett:請跟我發的文做比對,目前就等公文了 02/03 23:58
→ jeffonett:請問原檔連結在哪? 02/03 23:58
→ nazumi:"我被委託而送兔子進收容所是不對的,這算是棄養,我道歉" 02/03 23:59
→ jeffonett:這我道歉,我真的道歉 02/03 23:59
→ nazumi:↑這你自己打的話喔。不是你直接丟去,是鬼嗎? 02/03 23:59
→ jeffonett:但是我希望除了道歉外,是真相,不是隨便節錄的 02/04 00:00
→ jeffonett:n大你看我的原文,你誤會我了,當初我帶著大包小包過去 02/04 00:00
→ sambuke:撇清卸責第一 別忘了你也是前飼主 02/04 00:01
→ jeffonett:那時候還在掙扎,先詢問安樂死多久,但得到卻是一個月 02/04 00:01
→ jeffonett:我承認,只要我有飼養過就要負責,所以我也出來面對 02/04 00:01
→ nazumi:我的確沒有聽過原檔案,但你那幾段就夠令人掉頭髮了 02/04 00:01
→ jeffonett:我很誠心的要面對,所以盡可能打詳細,但剩下的就是 02/04 00:02
→ sambuke:通篇看完都在為你的棄養找理由合理化 02/04 00:02
→ jeffonett:那時我很生氣,請你跟原文比對,不要誤會我的意思 02/04 00:02
→ jeffonett:我們講了一個半小時之久,或者更長? 要剪不是很難 02/04 00:03
→ jeffonett:我真的對話時就不應該扛,我會請前飼主去的 02/04 00:04
→ jeffonett:如果你仔細聽,因該發現我在扛責任,這是我的錯 02/04 00:05
→ jeffonett:棄養不對,但我有提出我的想法,我不是惡意的 02/04 00:06
→ jeffonett:對不起,我很累,接下來我請前飼主去,並等公文 02/04 00:07
→ nazumi:郭和你電話是上周的事情,那請問之後原飼主還怎麼沒出面? 02/04 00:08
→ jeffonett:是上上周,因為我並沒有接到第二通來電,以為承辦人 02/04 00:09
推 Maetel:你快去睡吧,下次不要想去養寵物就好。 02/04 00:09
→ jeffonett:還在忙其他案件,所以沒有來電,我便去看了一下FB 02/04 00:09
→ nazumi:挖靠是上上周就更不可思議了,碰到這種事情還不去找原飼主? 02/04 00:10
→ jeffonett:結果又發現FB有杜撰,我也暗示過承辦人,今天你講的80%是 02/04 00:10
→ jeffonett:1/24號吧? 是上上周沒錯,但是上週沒有依約打給我 02/04 00:11
→ jeffonett:若你有20%是錯的,別人也認為你是對的,很不應該 02/04 00:11
→ jeffonett:結果FB也沒寫案件處理情形,當初是承辦人叫我去看得 02/04 00:12
→ nazumi:有沒有依約打給你我不知道,這事情我也參與不到,問我沒用 02/04 00:13
→ jeffonett:對不起,我被友人罵了,他請我直接等公文就好 02/04 00:14
→ nazumi:你若有心要解決,自己可以打電話過去 02/04 00:14
→ jeffonett:我先去忙公司的事了,所以我才會請人去申請無刪減檔 02/04 00:14
→ jeffonett:有呀,我還沒打他就公布了. 02/04 00:15
→ jeffonett:真的對不起,我要去趕工單了。若公文下來我會貼的 02/04 00:16
→ nazumi:240內都沒有打電話過去,還敢說沒等到就公布了? 02/04 00:16
→ jeffonett:只是不知道公文什麼時候下來,但我會寄信給防疫處 02/04 00:17
→ jeffonett:240? 我又不是不打= = 02/04 00:17
→ nazumi:補充 1/24 到現在至少10天 = 1天24時有10天 02/04 00:17
→ jeffonett:誰知道承辦人說話不算話,這是我的疏忽. 02/04 00:18
→ jeffonett:這是我的疏忽,我會寄信給防疫處的,先這樣好嗎? 02/04 00:18
→ nazumi:你有心不用等到這兩天才講這些 早就自己處理聯絡了 02/04 00:18
→ jeffonett:昨晚我就想連絡了,但先發文結果弄到現在他們也下班了 02/04 00:19
→ jeffonett:不知道是不是看到我發的文才突然放消息的 02/04 00:19
→ nazumi:那你怪誰? 02/04 00:20
→ jeffonett:因為這件事有杜撰呀= =,我就覺得很不合理 02/04 00:20
→ jeffonett:怪我自己笨太相信人 02/04 00:20
→ jeffonett:剩下的來信詢問好嗎= = 我好累 02/04 00:21
→ nazumi:杜撰的部分是哪邊?請說明,因為我也想知道~ 02/04 00:29
推 jeffonett:就是FB說這是因傷棄養呀,另外個資公布姓名算嗎? 02/04 00:31
→ jeffonett:另外愛兔的疑義我可以直接給防疫處嗎? 02/04 00:32
→ nazumi:不是因傷棄養那算是甚麼? 個資公布在哪裡? 我也沒看到.. 02/04 00:34
→ nazumi:給防疫處甚麼? 請 講 清 楚 02/04 00:34
推 Maetel:nazumi您也早點睡吧,版上不需要增加更多無意義的詭辯了 02/04 00:40
推 jeffonett:n大,有受傷不代表是"因傷" 02/04 00:43
→ dearwowwow:看完及聽完錄音檔,只能說...不要再為自己的錯辯解了吧 02/04 01:17
推 nag:其實我大略看一下,志工真的很心急想釐清兔子為什麼受傷,以致 02/04 06:55
→ nag:於在問話上有些事情去探問到不相關的,比如說那個室友的身份是 02/04 06:55
→ nag:不是前女友這和兔子有很相關嗎....? 但送養人表明他就是不想養 02/04 06:55
→ nag:了,我覺得送收容所不是一個該被譴責的事,沒錯我們知道可能被 02/04 06:55
→ nag:安樂,但那是另一個話題,就送收容所來看,為什麼別人沒事,就 02/04 06:55
→ nag:他有事,事情出在這支兔子受傷的情況嚴重而且難以證明不是被蓄 02/04 06:55
→ nag:意用傷。志工想釐清的不過是這一點,但是用一些套話的手段套 02/04 06:55
→ nag:問還是得小心注意畢竟我們不是執法人員,大家也要冷靜看待別 02/04 06:55
→ nag:情緒用事 02/04 06:55
推 tammysue:沒有辦法每個做壞事的人都被抓阿,但是有發現的話還是要 02/04 07:51
→ tammysue:處理阿,並不是想說自己沒這麼倒楣會被盯上吧,這種心態 02/04 07:51
→ tammysue:不可取....某些人沒有同理心,看到兔子被截肢的腳,如果 02/04 07:52
→ tammysue:是人類,小孩腿斷了,都不理不睬的,到了截肢,是男人責 02/04 07:53
→ tammysue:任就擔起來,不想負責任,忙,沒錢,都是藉口。 02/04 07:55
推 rochis:看完只覺得這隻無辜的漂亮兔子好可憐,倒底受了多少折磨 02/04 08:49
推 rochis:被獨自丟在黑暗理,沒飯吃不知何時回有人回來,還骨折沒的 02/04 08:51
→ rochis:治療痛的要命,這種領養人真是太可怕了 02/04 08:53
推 larle:推你一個!!! 02/04 11:05
推 angel1985:推你一個 看了好火大!!!! 02/04 12:18
推 bye1213:覺得兔兔好可憐!!!! 02/04 12:44
推 jusimi:最無辜的就是兔子了..希望不負責任的相關人士能受到制裁!! 02/04 16:43
推 urbunny:推rochis 兔子真的超可憐,明明長的超可愛的,難過 02/04 17:22
推 taitfa:他10/8號還PO草況『兩隻兔寶不愛吃』,那另一隻兔呢?死? 02/04 18:33
→ cmoeoo:另一隻是買的,原飼主搬家時有一併帶走,獨由這隻下來 02/04 18:46
推 tiffaya:他總共有三隻吧,兩隻買的,一隻領養,在那篇問他另外兩隻 02/04 19:07
→ tiffaya:的去向都沒回答 02/04 19:08
→ langaly:爬了案主過去的文章...我覺得可能不是因傷棄養..... 02/04 19:22
→ langaly:因為兔寶的狀態看起來一直也都照顧的不錯的樣子 02/04 19:22
→ langaly:看完逐字稿..反而像是因分居後對兔寶情變棄養耶 02/04 19:24
→ langaly:比較像情侶分手產生的棄養... 02/04 19:30
→ langaly:看到過去文章還很認真的研究飼料牧草...也覺案主很用心... 02/04 19:32
→ langaly:所以更加好奇...如此用心的飼主何以「消耗」兔子的速度 02/04 19:32
→ langaly:這麼快~如果真的想作為未來新手養兔的參考借鑒 02/04 19:33
→ langaly:是應該出來講清楚這些兔寶是如何落到骨折、夭折的命運吧 02/04 19:36
→ taitfa:希望公文,真的能罰重一點給他點懲罰,太多事都沒說清楚 02/04 21:29
推 tears7724:我想志工詢問的原因會不會是猜測是否因情侶分手 02/04 23:12
→ tears7724:造成的棄養 02/04 23:12
→ tears7724:何以證明N大就是愛兔的人呢? 您這樣亂放炮對嗎? 02/04 23:16
→ cmoeoo:大概是N大說是他打逐字稿的吧 02/05 00:33
推 cincodolares:這個不推不行 希望兔兔接下來的日子可以不要再受苦 02/08 15:35
噓 jeffonett:愛兔郭xx的謊言早就被搓破,瞎起鬨破壞板規的人臉皮夠噁 03/10 22:34
噓 jeffonett:nazumi你文內的國罵根本就是罵你自己,有夠貼切. 03/10 22:46
噓 jeffonett:放任不實文章,板規形同虛設,又不是個板 03/10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