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uthcat:推推 應該註明購買時費用,在那購買的 05/28 12:2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97.128
如題,即日起禁止二手物品及合購品買低賣高的行為
相信大家都有看過板規關於合購的
f. 主購可以收取雜費作為聯絡、交通等費用,請在合購文中註明用途
但不得在物品價格上加價
同理,如果想要轉賣合購多買的或是購入二手物品
可以收取寄送或交通費用,並請在文中註明用途
但不得在物品價格上加價
新增板規不溯及既往,但是請板友購物時自行查價及考量
合購價 $100 的東西賣 $150 是否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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