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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年前大學畢業來台北工作就租了現在住的這間套房 當時因為剛畢業年紀輕對這種事情不太懂是爸媽來台北幫我處裡所有事宜 簽約名字也是用媽媽的名義簽的 住了三年我也沒再去問過合約那些事情... 前不久熱水器壞掉找房東修理,房東人很好馬上過來看 順便帶了合約來,原來自從第一年簽約後就不曾再簽約過 因為我媽一直推託,房東提要簽約我媽就動之以情說之以理拖延簽約的事情 向來都是我媽跟房東聯絡的,我也不清楚... 那天房東帶合約來,我就簽了 我想簽約對雙方都是一種保障啊 至少房東在這一年內不能任意漲價、也不能趕我搬家...這對我是有好處的吧? 可是我媽知道我跟房東簽約了之後,就一直罵我笨 說簽約是對房東有好處,她之前花了多少心思才沒再簽約 我怎麼笨笨的就簽了....balabala 為什麼說簽約是對房東有好處啊? 難道對房客沒有好處嗎? 疑惑中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30.120
KITTYLI:簽約應該是對雙方都有保障吧 搞不懂為什麼對房東有利 08/06 15:24
KITTYLI:說不定是你媽媽擔心你沒看清楚合約內容吃虧上當吧= = 08/06 15:24
evendie:內容要看 有意見的地方要改&簽章作證 才不會吃虧啊~ 08/07 00:27
oabgg:一般市售的合約內容我看過大都是對房東有利為多 08/07 13:11